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男裸体走在街上“遛鸟”!被捕称不觉得自己犯法,警员还试图抓他的“丁丁”(图)
《信使邮报》2月17日报道,周四,David James Pert在Mackay法庭上自我辩护,他要求地方法官Bronwyn Hartigan“慢慢地,一项一项地”宣读对他的每项指控。
2月8日,Pert被指控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在Sydney St故意在公共场合暴露生殖器,并妨碍警察执行公务。
Pert说:“我的意思是,我确实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但我不认为那是犯罪,所以我想我无罪,”他补充说,他没有以任何方式妨碍警察执行公务。
“我只是跑开了,因为他试图在公共场合抓我的生殖器。”
法庭还获悉,这名35岁的男子据称于1月11日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在North Mackay的Daniel St的一个院子里被发现裸体。
(图片来源:《信使邮报》)
他反驳说,他实际上是应邀出现在Robert Ave沿线的一个院子的,但Hartigan告诉他这稍后的审判里讨论。
同一天,Pert还被指控无证驾驶和袭警。
Pert说,他开车,但他没有做错任何事,因为警察“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拿走了我的驾照”,并进一步辩称他没有伤害警官。
1月10日,他还被指控未能提供唾液样本进行分析,对此,Pert说他已经“非常努力地与警方合作”。
Pert对所有罪行均不认罪,但在Hartigan安排他的保释条件时,他与法官发生了争执,保释条件包括禁止他进入Daniel St地址100米范围内。
他对她说:“你以为你可以控制我?”然后他问“在证明无罪之前是有罪”的说法在昆州是否普遍。
法官坚称她的保释条件“不容谈判”,另外召集了两名额外的警察和一名安保人员,她进一步命令Pert删除他在法庭上拍摄的手机照片。
审判日期定于4月24日。
(Jo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