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政三地的山西“老虎”落马:敛财5235万元,只用了3年,被判15年有期徒刑(组图)
他叫王茂设,曾是山西省运城市委书记,也曾是朔州市委书记,亦是晋城市市长,更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好人。
然而,他却在短短三年时间里,堕落成了一个敛财5235万余元的腐败分子。
他的罪恶之路,从何而起?他的贪欲之火,又是如何燃烧的?他的人生之船,又是怎样沉没的?
让我们一起来揭开这个腐败案件的真相吧!
违背原则,出卖良心
2014年6月20日,山西省纪委突然发布了一条关于王茂设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这一消息,震惊了山西官场,也震惊了全国人民。
王茂设,1957年出生,山西临汾人。他从老家乡镇的干事做起,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
2006年,他担任了山西省建设厅厅长,2008年,他成为山西省晋城市市长,2011年,他出任朔州市委书记,2013年,他调任运城市委书记。
他的官路看似平坦顺遂,实则暗藏玄机。他在不同的岗位上,都留下了不同的污点和痕迹。
他在晋城时期,还勉强算得上清廉,但在朔州和运城时期,他就开始了贪婪和腐败的生活。
他为了升官发财,不惜牺牲人民的利益和幸福,不惜违背党的原则和纪律,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良心。
王茂设在朔州时期,提出了一些堂而皇之的口号规划。这些看似宏伟的口号规划,其实就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完全是源于王茂设想要掩饰自己的罪行。
比如王茂设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视察,竟然在几天之内,在领导的视察路线上修出了一条柏油马路。
这条马路,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更可笑的是,这条马路只是为了应付领导的一时之需,领导离开后,就被拆毁了!
卖官鬻爵,勾结腐败
王茂设为了自己的政绩,不惜欺骗上级,欺瞒百姓,损害国家利益。更甚者,他还卖官鬻爵,为一些不合格的干部提供升迁机会,收受他们的贿赂。
他经常对一些能力与官衔严重不符的人破格录用,其实,他只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顾组织的规矩和民意的反对。
他在朔州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卖官行为,而在运城时期,则更加肆无忌惮。
王茂设在运城时期,更是变本加厉,不仅自己腐化受贿,而且还纵容身边的亲属和工作人员敛财。
他的两个哥哥,王茂全和王茂建,利用他的身份和影响力,为一些想要升官的官员牵线搭桥,收取巨额回报。
甚至他的司机赵建亮,也利用他的关系,为一些企业老板提供方便,从中受贿。他的秘书,也因收受他人钱财而被抓。
王茂设在运城的短短一年半的任期里,就造成了运城官场大批官员“落马”。
其中至少有20多名官员和王茂设有密切联系,包括运城下属多个县市的县委书记等人。他们或是向王茂设买官,或是与王茂设勾结腐败。
他们的行为,是对党的纪律和法律的公然挑战,是对人民的利益和信任的无情背叛,是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的极大玷污。他们的罪行,与王茂设不相上下。
王茂设的腐败案件,引起了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
2017年1月6日,王茂设因受贿5235.1879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他的两个哥哥,也因为协助他卖官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他的司机和秘书,也因为利用影响力受贿,被提起公诉。他的一些同伙和亲信,也都被查处和处理。
他的案件,成为了山西省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典型案例,也成为了全国人民反对腐败的一个警示故事。
结语
王茂设的案件,让我们看到了党和国家对贪污腐败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也让我们看到了腐败分子必将无处藏身,终将接受法律的审判的坚定信念。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作为一名人民的公仆,应该怎样做人,怎样做事?
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国家。应该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遵守社会的道德和规范,遵守职业的操守和原则。
应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为人民造福。应该清正廉洁,公正廉明,自律廉俭。
应该拒绝权力的诱惑,拒绝金钱的诱惑,拒绝美色的诱惑。应该珍惜自己的荣誉和地位,珍惜自己的生命和前途,珍惜自己的家庭和亲情。
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爱戴和尊敬,赢得党和国家的信任和肯定,赢得历史和时代的赞誉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