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女儿照片被人盗用卖惨牟利400多单! 妈妈心碎:太没良心了(组图)
近日,重庆的陈女士称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患病女儿的视频和照片被一博主盗用、搬运到另一社交平台,以此博取流量并牟利。
重病女孩照片被盗用售卖
一张照片15元,已卖出400多张
陈女士的女儿慧慧今年不到10岁,2021年,由于慧慧在贵州遵义意外从4楼摔下,颅脑损伤,智力退回到三四岁,还留下了癫痫、失明等后遗症。随后,陈女士一边带女儿治病,一边用照片、视频记录下女儿的点点滴滴,并分享在社交平台上。
1月初,陈女士在浏览小红书平台时,竟然发现女儿的视频被另一账号发布,用以卖惨博同情。账号主页上写着“宝贝被诊断出特重型颅脑损伤、失明、脑疝、高坠颅脑伤、继发性癫痫,希望好心人能在店铺,下一单帮助我挣够医药费,救救我的孩子。”
在该账号商品橱窗里,陈女士发现这个账号除了贩卖各种日用品,自己女儿的照片也被明码标价,一单15元,已经卖了400多单。
气愤之余,陈女士多次尝试私信该账号,都未得到回复。
1月4日起,她开始以涉嫌欺诈、侵犯肖像权为由向平台投诉,“我大概投诉了七八次,假冒的账号也没被封禁。
但陈女士表示,女儿的照片已经不是第一次被盗用。去年11月,她同样在该平台发现有账号挂着女儿的视频卖惨。“当时我一边给平台投诉,一边在账号评论区留言,说我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涉事账号1周后被封禁
陈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进行投诉后平台将该账号封禁。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又发现了这个账号,属地仍为山东。
随后,陈女士报了警。警察建议陈女士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处理,陈女士欲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进行维权,但无法获得涉事账号的基本信息,维权无果。陈女士希望平台能够联系自己,帮忙维权。
直到1月10日,反馈给平台近一周之后,她才发现该账号被悄然封禁。
律师:已涉嫌诈骗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除法律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发表、发行、展览等方式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陈女士如果就女儿的肖像权侵权一事向平台投诉,但是未得以反馈,也未及时核实、撤销,造成损失,平台应当与直接上传人构成共同侵权。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自愿”方式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财物的,如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在本事件中,直接侵权人发布的事实为明显虚构,有诈骗嫌疑。
对此,上海法治报点评道,慧慧因意外患病,这对其一家人而言是重大伤害。而今又遭遇慧慧照片被盗用于牟利,这是二次被伤害。面对盗用,陈女士想维权又陷入困境,这是第三次被伤害。
许多网友都对盗用照片的无良博主感到愤怒:这钱你拿得能心安?
不能忽视的是,相关平台也存在严重失职失责。首先,没有对涉事博主发布的涉及慧慧的视频和照片进行严格审核;其二,面对陈女士的投诉,没有及时回应严查;其三,不向受害者提供涉事账号基本信息,造成维权困难。
盗用他人照片牟利,性质恶劣,理应严惩不贷。我们也呼吁,平台要负起相应责任,不要纵容这些“网络骗子”!
相似案例
盗用他人家女孩照片来卖惨牟利,这样的新闻其实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2018年11月,在浙江省湖州市湖城红旗路一对乞讨的夫妻,被一位施女士当场揭穿。原来这对夫妻乞讨时所用的孩子照片,竟然是施女士女儿的照片。
海报上,写着有爱就有希望,说他们的孩子“杨玲”因为生白血病,治疗还差12万,希望过路的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这张海报的右上角就是他们孩子“杨玲”的照片。本来,这桩事情,心软相信的市民捐点钱就捐点了。可是,偏偏这张照片上的“杨玲”,“真身”竟然是个湖州女孩。孩子的父母知道以后,马上到派出所报案。
湖州市爱山派出所的孙警官表示,当时施女士过来,她说她女儿照片被别人盗用了,被别人用作乞讨行骗,把她女儿照片放在宣传的广告上面。民警在了解完情况后立即与施女士一起,找到了这对乞讨的夫妻。此时,这对夫妻正在一家小店内吃饭。
民警:宣传的东西我看一下。施女士:照片,海报。施女士:你说清楚,什么东西?施女士:你放的是谁的照片?
从当时对质的视频可以看出,施女士情绪有点激动,而骗钱的夫妻,有点懵。他们肯定想不到,事情会这么巧,会碰到照片上小女孩的家人。随后,民警把这对骗钱的夫妻带到了派出所。违法嫌疑人杨某称图片是网上下载的,他们那边有个复印店,那个复印店里本身就有的,老板那里调一个就出来了。据警方介绍,这对夫妻姓杨,是贵州人,来到湖州后就开始在闹市区讨钱。
违法嫌疑人杨某向警方交代,由于刚过来不久,才赚了600多元钱。现在已经搞成这个样子,当时没想到,他们称那个是日本的女孩,他们这么说,自己也不知道是中国的。对她父母我表示道歉。这对姓杨的夫妇,虽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但是没有后悔药吃。现在,他们要面对法律的处罚。湖州市爱山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诈骗,对两人实施14天的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