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25日 15.6°C-17.1°C
澳元 : 人民币=4.73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2024-04-25 来源: hk01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去年7月20日,在离婚冷静期第13天,时年35岁女子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在广州当街连捅数刀,当场死亡。广州市中级法院今日(25日)就该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留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1

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2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3

内媒《潇湘晨报》报道,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感到很欣慰。死者的妹妹表示,「我准备拿著判决书,去姐姐的牌位前,跟她讲一讲。她去世前一直担惊受怕,现在终于可以安心了」。

死者的妹妹还透露了一个宣判现场的细节,「判决后,法官问赵留超对结果有没有什么意见,他反问法官死刑是立即执行吗,法官说是立即执行,然后赵留超说他不是故意杀人的,然后被拉走了……」

根据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资料,一审被判死刑后何时执行要视乎多项因素,包括要看被告人上诉还是不上诉、检察院抗诉还是不抗诉、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还是不核准执行死刑等,情形不同,执行死刑的时间也不一样。

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4

2023年7月30日晚11点,广州市荔湾区沙洛工业园门口,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连续捅刺多刀,失血过多后当场死亡。(北青深一度)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留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在河南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30日晚上,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法院认为,赵留超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赵留超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早前报道,案中女子周某霞被丈夫赵留超家暴长达14年。据周某霞妹妹介绍,周某霞1987年出生,2008年与河南男子赵留超(1986年生)相识、结婚,育有一子一女。2023年7月7日,周某霞与赵留超向河南平舆县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之后,周某霞返回广州工作,但在提交离婚申请的2周后,就发生了悲剧。

周某霞妹妹称,在30天离婚冷静期的第一周,赵留超表现淡定愿意离婚,亦签了离婚协议,甚至让周某霞赶快将东西搬走,他要带其他女人回家住。但没过多久便反悔,甚至打了周某霞。

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5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6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捅死妻子判死刑!反问法官:立即执行吗?(组图) - 7

去年7月20日,赵留超再次约周某霞见面,态度强硬。担心赵留超再有暴力行为,周某霞报警,但赵留超不愿前往警局。且赵留超坚持见面,称相互道歉认错,希望不要离婚。

迫于赵留超的威胁,周某霞同意见面,并带哥哥等5名男子一同前往赵留超住处附近,即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某工业园门口。赵留超赶来后,二话不说直接用刀捅人,先捅伤周某霞哥哥等几名男子,后又持刀追赶周某霞。

周某霞拼命逃跑,摔倒在保安亭附近,赵留超赶上后狂捅周某霞7、8刀。之后,赵留超被压倒在地制服,但一直不肯松开手中的刀。周某霞妹妹说,「他们想去夺刀,赵留超就咬他们的手」,并发出狂叫疯狂挣扎,要求松开他。由于担心赵留超继续行凶,5名男子及2名行人不敢松手,一直压著他直到警察赶来。

周某霞妹妹说,「致命伤在胸口,姊姊被捅后,我抱著她,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喘气,喘了一会就没有气了。」

据广州市检察院于2023年10月作出的起诉书显示,周某霞在事故现场被捅后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周某霞符合被锐器作用造成心脏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同行被伤的周某甲右胸部、左前臂等处被刺伤,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周某乙、张某佰、郭某培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冻豆腐啊
冻豆腐啊 2024-04-25 回复
中国妇女大都是贤妻良母,不到一定程度,是不会提出离婚的,所以冷静期取消。
mmbbforever
mmbbforever 2024-04-25 回复
这样的婚姻维持是丈夫赚钱的依靠,是丈夫任意伤害的靶子,离婚成了刀下冤魂。离婚你冷静期,这个残暴没有人性的人也会走向极端。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