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检方指控孟晚舟罪行本质是诈骗 并非违反美制裁
加拿大警方2018年12月1日应美国司法部引渡要求,逮捕在温哥华转机的中国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庭审将于2020年1月20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召开,涉及一家被指违反美国制裁禁令的子公司Skycom。华为被指向银行隐瞒其与Skycom的关系。检方指控孟晚舟的行为涉及“诈骗银行”。
加拿大检察官1月10日呈交他们的法律论据,指出孟晚舟涉及的罪行本质是诈骗,而非违反美国针对伊朗的制裁禁令。
孟晚舟的引渡聆讯会将于1月20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举行,届时将探讨的问题是:美国以她所犯罪行要求引渡,而它是否在加拿大被视为罪行。倘若答案是肯定的,孟晚舟同在加拿大和美国触犯法例,合符引渡所需的“双重犯罪”原则。
检察官在呈交法院的法律论据中指出:“(她)行为的本质是对银行(汇丰银行)进行诈骗,而进行虚假陈述的结果是,令汇丰银行经济利益有风险。”检方指银行向华为放贷数以十亿计美元,因华为就其在伊朗的活动进行误导,让银行无法准确地评估维持与华为商业关系的风险。
加拿大检察官指孟晚舟此举构成罪行,认为她同时在加拿大和美国犯法,符合引渡所需的双重犯罪原则。华为暂未有回应。
她的代表律师团队则指出,孟晚舟应获释,理由是美国要求引渡的理据是华为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但这在加拿大不是罪行。律师们认为,这不符合进行引渡所需的“双重犯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