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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地库开车轧伤未牵绳小狗,女主人被曝抡砖砸车“泄愤”(组图)

1个月前 来源: 大风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你杀死了我的狗,对我的狗不负责任,还我狗命……”近日,一名绿衣女子持砖愤怒砸车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视频发布者朱女士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视频拍摄者是她老公,当时也是他老公开的车。事发一个多月,砸车女子还未被警方处理。

网传视频——

女子地库抡砖砸车,“你杀死了我的狗,还我狗命”

拍摄者:狗未拴绳被车辗轧受伤,主人砸车泄愤

根据视频显示,疑似在一小区地库中,一车辆停在行车道处,一侧疑似有车玻璃碎落地面。视频中,绿衣女子多次轮砖砸车玻璃。拍摄者说,“目前狗主人来把我车砸了。”

绿衣女子转身指向镜头方向大喊,“你杀死了我的狗,对我的狗不负责任,还我狗命……”随后继续抡砖砸车前挡风玻璃,前挡风玻璃可见明显损伤。

男子地库开车轧伤未牵绳小狗,女主人被曝抡砖砸车“泄愤”(组图) - 1

绿衣女子指向镜头方向大喊

拍摄者询问,“你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吗?”女子未回应,继续砸车右侧玻璃,并将车玻璃砸碎。随后在离开现场时,疑似砸了拍摄者,后在镜头下离开现场。

男子地库开车轧伤未牵绳小狗,女主人被曝抡砖砸车“泄愤”(组图) - 2

女子砸碎车辆右侧玻璃

视频拍摄者表示,狗没拴绳跑到车底,受惊吓后听说咬伤了狗主人,狗主人随后砸车伤人。如今时隔近两个月,该女子始终未被依法处置。

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绿衣女子的反应过于偏激,地库本就不能遛狗,狗主人还不牵绳,狗因此受伤狗主人要承担一定责任,双方应属于民事纠纷。狗主人砸车,则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当事人讲述——

女子谈赔偿未果,抢走车钥匙后又折返砸车

警方以故意损毁财物立案

7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视频发布者朱女士,她说,视频拍摄者是其丈夫杨先生,他们夫妻是山东人,已经在湖北武汉定居近10年。视频中的一幕,发生于6月7日中午12时左右,杨先生当时在雅居乐花园小区地库行车道开车,遇到了一辆占用了部分行车道的车辆,遂缓慢从逆向行车道绕行,“当时旁边有3个人遛狗,其中两只狗没有拴绳。”“3个人好像是一家人。”

朱女士讲述,杨先生缓慢从逆向行车道绕行过程中,突然一名女子拍车示意停车,称她家狗被压伤了。停车后,对方在车底掏狗,听说被应激的狗咬伤了手,“狗救出来后,一名男子将狗抱离,女的说车撞伤了她家狗,要求赔偿。”杨先生认为,地库本不应遛狗,且狗主人未牵绳,他肯定不是全责,故希望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置,但对方不同意,抢走车钥匙后离开。

朱女士说,因车钥匙被抢,杨先生选择报警。没几分钟,女子折返回现场,抡砖砸车,遂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事发大约2小时,警察到场处置。

同日,武汉公安江夏分局庙山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杨先生被故意损毁财物案,我单位已立案。

监控视频——

车辆缓慢转弯时,1只狗疑在司机视野盲区

争执约6分钟,女子坐车驶离约3分钟折返砸车

根据朱女士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具体时间为6月7日中午12时20分左右,一辆轿车停在行车道处,女子站在车旁疑似等人,她用绳牵着一只狗,身旁还围着两只狗未牵绳,在地库内跑动,周围有车辆往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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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分钟左右,一名男子和一老者与女子会面,男子疑似准备开车门。

12时20分50秒,杨先生的车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女子身旁的轿车占用行车道,杨先生的车缓慢转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监控中,一只白狗在地库承重立柱处,疑似位于杨先生车的视野盲区。女子看到车转弯,疑似并未提醒杨先生注意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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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时21分5秒,杨先生缓慢转弯后停车,女子快步上前蹲身查看车底,一旁男子、老者均上前查看。随后,女子疑与杨先生产生言语争执。

22分35秒,杨先生下车与女子方交流。25分46秒,男子疑将受伤狗抱起,放至一旁轿车的后排座位。

26分57秒,女方驾驶轿车离开现场。杨先生疑似电话报警,车辆停放在逆向行车道。

28分29秒,女子再次出现在监控视野中,走向杨先生的车,疑手中持硬物,抡砸车窗等,还打开车门将车内物品扔出。杨先生在一旁拍摄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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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20秒,女子跑离现场。

处理无果——

维修费过万,伤情鉴定为轻微伤

立案时隔近1月多狗主人尚未被处罚

朱女士说,6月8日立案后,他们按照警方建议,他们将车开到4S店进行受损报价。

根据《报价单》显示,车型“五菱宏光”;维修配件清单有,前挡风玻璃总成、右前门玻璃总成、右后侧门焊合总成、右前门焊合总成等17项,预估材料费为9230元,预估工时费2400元,总计11630元。

另据杨先生的伤情鉴定报告显示,被石块砸伤致左上臂尽肘部受伤,近肘部稍青紫肿胀,压痛,活动稍受限。诊断为“上臂损伤”。鉴定意见,杨先生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朱女士说,“民警说这部分费用我们需要先行垫付,称认可维修发票,所以我们便支付了维修费。”6月10日前后,警方便态度暧昧,称对方狗没啥大事,但女子被狗咬了,双方都有责任,故不属于刑事案件;且对方因住院、怀孕等原因,无法对其采取行政拘留,“后来,我再问警方如何处置,又告知女子去上海了,找不到……”

警方回应——

狗主人轨迹在上海,拒绝配合强制传唤等

将根据物价鉴定判断是否达到刑事标准

7月18日下午,庙山派出所民警回应朱女士称,案件目前没有进展,警方通知砸车女子配合,但对方拒绝配合警方办案,电话也不接,通知、强制传唤也不来,“我们已经把她挂到网上了,如果她回武汉,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置。”“她目前不在武汉,人的轨迹在上海。出了武汉,我们强制传唤也没办法。”

“这件事目前是治安案件,我们准备做物件鉴定,若结果购刑事,将采取上网追逃的方式。”办案民警说,如果不够刑事,警方则只能布控,等其回武汉,警方再第一时间去抓人。

关于案情。民警表示,杨先生全程没有还手,但即便抢了车钥匙等,在此案件中,警方认定违法也只能选择其中一条,择重处罚,“你这件事我们按照损毁他人财物来办理;若算故意殴打他人,伤情达不到刑事,狗主人只需交罚款。”

关于物价鉴定。民警说,此前约过物价鉴定部门,但因对方临时有安排,没能鉴定,目前还在约对方鉴定时间。具体的认定,需要依据监控视频中显示的客观情况,“监控里砸了哪些地方,就可以认定哪些地方。”

对此,朱女士说,时隔1月多,丈夫因被砸伤、车辆受损等耽误了工作,”“希望警方尽快给出处置结果,还我们一个公道。”

7月1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到公安江夏分局庙山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正在关注,具体办案结果会向当事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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