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我国古代十大酷刑,第一种令人恶心,第二种让太平军恐惧
今天给大家盘点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的十大酷刑,每一种都令受刑之人生不如死。如果你的心理素质不够强大,建议别往下看。
行刑时先把犯人放在一个大浴盆之内,然后在浴盆中放满牛奶与蜂蜜。听到这里,大家可千万别以为是什么大保健。因为行刑者会将犯人五花大绑,只剩下头留在上面,虽然犯人一低下头就能品偿到美味,可一旦坐下来就会被淹死。
到了第二天牛奶发生霉变,引来大量苍蝇蚊子,接下来再过几天就会生满蛆虫而犯人就会在无穷无尽中充满绝望与恶心下死去。
凌迟在民间又称“砍千刀”,对刽子手的技术要求很高。行刑的时候必须对犯人割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将犯人刺死,才算是凌迟成功,不然刽子手要掉饭碗的。
慈禧对太平天国俘虏恨之入骨,将许多将领行凌迟处死,连洪秀全16岁的儿子也难逃凌迟之刑。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判决凌迟的犯人,发生于清朝末年,受了3784刀才死亡。
宫刑执行成功就变成太监,执行失败就死于尿毒症。因为行刑的时候会把犯人的“小弟弟”用布紧包起来,使其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切除掉。能不能活命,就看犯人是否能正常尿出来。所谓“男子割其势,女子闭于宫”
这个刑罚的名称听起来非常喜庆,实际上非常残忍,是一种专门对付女性的刑罚。行刑之时,将女犯人去除衣服放入巨大的麻袋中?然后往麻袋内丢入猫与老鼠,以及点燃的炮竹,受惊吓的猫鼠就会撕咬犯人,时间差不多了就拉出来,往其身上伤口淋洒盐水。
在古代喜欢把猫比作老虎,老鼠比作豹子,所以就有了“
虎豹嬉春”
这个刑罚名称。据记载,从这个刑罚出现以来,没有一个犯人能熬得住三分钟的时间,真正突出一个“
狠
”。
这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最常用的刑罚,用五匹马分别拴住犯人的头部双手双脚,并从五个方向拉,把人活生生扯开。
历史上著名的
商鞅变法
使秦国变得强大,但在秦孝公死后,因之前变法时执法较严引起秦国贵族的怨恨,导致
商鞅遭到五马分尸的刑罚以及灭族。
我们常说的十指连心,在刑罚上又称为
插针。
行刑时将针尖或者尖锐物品插入犯人指甲盖内,或是人体其它部位,让犯人痛到锥心刺骨无法自拔。
梳洗
梳洗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女子梳洗打扮,而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的梳涮下来,直至肉尽露骨,咽下最后一口气。
看过民间杀猪的就知道,梳洗就像杀猪一样,用开水烫过皮肉之后再刮毛干净一般,慢慢将犯人折磨致死。
剥皮揎草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为惩罚贪官用得最多的一种刑罚。先把活着的犯人剥皮下来,然后在皮层内塞入稻草。完成之后挂在当地的城门上或土地庙前,起到震慑官员们的作用。
腰斩
腰斩的残忍之处在于不让犯人立刻死去,只因人的重要器官都在人的上半身。腰斩之后,犯人还可以和他人聊天,直至失血过多慢慢死亡。
人棍是吕后为了惩罚戚夫人而创的一种刑罚。行刑时先挖去犯人的双眼,熏聋其耳喂药致哑断其手足,然后丢进厕所任其痛苦地死亡。
十种酷刑,每一样都令人为之恐惧,好在现已没有这些惨无人道的刑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