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05日 13.9°C-16.3°C
澳元 : 人民币=4.67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姜子牙和周公旦的关系如何?两人谁的地位更高呢?

2021-09-08 来源: 趣历史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武王伐纣这段历史,除了主角周武王姬发之外,不能不提到的一位就是周军队中的头号军师和伐纣事业的“总设计师”姜子牙。其实从文王时代他就备受重用,武王执掌周权力之后更是尊称他为尚父,还迎娶了他的女儿邑姜做正妻,后来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周成王,一个是后来春秋晋国的始祖唐叔虞。殷商灭亡后姜子牙被封到了齐地,成为了后来的东方大国齐国。而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姜子牙后半生和一位同样能力出众且出身显赫的人一直在明争暗斗,这人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周公,即周公旦,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趣历史小编一起往下看。

一、权力的分配

周武王伐纣成功后建立西周王朝,姜子牙的地位自然是不用多说的,其实这个时候周阵营中还有两位佼佼者,一位是周公旦,另一位是宗室召公姬奭。周武王灭殷商没几年就去世了,但是长子姬诵还只是个十岁左右的孩子,根本不能独自处理国家大事,于是武王在临终前对周王室的最高权力进行了重新分配。

他考虑让三个人来辅佐自己的嫡长子,分别是姜子牙、周公旦和召公姬奭。首先周公旦是自己的亲弟弟,在武王病重的时候一直在一旁照顾,而且尽心尽力,这让武王非常感动,还试图直接传位给他,还是周公多次拒绝才作罢。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都能说明周公必然是武王最信得过的一位。

选择姜太公也是情理之中,因为他是自己的岳父,也就是儿子的外公,肯定会义无反顾地支持儿子,作为开国的第一大功臣,姜太公的选择也是为了牵制周公旦一人独自做大甚至是篡政。召公姬奭是宗族的代表,属于在两派之间相互制约中和的一股势力,而且他本人老练持重,顾全大局。可以说武王的这个安排是方方面面的,十分周到。

二、周公掌权摄政

俗话说:“计划不如变化快”,虽然武王的安排和到位,可他死后形势并没有按照预想地走下去。首先姜太公很快就出局了,周公和姬奭也有封国,但都是派儿子去管理的,自己则留在周王室辅佐,但姜太公就去了封地营丘,因为这个地方在当时还不是什么富庶之地,盘踞着让殷商都十分头疼的东夷部落,所以姜太公的首要任务就是平定叛乱,稳定封国。

姜子牙和周公旦的关系如何?两人谁的地位更高呢? - 1

没了姜太公,周公和姬奭还划定了彼此的管理区域,以陕县为界,东边是周公管理,西边是姬奭管理。不过这个格局没持续多久,就变成了周公独揽朝政。姬奭自然是有意见的,但周公却一直在强调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也是为了周王室的兴旺。

后来不少人反对周公,最著名的就是自己兄弟发动的管蔡之乱,周公亲率大军历时一年多才平定,最后还处死和流放了自己的兄弟,如此铁腕也确保了他的地位。而姜子牙在齐地也发挥出了自己卓越的才能,不仅平定了叛乱还用几年时间把齐国打造成了东部第一大国,对紧邻的周公旦封地鲁国形成了强势的压制。

这里要说一下,姜子牙的女儿,也就是周成王的母亲邑姜绝对是周代卓越的女政治家,他一直巧妙地周旋于各势力之间,稳定王室内部格局稳定,为后来周公还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最后的结果

在多方的努力下西周政局慢慢稳定下来,社会发展也非常迅速,周公摄政7年后还政给了周成王。都说皇帝对功臣有猜忌,到了周公身上也一样。周成王执政后一直很针对周公,这个时候周公就显示出了大智慧,他没有选择返回封国,而是去了楚国。

这是一种态度,是效仿周室的先祖太伯让位季立流亡南方的意思。周公流亡楚国的时间不长,毕竟身份特殊,这样也让周成王很没有面子。后来周成王看到了史料上记载的那些关于周公旦的伟大功绩后,心中也多少有些愧疚,于是就派人到楚地接周公旦回镐京养老,不过在返回后没多久就去世。

周公临终的愿望是能够葬在成周的领土上,不过周成王不敢让周公以臣的身份安葬,于是把他埋在了文王和武王墓的旁边。周公去世之后,周成王从齐国把自己的外公给招了回来,与召公姬奭一起继续辅政,姜子牙是比较高寿的,一直活到了周康王登基6年之后,才以百岁高龄去世。所以从结局上来看,周公旦和姜太公都算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姜子牙和周公旦的关系如何?两人谁的地位更高呢? - 2

结语:

周朝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历史阶段,它改变了夏商以来的落后面貌,在中原实施了全面的分封制,这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进步的社会制度。后来东周又开启了著名的“春秋战国”时代,让中国第一次进入到了思想、文化、政治、军事的空前繁荣之中,更为后世秦汉之治打下了全面的基础,这都是其他朝代所不能比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