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9月12日 20.0°C-22.2°C
澳元 : 人民币=4.76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新州拟更新 “胎儿”定义 怀孕20周堕胎违法惹争议

2013-09-12 来源: 今日悉尼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9月12日。新州一名孕妇被Mr Spence选区的一辆私家车撞死后,腹中的胎儿也因此夭折。根据相关法律该男子只对孕妇的死亡负刑事责任,而腹中的胎儿并不承担责任。由于此次事件的恶劣影响,新州拟推进关于拓宽婴儿定义的法案。


        这是一项旨在惩罚那些扼杀20周未出生胎儿生命的法案,国会议员将会针对此项法案进行一次良心投票。而新州卫生部长和司法部长在改变未出生婴儿定义的立法建议上持截然不同的意见。卫生部长Jillian Skinner称她不会支持该法案,但司法部长并不认为医生和律师是意图“制造恐慌”,他已经转而支持该项法案。

        新州律师协会的会长普Phillip Boulten SC已派人给Mr Spence送了一封信,信中吐露了对该项法案的担忧。信中说该法案必然会引起公众的一些合理担心。他认为法律的更改意义不是很大,但公众对此法案的高度关注可能影响更加深远。

        AMA的新州总裁Brian Owler强烈地表示反对此法,他认为这可能会影响妇女后期选择堕胎的行为。他称该项法案的问题在于一旦当我们真正地把到胎儿定义为一个人,一个享有公民权利的人的话,母亲实际上就无权决定胎儿的生死,更无权选择堕胎。“我们真的不知道将会怎样,虽然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反响,但是我们并不想看到已有的良好的平衡被打乱。”他补充说道。

        据悉,下周州议会将会对此项法案展开激烈讨论。

        (实习:Marie)
关键词: 堕胎胎儿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