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生“奸杀姐妹”入狱21年,到53岁被判“无罪”释放?冤案真相扑朔迷离(组图)
冤狱21年,内蒙古高院改判周永刚无罪?
网友们看到这个新闻时忍不住大喊:“谁来赔他的人生?”
就在昨天,有一条热搜备受关注:
“男子被判奸杀姐妹入狱21年获无罪!”
真的太惨了!人生有几个21年?直到现在才发现抓错了人,让凶手逍遥法外!
究竟是怎么才发现是冤案的?我们来往下看看。
当事人是周先生,他的父亲直到去世,也没有等到儿子沉冤昭雪的那一天!
周先生是这样说的:
“案发的时候我才18岁,现在我已经53岁了,所有青春都陪葬在监狱里。”
直到12月20号,也就是前天,内蒙古某高等法院再次开庭。
撤销了周先生强奸、故意杀人案的裁定,然后宣判他是无罪的。
得知这个结果的时候,周先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事情回到1988年,当时的周先生和村里的一个女孩结为夫妻。
有妻有儿,家庭幸福美满。
结果到了同年的7月,这个美好的家庭被摧毁了。
当时彻底发生了一件大事,周先生的妻子有两个堂妹,两人去了草场挖草药。
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结果不幸在草场被人奸杀了!
当时最先发现尸体的是周先生。
他立刻报警,并劝住身边的亲人不要去破坏尸体,还懂得保护现场。
没想到,当地的警方却最先怀疑的就是刚发现尸体的他?!
警方对周先生的岳父说:
“你女婿的嫌疑排除不了。”
过了一个多月后,周先生就被莫名其妙的控制了,然后就被判死缓?
直到2009年,才减刑出狱,这时候已经服刑了21年4个月4天。
网友觉得很奇怪,明明是没罪,为什么还要被抓进去坐牢呢?
原来,周先生被抓进去之后先是否认,后来又被迫认罪。
曾经在监狱里服刑的时候,他用扫把烂枝扎破了自己的手指,写下了一份血书。
目的就是想给检察院,但是“法院都说遗失了……”
尽管如此,周先生的家属仍非常坚定他是无罪的,妻子也始终相信自己的丈夫,她独自抚养着女儿,不离不弃。
于是大家重新申请鉴定,但是警方却表示,在搬家的过程中,死者的分泌物证据都被遗失……
那可不可以理解,其实也没有证据指明是周先生干的?
他知道自己被冤枉,在此之间,周先生一直提出上诉。
其实很有可能,当时就有人知道他是无辜的,后来无法判下死刑,只能让他坐21年牢。
周先生的父亲曾经还说过,当时大家要申请做DNA鉴定,然后对方说要费用,后面又改口说证据丢失。
这种关键的办案证据,怎么能说丢失就丢失?
整整21年啊,谁来赔偿他的青春?!
有网友想起当年“张志超案”,在2020年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这个男孩在15岁就被控强奸,认为他奸杀了一个高一的女孩,从此开始了15年的冤狱。
“那是确实不是我干的。”张志超在监狱里同样反抗,但只会招来无穷无尽的折磨。
未成年人被刑讯逼供,这比成年人周先生要承受的阴影大得多!
幸运的是,他们的父母都在坚持申诉,以及许多民间洗冤机构在帮助他们。
比如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蒙冤者援助计划项目”……
幸运的会得到平反,不幸运的则含冤死在狱中,难道真的要把牢底坐穿?
他们能够平反昭雪,各方的推动都功不可没。
但是,发挥作用最大的还是当事人的坚持!如果他们不坚持平反,是不可能成功的。
还有很多高等法院都有良知、正直的法官、检察官,如果不是他们的同意,很多程序都难以启动。
可见纠正冤案的问题,司法一直在改革。
不过,周先生等蒙冤者的形象可能希望被大家淡忘,这样他们才能毫无负担的开始自己的生活。
毕竟路还很长,未来的幸福仍需要努力奋斗。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羊羊羊:
看完心里挺沉重的,我国的法治化进程真是举步维艰……一个冤假错案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对死者家属又何尝不是一种欺骗,而平反纠错更是耗费无数人的时间和精力,这些本来都可以避免……
ᑋᵉᑊᑊᵒ:
给所有无私帮助别人的人点赞!你们太棒了!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公检法从业人员,真的应该记住这句话。
cck:
正在准备法考,望今后自己能成为心中有正义、有人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