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男子打家猫,法庭判入狱30天!结局是这样(组图)
一名男子,因为家里的猫在房间撒尿,因此动怒,先捏家猫耳朵,再掌掴猫的头部一次,而后,男子被猫主人告上法庭。
他被控“残酷对待动物罪”,经审讯后被判入狱30天!而后,该男子提出上诉,质疑原审裁判官错误否定他“教导猫儿”的说法。
上诉人名叫赵林,他于2022年8月26日,在九龙振华道70号乐华北邨宁华楼一住所打一只由熊怡所拥有的猫,而导致该猫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控方案情指出,赵林当天跟家猫“Mimi”独处在这个房子内,到了下午时分,赵林发现“Mimi”在房间内撒尿,于是大怒!
他用手指捏了在椅子上休息的“Mimi”左耳一下,而后,再用手掌闪了“Mimi”头部一次,“Mimi”随即缩开及逃走。
而后,主人看到报警,赵林被捕,而他虐待“Mimi”的这个过程,被住所里面的监控摄录下来,这段影片在法庭成为呈堂证供。
在原审中,赵林表示当警察抵达后,他只是“教导猫儿”,随意的拍打,但没有令到“Mimi”受到实质痛苦,不构成“残酷地”打的说法。
不过,原审裁判官拒绝接受赵林的说词,并依据猫主对“Mimi”的认识,认为它缩开头部的动作,反映它有痛楚及痛苦。
最后,裁判官裁定赵林的行为“超出了一定武力”,而且,原审裁判官也指出不会以警诫会面作任何参考,裁定赵林罪成并即时入狱30日。
赵林上诉到香港高等法院,并且向法官呈交几段他跟“Mimi”玩耍的录影片段来尝试证明两者有良好关系,称不会残酷对待她。
不过,香港高院暂委法官游德康拒绝接纳,因为赵林打猫是不争事实,而他亦无在原审阶段提出影片,拒绝接纳提交新证据的申请。
法官指出,本案关键是上诉人有没有“残酷地”打涉案家猫,而控方必须证明赵林是否曾经“残酷地打”猫,而导致“Mimi”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法官在法庭上表示反复观看事发片段后表示,他看到赵林捏了一把俯伏在客厅椅子上“Mimi”的耳朵一次,随即掌掴“Mimi”的头一次。
而后,赵林用方言说了一句:“你个狗日的,你偏偏就跑到老子的房去屙尿。”不过,重点是,这个案件之间没有任何兽医证明“Mimi”受伤。
因此,法官指原审对“Mimi”遭受的痛苦程度裁断,完全建基于主人见到“Mimi”行为跟日常不同的主观观察,从而推论它有痛楚及痛苦。
最后,法官认为“对任何合理普通人而言,上诉人打猫儿的力度绝对不可以被形容为达到‘残酷地打’的程度”,并指原审的裁定完全不合情理!
加上案件没有专家证明家猫伤势,未有证据显示家猫受任何心理或生理伤害,最后,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撤销赵林的定罪及判刑。
所以,港剧里面,动不动就是上法庭都是真的!
所以,香港生活,动物是不可以随便打的,分分钟真的会被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