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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中国“官二代”上位幕后

2013-07-04 来源: 多维 评论0条
中国“官二代”一直以来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英国《金融时报》4日发表媒体人宋金波长文《中国“官二代”为何现在红?》,深度剖析了官二代这样一个特殊群体。在分析“官二代”为何现在红的核心问题时,该文给出的答案是:官位的含金量比过去更高,更有吸引力,且更多官二代得到破格提拔;网络大发展大繁荣催生的信息互动与交流,使得普通民众对类似事件有了越来越多的观感。

“官二代”年纪轻轻即“上位”的新闻,最近比较多也比较火爆。很多文章做出了正确的分析,认为症结在“权力怎么来”的问题。这个结论没错,该怎么解决也一眼即明。但也有解释力不足的地方,比如,“权力怎么来”,或者“程序不健全”、“缺乏监督”等问题,其实是一直存在的,为什么“官二代”新闻,是在这个时候而不是以往,呈现多发从而火爆起来呢?换句话说,它可以解释“官二代”为什么红,却未能解释为什么是现在红。

这个问题至少有两个解集。其中一个解集,是类似的事件确实在绝对数量上增加了,较之以往,有更多的“官二代”得到“破格”或者“准破格”提拔。另外一个解集,则是由于信息传播能力的进步,会使从前看起来并不常见的现象,更多地被发现、记录和传播,使人们有类似事件“越来越多”的观感。中国汶川大地震和日本关东大地震后,很多人“发现”全球地震似乎比以往更频繁了——除了注意力效果,专家适时指出,那是因为现在的技术更先进精密,以往不能监测到的地震现在都可以记录下来,结果就显得全球地震越来越多。三十年来资讯传播技术手段日新月异,“官二代”新闻的爆发,自然也服从这一规律。

上述两个解集当然可以有交集,两方面因素同时起作用。为便于分析,可以把后一因素列为暂时不予考虑的背景因素,就像做物理题,有时允许忽略摩擦力一样。这不表示该因素不存在。

如果第一个解集成立,必然的结论是,首先,“官二代”在今天有比以往更强烈的及早上位动机,其次,干部选拔及任用制度的安排使动机有更大的实现可能性。

官位的含金量比过去更高,更有吸引力,可能是一个因素。但更可能的,应是及早上位的投入产出提高了,并且,反过来,如果不能提前上位,继续从政付出的成本也将更大。

成本提升的例证见于不久前报道,称公务员晋升面临年龄门槛:“做到省部级官员,要经过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副部、正部,八级台阶,逐级晋升,大约需要25年。如果不能在35岁升到正处,45岁升到正厅,仕途很可能将从此止步。”“30岁当官、40岁靠边、50岁闲差”。有些地方将年龄“杠杠”约定俗成为“规定”、“惯例”,甚至以中央“干部队伍年轻化”的精神为由,实行“一刀切”,导致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一刀切”、年龄层层递减、“年轻化等同于低龄化”,也是李源潮在2012年一次人事组织工作会议上特别指出的问题。

“投入产出提高”的例证,更不用  多说。从最近两次换届中重要党政领导的履历不难得出结论,在同龄人中率先步入更高一个台阶,几乎是一个必要条件。也因此,从县处级到省部级,那些“最年轻”的官员,一直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

结论显而易见,只要还想在仕途上走,升官就要趁早,否则,甚至可能早早沦为边缘化的“闲差”。

中国现有的公务员包括干部管理体制,是参照西方公务员体制建立的,但也保留了一些自己的特点。除了“党政工青妇”甚至一些民间团体的成员,都(可以)具有公务员身份之外,就是未对政务员与事务员做出明确划分。

通常,国外公务员制度中,事务员晋升更接近于论资排辈,而政务员则未必,“破格”是家常便饭。现在我们的公务员把这两种人都装到一个筐子里了,怎么办呢?只能是“既论资排辈,又破格提拔”。这种辩证法句式,在具体执行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哪些人应该适用于“论资排辈”,那些人适用于“破格”呢?

前述“官二代”新闻里的破格,实际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确实违规的破格提拔;一种是合规的,或者说按照破格提拔程序正常走完的;还有一种,严格来说,不属于“破格提拔”,还在“格”内,但时间点都压在“格”的边上,显得无懈可击。

这几种情况虽有差异,其实都围绕着“格”打转。什么是“格”?其实就是“论资排辈”。如“提拔副处级干部需任职正科级多少年”之类。所谓“破格”,都是“格”之外的因素权重被放大,导致“格”的失效。

“破格提拔”是一个可以正面理解的词语,不过,这个词存在本身,却也强化了“格”的合法性。“破格”有理,而“合格”是常态,也有理。

“论资排辈”这个“格”,很多人以为是封建余毒。实际上,在古代中国,论资排辈算不上特别严重。汲黯向汉武帝“吐槽”,陛下用人,“譬如积薪,后来居上。”这也从反面说明,当皇权还没有旁落时,皇帝大可以按照自己的标准,综合才干、资历等等,选拔任用干部,有时年纪轻轻亦可主事内阁(甘罗拜相之类就不提了),有时垂老之年仍可复出。总之,“格”是一种考虑,但没有今天这么强。假使皇权旁落于权臣,自然任用亲信,大概也懒得理睬什么资历上的“格”。这也许正是中国古代,官宦子弟当官不怎么借老爹力的原因之一,因为就算能做到提前安置,坐两次火箭,皇权无边,随时也有可能给你拿下,或者让你早早做到地级干部,然后一直到退休。要是不幸让皇上觉得你对下一代的安排有可能是一种威胁,就更不得了。

反而是另外一种情况,论资排辈比较厉害,就是皇权不怎么强势,但权臣要么互相制约,要么自己不怎么跋扈,形成了一种平衡之态。比如明代有几位皇帝就近于此。这时候,就需要论资排辈了。为什么要论资排辈呢?吴思在《潜规则》中举过类似抓阄的例子,用以解说论资排辈,不外乎“尽管论资排辈不能选拔最好最合适的人才,但严格执行论资排辈,却能杜绝更糟糕的人情、打招呼、批条子,选拔一些更操蛋的官员上来,而且也可以避免恶性内斗。”既然标准对谁都一样,大家也都无话可说。当然,抓阄的话,效果其实相仿。

在古代中国,官与吏虽然并称,实际上却走的是两条管理路线。套用国际惯例,虽然中国的官是要考的,实际上中国的官更接近政务官,吏倒更近事务官。至于其他临时工等等,略去不提。相对而言,吏的升迁比较死板,小职位靠到退休也常见(如“老吏断狱”);官则有相当大灵活度,要是皇上喜欢,坐飞机也有可能,有时犯了芝麻绿豆大的过错,直接就连降三级,外派边远地区。

假使国家工作人员有两  条线,一条线上的人,基本论资排辈、积年升迁,不容易上,一般也不容易下;另一条则经常可以破格——既可以破格上,也可以破格下,破格的权力具有绝对的合法性,如皇权,或者民选,这样,“官二代”还会挤吗?往哪条路上挤呢?

而由于我们的公务员并不区分事务员与政务员,事务员不得不面临其他人破格提拔的压力,使自己的正常提拔受到影响;而政务员则累于事务员比较严苛的“格”,不得不蜗牛爬山。这就导致了有些明明是政务员职能的官员,正当年富力强,却限于年龄,就此处于一种变相的“致仕”状态。

相比而言,西方的很多领导人,比如刚度过九十大寿的以色列总统佩雷斯,就不必为年龄烦恼。

把需要“论资排辈”和需要“破格使用”的两种人硬装在一个筐里,选拔制度就显得益发重要了。

1949年以后的多年,国内干部选拔,是战争年代的“军功制”及指定委任的混合体制。由于当时干部包括很多高级干部普遍年纪不大,“官二代”年纪多数尚小,既不需要破格,也无需多提。而即使在最混乱的“文革”时期,也存在着不亚于皇权、体现于个人的权力中心,可以随时任命与褫夺官位。破格者如王洪文、华国锋,被褫夺官位者,无论是官方免职还是直接“打倒”,更是多如牛毛。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极个别有先见之明的干部,大多数领导干部是既无动机、也欠缺能力,来安排子女卡位的。当然,身处最高阶层的领导人,如毛、林,又另当别论。前者的女儿李讷,27岁执掌《解放军报》,后者有林立果24岁任空军作战部副部长。而林的下场,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个反面案例。

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包括对年轻干部“破格提拔”成为明确规定,甚至成为突出与强调的对象,始于1978年后。当时,邓小平指出,论资排辈“是一种落后的习惯势力。”他希望老干部在破除论资排辈,发现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方面做一个“开明的人”。他要求在用人方面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它在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是非常大胆的。它有个特点,不论资排辈,凡是合格的人就使用”。邓小平主张,破除论资排辈思想,要全面认识“台阶论”,认为各行各业都应该有台阶,但不唯“台阶论”。

承认“台阶”的合理之处,但不唯“台阶论”,这基本构成了“格”与“破格”的基本认识格局,延续到今。

现在看,“破格提拔”的提出,实际上针对的是改革开放初期,仍然属于主流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尽管年龄与工作水平高低、是否守旧,其实没有那么严格的因果关系,但“破格提拔”的提出,无疑是一招妙棋,有利于通过迅速充实新鲜血液,重建权力结构,最终掌握政治局面。在这个过程中,选拔面相对是开放的,既有部分干部子弟,也有大量来自平民家庭的下层干部。包括后来的胡、温,也都是在稍晚被“破格”提拔的。

但“破格”与“格”毕竟是被“辩证”地捏到一起,对于“如何破”、“谁来破”,只能做原则界定,很难做出非常硬性、细密的规定——既然是破格,那么这种具体、细密的规定之必要性也就打了折扣。比如说,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很多涉及“格”的地方,都是用“一般”、“一般应该”、“应该”、“原则上”等字眼,而极少“必须”、“须”等字眼。同时,对“破格提拔”,也语焉不详,第二章第七条,在对任职的时间与年龄(乃至党龄)做出一系列规定后,又加了一句“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但这个“另行规定”的程序,基本由各省酌情制定。第八条:“党政 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也是如此。这里既有极大的诠释空间,也就多了许多暗箱操作的可能。相当于在承认“格”的同时,留下了一个“后门程序”。

由于种种原因,“破格提拔”被作为“干部年轻化”改革的正面经验总结下来。干部年轻化的另一个副产品,是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时,对年龄梯队建设的要求,成为不成文或者不公开的规定保留下来。近年来,这个规定更普遍了。由于这一规定,每个班子里必需得有一个足够年轻的、通常需要破格提拔才能到位的成员。

而这个成员在上级班子换届时,又必然成为班子梯队成员的优先候选者。这样,就形成了一条对其他干部近乎垄断的晋升通道。在晋升问题上,起跑线问题,变得空前重要了。晋升破格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年轻干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破格”反而成为对其他人的另一种“格”。破格本是对“格”的反动,但有些规定,又使其“格”式化。对其他未能“及时”升职的干部来说,成为一种具有排斥性的“格”,弱化了其工作经验、年富力强及继续成长等因素的权重,实际上变相导致了提前退休。

历史上,针对世袭制与终身制,曾经有过一次重要的组织人事制度变革,即曹操的九品中正制。当前的干部选拔任命,是“考任制、推荐制、委任制相结合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破格提拔干部,从圈定、考察、酝酿到提名、讨论通过,其实也颇有九品中正制的神韵。不过,历史上的九品中正制运行一久,弊端就显现出来,即选拔部门的人可能通过暗箱操作,私相授受,谋取好处。至于这好处是直接卖官换官,还是安排自家人,就视情况而定了。

针对“领导干部终身制”的改革取得的成果,是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包括最高层领导干部的任期制。这也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取得的最重要的政治改革成就。这个成就,历经中顾委等多个阶段,直到2003年才基本成型,到2013年换届,才基本成为一个介于成文与不成文之间的“制度”。

建立最高领导层任期制堪称是巨大的进步,但也是一种仍在改革进程中的政治实践。在已经近于“习惯法”的惯例中,有些内容,比如“七上八下”,正在产生深远影响。不难得出结论,这一方案,近于按年纪划界、统一退休,来解决最高领导层的退出机制,而未选择其他可能更具争议性和破坏性的退出机制,比如党内竞选。这是有道理的,制度选择过程是博弈的过程,也是拒斥更糟结果的过程。一种制度成为现实选择,首先应实证地考虑其合理性。

集体退休,事实上接近于中国传统制度中的致仕。明清时期,能主动申请退休被称为“以礼致仕”,是一种主动放弃权力、不恋禄位、避位让贤的道德行为,受到赞扬和鼓励。对于能主动申请退休的官吏,给予的退休待遇都比较丰厚。官位越高的人能主动申请退休,待遇就越优崇。可以说,明清致仕制度调节着官场中人事的进退,多渠道的退出,也起到了平衡利益、缓解冲突的作用。

退休的年龄,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事(仕)”,相当于终身制。明清改为六十。清代对武官采取提前退休的办法,官越小,可以退得越早。参将五十四退休,到千总、把总,就只要四十五了。为什么要提前退休呢?最可能的原因是,由于高官六十退休,毕竟高位有限,有些官员眼看着没机会再升,不如让他提前退休,免得丧失责任心,碌碌无为,甚至生变。

这种退休制度的成本之大显而易见,也充分说明,最高层领导的退休年龄,完全可能以某种年数(比如大致五年)等差向下传递,使下级官员的实际仕途“生命”产生确定性的打折。在两次顺利换届使集体退休—任期制更加稳固后,这种确定性增强了。与“班子年龄梯队”的不成文规定一样,这也强化了“起跑线意识”。无论是“官二代”还是草根子弟,都应该意识到了这一点。

上所述,“官二代”上位现象在当下凸显,是多种因素共振作用的结果:仍在发挥作用的传统选官文化因素、“事政不分”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开放初期的人事改革历史遗存、仍在改革进程中的领导人任期制因素。做出这种选择的“官二代”,并不是变得道德沦丧、权欲熏心,某种程度上,他们做了理性的选择,或是榜样下的仿效。这种选择当然对所有人而言都是有效的,不过,由于“官二代”在信息掌握、运作等方面具有的先天优势,在所有人开始加速跑的时候,“官二代”问题骤然凸显了出来。

关键词: 中国官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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