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诉争米家 mijia 商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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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明后认为,诉争商标“米家 mijia” 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他含义及特征,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认。小米公司的相关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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