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被害学生家属陪同尸检全记录:比想象还残忍,只有心疼和愤怒...(视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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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记者从 “邯郸肥乡被害13岁初中生王子耀” 亲属处获悉,王同学的遗体已于18日凌晨进行了尸检。王同学的父亲和王家的律师,全程见证了尸检经过。
“爸爸全程陪了儿子四小时,比想象的还要残忍,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今天凌晨5点多,小王父亲在社交平台说。
此案引起网友诸多评论,不少网友认为三名学生作案手段残忍,应该判刑、坐牢。
这起案件,让大家再次关注到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和受害家庭,为此,相关媒体采访了多位法律专业人士以及类似受害家庭。
对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是什么?
河北邯郸这起案件中,被害的王同学13岁,是初一学生。
此前王同学姑姑在委托当地救援队发布寻人启事时称:王同学在北高镇,被三名年龄相仿的人用电动车带走。据目前进一步情况,三人疑似小王同学,且王同学是被他们杀害。
这就是说,三名加害人年龄可能也在十三四岁左右。
据当地通报,嫌疑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作为未成年人,可以刑拘吗?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主任缪渭川律师说,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中国法律未对强制措施设置年龄限制。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符合强制措施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无论其是否为未成年人,都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对未成年人,以非羁押强制措施为多,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包括传唤、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司法实践中多数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3月18日,邯郸初中生遇害事件迎来新进展。
媒体从受害人家属和律师方面获得消息,13岁受害人王同学的遗体已经在18日凌晨进行了尸检。
当晚是王同学的父亲和聘请的律师臧凡清一起前往殡仪馆,并且王同学的父亲全程见证了整个动刀过程,其中的辛酸和悲痛,哪怕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
目前,王家的律师臧凡清已经在个人账号上发布了相关内容,直接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会对未成年犯罪进行从轻处罚。
但是当未成年人侵害其他未成年时,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必要向刑法让步,对故意犯罪的嫌疑人,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看得出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虽然也保持着客观冷静的基本素养,但从个人情感方面还是不想放过那三个未成年人凶手。
而这个臧凡清律师在业内也算是比较有名气的。
之前上过热搜的昆山宝马反杀案,臧凡青就是辩护律师,所以这次他为王同学辩护,也算是比较有能力还孩子一个公道了。
值得一提的是,王同学的父亲在当晚也开启了一场直播。
在殡仪馆的时候可能遇到点儿沟通问题,王同学父亲开启直播寻求帮助,说殡仪馆不让自己这些家属进去。
当时直播间一下涌入数万人,大家疯狂在里面发弹幕和礼物。
虽然大家都是在支持王同学和他父亲,但场面着实有些控制不住。
再加上王同学的父亲不知道怎么关闭礼物打赏功能,为了避免大家误会自己圈钱,所以王同学父亲没过多久就关了直播。
但是发布了一条吐槽视频,说遇到点问题。
从最终的结果看,应该王同学的父亲已经进入了尸检现场。
因为在早起的时候,王同学父亲再次发文,表示自己在里面陪伴了自己儿子四个小时。
外出打工许久,本就和儿子很长时间没见面了,只是谁也没想到,再次见面会是在这种地方、这种场合和这种事情上
但王同学的父亲还是坚强地坚持了下来。
这个父亲轻轻地告诉儿子,自己并没有害怕,只是心疼和愤怒,因为通过尸检发现儿子遭遇的事情,比想象中的还要可怕和残忍。
最后,王同学的父亲在视频中表示,自己一定会给孩子报仇雪恨。
很难想象,这个农村的汉子在殡仪馆见证了什么事情。
之前我们通过王同学的姑姑之前在媒体采访时的一段描述,大致想象到这个画面有多么残忍,但想象归想象,真的亲眼看到孩子被动刀子,谁能承受啊……
目前来看,王同学的家属也好,网上的网友也好,大家的诉求其实都是一致的,就是给王同学讨回一个公道。
什么是公道,我觉得那就是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死去的人得到安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可以保护孩子,但是别忘了,13岁的王同学同样也是孩子,它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所以我个人觉得,这个事情不能按照以往的惯例敷衍了之,而是需要真正给那些施暴的霸凌者一个迎头痛击。
需要报请最高检核准后才能追诉
下一步,面临他们的处罚会是什么?
浙江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胡瑞江律师说:《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颁布、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新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胡瑞江律师说,加害小王的三名同学如果是十三四岁,处于在一般情形下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年龄段,按规定,需要报请最高检核准后才能追诉。如果已满十四周岁,他们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则当然应负刑事责任。
会受什么刑事处罚?
如果负刑事责任,这三名学生会受到什么刑事处罚?会判死刑吗?
浙江检察机关一位专业人士说,对未成年人涉罪错,一般实行的司法原则是“慎捕慎诉”。
实际中,对12周岁到14周岁的涉罪未成年人,如果最高检核准追诉要负刑事责任,进入刑事诉讼阶段,法院在判决上也会有所考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的失败,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法院会考虑犯罪者的年龄、犯罪的动机和目的、是否初犯或偶犯、悔罪表现以及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
如果判实刑,会进入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根据《监狱法》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决罪犯,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少年犯”。
从目前了解情况看,全国范围内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在押的服刑人员年龄大多在16周岁到18周岁。所涉罪行大多为性犯罪。
一般,对涉故意杀人罪等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本着教育挽救原则,法院往往可能判决十多年有期徒刑,一般不会判处无期徒刑、死缓或死刑。
罗翔:特定犯罪可追诉未成年人刑责
3月16日,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谈及此事。
罗翔表示,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同时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对于特定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罗翔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要他们真正知道害怕,要让遵纪守法的公民知道法律是保护自己的。
所以呀,让我们拭目以待吧,相信一定会有一个妥善的结果,相信大家的呼声一定会被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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