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取件猝死快递公司该不该担责?律师解读:违约但没有直接责任
付建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快递公司与消费者达成运输合同,约定运输交货地址时间,应当承担送货上门的合同义务。”
因此,付建律师认为老人家属有权要求快递公司就违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
此前报道,在重庆,一位79岁的老人因为快递未送上门而下楼取件,结果在搬运上楼途中不幸猝死。
死者女儿何女士称,当时母亲看到父亲倒在了4楼和5楼的楼梯间转角处,快递就丢在地上,120救护人员随即赶到在楼道内急救,但遗憾的是,老人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快递员送货未尽责,快递公司应对老人的猝死承担责任。
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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