ACT开发商执照计划或致住房成本上涨,社会担忧激增!(组图)
如果你在街上拦住任何一个堪培拉人,问他们是否认为取消建筑标准是个好主意,他们很可能会回答“是的”。
物业委员会对此表示赞同。
如果对话继续下去,我们也可能会同意堪培拉人应该拥有高质量的住宅,以容纳日益增长的人口,而且更好的消费者保护和促进透明度的工具对社区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有鉴于此,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政府正试图实现这些崇高而令人赞同的成果。
然而,其提出的解决方案--新的开发商许可制度--就好比用政策导弹来敲开坚果。
一旦实施,它将增加堪培拉新建住宅的成本。
我们所有人都同意,这对社会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未经修改,政府的开发商许可制度远远超出了其试图解决的问题。
相反,它将直接削弱对新住宅的投资,增加新住宅的成本,并提高堪培拉的房租。
如果实施该制度,将意味着公司董事可能会因未来的缺陷而被签发个人整改令,而这些缺陷并非由其开发公司造成。
但这并不仅仅适用于那些建造了我们大部分住宅的大型城镇末端开发项目,这也将适用于家庭投资者。
任何以盈利为目的开发房地产的人都将面临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社区中的任何人想要开发投资性房产,他们将面临个人责任,并可能面临重大的个人后果,包括潜在的破产。
这种未经检验的责任转移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都未曾出现过,这将造成一种奇怪的法律负担,对我们的领土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代价高昂的。
请看这个例子:比方说,你从一家制造商那里买了一辆汽车,开了一年很开心,理所当然地在当地的机械师那里进行了保养。
维修之后,发现刹车没有得到适当的保养,结果发生了事故。
这时,与当地技师进行交涉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如果我们将制度模式应用到这个例子中,你反而可以亲自起诉汽车公司制造商的主管。这在法律上说不通,也无法通过逻辑测试。
拟议制度中的个人责任的潜在影响是,它将使董事和机构投资者面临无法接受的高风险,从而阻碍投资。它还将严重影响我们实现中间缺失的能力,并阻止想要通过 RZ2 或 RZ1 规则开发新物业的个人。
此外,它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在澳大利亚,只有极端的例子可以揭开公司面纱,让董事对其控制之外的问题负责。
物业委员会支持参照《新南威尔士州设计与建筑从业者法案》采取一种深思熟虑的方法。
这包括对参与建筑链的每个人进行认证和注册,而无需承担阻碍投资的个人责任。
如果我们将这种首创的个人责任适用于开发商,就会面临减少住宅开发、就业、住房供应和可负担性的真正危险。这不应与建筑质量的生态系统隔离开来。
规划部长Mick Gentleman和首席部长Andrew Barr。图片:Karleen Minney
当你在与全国其他地区隔绝的地方建立一个新的计划,而且你知道这个计划会排斥投资时,你只会给按照全国标准已经很昂贵的住房增加价格压力。
在住房短缺和房租高涨的情况下,为住房系统增加额外成本是一个奇怪的决定。
我们需要在堪培拉进行住宅投资和开发,我们需要为堪培拉人提供更多的住房,我们需要提高这些房屋的可负担性和可选择性。
解决办法是什么?
首先,修改建议的政策,建立一个全面的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