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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的生意瞬间就没了!”澳洲华人加盟商怒诉7-11误导,为了“正义和公正”(组图)

2023-12-08 来源: Amanda 评论29条

今日澳洲App针对在澳华人相关法庭判例,持续发布系列报道(点击查看早先专题报道 >>)

本次案件关注的是,一对澳洲华人夫妇经营的加盟店被7-Eleven要求闭店(下简称“7-11”),上诉后获赔近$60万澳元。

原告王先生告诉今日澳洲App记者,“逼得我走投无路!我买了一个$80万的生意,瞬间就没了。”

他称,“7-11做了违法的事情,损害了我的利益,我没有办法愤而反抗。”

不续租强制闭店,华人加盟商蒙损

2003年,王先生夫妇从中国移民至澳洲。两人白手起家,从收银员、库存员、清洁工干起,之后经营家庭清洁、干洗业务。

2014年,夫妇俩考虑加盟7-11。他们与维州特许经营发展经理会面。6月、8月,先后获取了2份介绍文件(以下简称6月文件、8月文件),获悉了多家特许经营店的详细信息。

一番接洽后,夫妇俩选定Heathmont商店,原因之一在于它拥有“长期租约”。

“$80万的生意瞬间就没了!”澳洲华人加盟商怒诉7-11误导,为了“正义和公正”(组图) - 1

“8月文件”对Heathmont的描述(图片来源:法庭文件)

次年3月30日,两人为此注册成立LH(简称)公司,计划以其为主体加盟711。

同年6月4日,LH与7-11就Heathmont商店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共计支付了794,246澳元。

孰料6年后的4月1日,夫妇俩接到7-11电话,称将关闭Heathmont商店。

夫妇俩称,闭店原因在于“该商店无法为7-11盈利”。为此,品牌方计划提供总计约45万澳元的赔款。

4月26日,夫妇俩收到通知闭店的正式电邮。

该电邮称,商店协议期限持续至生效日期起10年,或商店场地租约到期(以较早者为准),而商店租约将于7月4日到期,因此关闭商店。

该电邮还提到,7-11将为此拟定闭店契约,并赔偿313,098.96澳元。

夫妻俩一直以为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因此不予同意。

其后,双方多次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7月26日,夫妇俩向维州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主张7-11存在误导或欺骗性行为,并申请强制禁令,以限制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2021年9月16日,维州最高法院决议,维持租赁和特许经营协议。同时,法院将该案件推进到快速审判。

裁决:误导属实,赔偿近$60万

本次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7-11关于特许经营期限的陈述是否具有误导或欺骗性。

王先生夫妇告诉法庭,在最初接洽阶段,7-11提供了误导性文件。

夫妇俩称,“特许经营机会文件歪曲期限为10年,但没有告知,如果7-11不行使续租选择权,特许经营期限将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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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此外,“特许经营机会文件中细则中的解释,不足以纠正陈述的误导性。”

对此,7-11称,法院应该接受己方经理的证词,即他很可能采用了其标准做法,即向任何潜在的特许经营商提供缩短期限的解释。

其也表示,特许经营机会文件不具有误导性,因为它们两次提及选择权的存在。

7-11指出,文件每页底部都有注释,“不保证选择权,并且7-11将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租。”

“原告可能不理解什么是选择权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特许经营机会文件具有误导或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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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2022年3月22日,维州最高法院裁定,7-11存在误导行为,向王先生夫妇错误呈现其拥有10年特许经营权的合同权利期限,这违反了《澳大利亚消费者法》( ACL ) 第18条。

法院指出,8月文件错误地指出Heathmont门店的“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为10年。此外,Heathmont门店的特许经营条款不会受到租约影响的错误假设,因一些事实而得到强化。

同时,法官确信,如果没有7-11的误导,王先生夫妇不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而会寻求机会购买其他企业。

法官综合考虑了王先生夫妇失去收购机会的企业价值和Heathmont商店的当前价值,判处赔偿金额 595,246.40澳元。

不服判决,7-11后续提起上诉。

2023年3月8日,维州上诉法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怒起对抗17亿,为了“正义和公正”

王先生告诉今日澳洲App记者,“我为什么跟他打官司?这涉及正义和公正。7-11做了违法的事情,损害了我的利益,我没有办法愤而反抗。”

“疫情封城,我们生意没了,房子贷款也还不上,我们去找工作也找不着。所有压力都压在我们家里头。”

“打这个官司,我总共才得到了59.5万的赔偿,花了大概将近100万的律师费。”

“我就要向全澳大利亚人展示一下,就是法律到底公平不公平。我们是个体,跟他17亿多的交易额算起来,我们是不是很渺小?但是你错了,你犯了罪,我就要到法院跟你打官司,打得倾家荡产我也要给你打。”

“我最后打赢了。作为中国人我挺骄傲,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有价值。”

(记者 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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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29)
Sunman
Sunman 2023-12-08 回复
律师费不是由输家负担吗?
X Yixi
X Yixi 2023-12-08 回复
100万的律师费?啥律师这么贵,被律师忽悠了吧?我上次打了个官司涉及也是70几万,最后付了大概十万
心平气和宁静致远
心平气和宁静致远 2023-12-08
这个疑问是合理的。标的金额80万,律師基本代理費和风险管理费高不过百分之十五。即十二万左右。求偿80万(最后只得60万),而律师費用花了100万。求业内高人。
Sunman
Sunman 2023-12-08
上了最高法了啊,而且对方还上诉。你的上最高法了?
心平气和宁静致远
心平气和宁静致远 2023-12-09
寒冰兄有何高见?
土澳居民IlMes
土澳居民IlMes 2023-12-08 回复
如果是西人承租,估计就不会出现强制关闭的事发生。对华人歧视的表现之一。还好法官能够秉公办案,为华人英雄致敬点赞👍!
随遇而安的人
随遇而安的人 2023-12-08 回复
必须向您学习
紫薇真人
紫薇真人 2023-12-08 回复
官司虽然打赢了,还是损失了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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