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再怀一个孩子,澳62岁老妇动起了亡夫精子的主意!死后翌日紧急提出诉讼,结果...(组图)
澳洲广播公司1月3日报道,澳洲一名62岁的妇女被允许从她死去的丈夫身上提取精子来怀孕,此前这对夫妇在不同的事故中失去了两名成年子女。
但由于西澳禁止死后受精,因此她不能对精子做任何处理。
12月17日上午,61岁的男子在这对夫妇位于西澳的家中突然去世,第二天晚上,这名妇女就在最高法院的“紧急”听证会上为自己的案件辩护。
法官Fiona Seaward允许该妇女从亡夫身上提取精子组织,亡夫的遗体目前存放在珀斯的停尸房。
法庭获悉,在他们29岁的女儿于2013年的一次钓鱼活动中溺水身亡,30岁的儿子也在2019年的一次车祸中丧生后,这对已结婚39年的夫妇多年来一直在讨论再生一个孩子的问题。
这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妇女告诉法庭,她和丈夫曾讨论过让一名海外代孕者,用丈夫的精子为他们怀上孩子。
(图片来源:澳洲广播公司)
这名62岁的妇女曾被一位生育专家告知,她的年龄已经太大,不能再生育,但对她丈夫精子的检测结果表明,她丈夫的精子适合用于体外受精(IVF)。
2018年,在西澳最高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名42岁的珀斯女子获准将其已故伴侣的冷冻精子带到澳洲首都领地,以怀上他的孩子。
报道称,这名女子53岁丈夫的精子是在死后被提取的。
代孕法成为焦点
这名妇女告诉法庭,她的表妹(20多岁,居住在菲律宾)自愿为他们代孕。
但这对夫妇在这条路上仍然会遇到法律障碍,因为法庭告诉他们,他们必须在菲律宾居住一段时间。
(图片来源:澳洲广播公司)
法官在做出判决时表示,她没有理由相信这名妇女的丈夫会反对在他死后从他体内取出精子组织。
西澳有一项规定,允许出于医疗原因从医院的尸体中提取组织。
但在该州,在人死后使用生殖细胞是被禁止的。
西澳政府正在审查辅助生殖技术立法。
真正的伦理挑战
西澳大学生殖医学教授Roger Hart说,虽然可以将精子用于死后受精,但存在“真正的伦理挑战”。
“在医学上,这一切都是可行的。”
“但问题是这样做是否正确......咨询师和心理学家是做出这一判断的最佳人选。”
Roger Hart(图片来源:澳洲广播公司)
由于西澳禁止死后受精,任何使用精子的申请都需要向生殖技术委员会(Reproductive Technology Council)提出,以将精子出口到另一个辖区,如昆州,死后受精在那里是合法的。
Hart表示,该委员会将考虑已故男子是否表达了与妻子生一个孩子的愿望,这位62岁的妇女周围有哪些支持网络,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这位女士将不得不使用捐赠卵子,因为她已经62岁了,而且她还打算使用代孕。”
他说:“这是在死后使用精子,所以孩子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还要有一个卵子捐献者,让精子对这些卵子进行人工授精,然后我们再把胚胎移植给代孕者,所以有好几个步骤。”
除此之外,使用老年男性的精子还会带来风险。
“我们都知道,来自老年男性的精子,无论是死后精子,还是新鲜精子,其染色体异常缺失率确实较高,这给孩子的出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因此,该妇女还需要接受其他相关咨询。”
(图片来源:澳洲广播公司)
医院招致批评
由于从丈夫体内取出组织的决定本可以由医院代表做出,因此法官质疑,为什么这件事从一开始就闹上了法庭。
这名妇女告诉法庭,她曾试图获得批准,但在她丈夫去世当天,医院并没有采纳她的请求。
法官在书面裁决中对医院提出了批评。
她说:“令人失望的是,申请人似乎又一次被要求紧急出庭,在痛苦的情况下获得一项本可以......以更快、更简化的方式批准的命令。”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