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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控不是病,不需要立法打击

2011-03-09 来源: 红网 评论0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对当下“微博控”、“偷菜狂”、“发帖癖”三大“新型网瘾”的泛滥表达了不小的忧虑,他们呼吁从行业自律和法规建设层面消除网络成瘾的陷阱,同时要倡导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这些代表委员认为,患有新型网瘾的人绝大多数是心智成熟、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白领、公务员,这些人把过多的时间用于微博、“偷菜”、发帖、置顶,以至于在网络里“活蹦乱跳”,现实中萎靡不振甚至精神烦躁、焦虑。(《新快报》3月7日)

  谈论网瘾,特别是“微博控”等所谓“新型网瘾”,需要首先认识到一个常识:剧烈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造成人居住、工作、休闲等生活方式转变频率加快,人们用于现实中的人际交流、社会活动的时间下降,甚至造成兴趣下降,这是中外各国近百年来的趋势。很显然,报纸、电视、互联网等陆续出现的新兴媒体,只是这种转型的一种推动力,绝非全部。

  反过来还可以说,正是因为许多人在现实中感觉到难以融入、适应环境,所以选择通过媒体平台来重新建立一套个人社会交往的网络,重新构建社会资本,这是很有上进心或自我解压意识的表现。比如,一些白领、公务员着迷互联网社会化媒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僵化的工作环境、过重的工作压力让他们难以负荷,如果没有互联网、没有微博或“偷菜”网站,他们也会自行寻找别的解压方式。此外,也有很多网民受控于各种原因,很难获取足够的社会承认,互联网成为他们没有压力、不受歧视而尽情表现自我的平台,让人们为此变得更为自信、业余生活更为充实。

  人们即便对一些事物产生嗜好着迷,多数人也具备足够的自制和自我调整能力,因为暂时的沉迷而导致的损失,也愿意为不当的自我选择而承担成本,不需要国家力量的过当接入,政府和行业组织真正应该做的,是强化对容易诱发沉迷沉溺的事物的评估,强制企业尽到全面披露的义务。

  而对于自制力等方面较弱的少数人,如果也不属于未成年人,其表现只要不涉及对公共秩序、伦理和法律的普遍挑战,也应通过舆论引导等方式督促其自行调整,倘若动不动就要启动公权力对公民的生活选择进行干预,出台一些譬如限制微博、论坛、博客每日发帖数,限制网上“偷菜”上线时间等稀奇古怪的举措,只会起到适得其反的反向刺激作用。

  我注意到,该篇报道中,有政协委员提及所谓网瘾、新型网瘾的危害时,采用了“案例比比皆是”、“几乎没有规范”、“大行其道”、“直接…体现”等非常模糊的界定和描述,并没有列出具备可信度的数据,更谈不上符合社会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学科常识和原理的严谨分析,可以认为只是一个感性的愿望,完全不应当据此上升为立法的依据。

  在我看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其关心“微博控”一类的网民自行选择行为、及其缺乏依据的危害问题,倒不如寻根溯源探究一下,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网民只有在互联网上才能卸下压力、放松和展示自我,现实社会给予普通人的表达渠道是不是太过狭窄了,体制、环境带给年轻人的生存发展压力是不是太大了?

  如果真要把互联网像一些呆板有余、活力不足的单位那样严密管起来,让网民也像线下那样正襟危坐,倒是大概不会有什么“微博控”、“发帖癖”等行为方式了,大家一言不发……会不会有人议论,网民正襟危坐的姿势不太正确,很有碍观瞻和人体工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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