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吸毒母亲被关戒毒所17天,3岁女儿饿死家中,民警被判刑
2003年6月21日傍晚,青白江区“九江小区”中的一间房屋内传来阵阵刺鼻的恶臭。
当民警接到附近居民反映前来调查时,却发现房间里躺着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小女孩尸体。
这个女孩叫做李思怡,她和母亲李桂芳一直住在这间房内,案发的时候她年仅三岁。
法医检查后发现小思怡身上没有因遭受暴力袭击留下的伤口,胃部也不存在有毒物质残留。
警方初步排除了小思怡系他杀的可能性,开始寻找其他的案件突破口。
经过抽丝剥茧,警方断定,小思怡很有可能是被活活困在房间里饿死的。
同年10月,备受瞩目的“三岁幼女饿死案”开庭,两名金堂县的民警因为牵涉此案被提起诉讼。
为什么小思怡的死亡会牵涉到两名民警?这件案子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问题母亲和可怜女儿
提起小思怡的母亲李桂芳,所有对她有所了解的人都会露出明显的鄙夷神色。
李桂芳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和前夫结婚后没多久,前夫就惹上了人命官司。
她当机立断和前夫离婚,两人共同生育的儿子也被她留给前夫的家人抚养。
从这天起,李桂芳就和前夫一家人斩断了联系,小思怡也不是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儿。
李桂芳生性爱玩,经常和社会上的朋友一起混迹各种娱乐场所。
她在别人的哄骗和自己好奇心的驱使下尝试了毒品,从此以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有一次她在单位工作时,毒瘾突然发作,把身边的同事吓得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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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便丢了工作,成了无业游民,每天无所事事地跟自己的狐朋狗友一起“晃荡”。
在这段时间里,她怀上了小思怡。刚发现自己怀孕时,她说什么也要打掉孩子。
李桂芳没有固定收入,她唯一的一点积蓄都被她拿去挥霍在毒品上面了。
她害怕自己养不起这个孩子,更害怕孩子一生下来就是“瘾君子”。
但当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感受着这个小小的生命时,她又罕见地生出了一丝怜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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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李桂芳留下了这个孩子,十个月之后,孩子出世了,她给她取名叫做李思怡。
“本来以为又当了妈妈,孩子也很健康,她能改过自新,没想到她还是继续在社会上‘晃’。”
了解李桂芳“光辉历史”的邻居王大爷曾经叹息着说出了这句话。
李桂芳成为母亲之后,不仅没有“金盆洗手”,反而还变本加厉,她不仅吸毒,还四处偷盗。
小区里的人都害怕李桂芳偷到自己头上,平日里根本不想和她打交道。
与李桂芳的人人避之不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思怡的惹人怜爱。
小思怡从出生开始就习惯了李桂芳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她从不哭着找妈妈,总是乖巧地呆在家里。
由于有小思怡的存在,李桂芳平时的小偷小摸行为都会被事主所原谅。
她只要哭着求求饶,说出家里有个年幼的女儿嗷嗷待哺就能够得到大部分人的谅解。
即使是派出所把她抓了,她也能用同样的借口脱身。
多次偷盗财物却没有接受惩罚的经历助长了李桂芳身上的歪风邪气,她逐渐变得大胆起来。
但她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她就会为她的行为付出终生难忘的代价。
吸毒母亲被羁押,女儿无人照看
2003年6月4日,李桂芳在家里吃过午饭之后,准备出门“大干一场”。
她怕三岁的小思怡偷偷跑出去,于是将她反锁在卧室门内,又用尼龙绳牢牢拴住了门把手。
小思怡此时正在卧室的床上呼呼大睡,丝毫没有察觉到母亲的动作。
李桂芳关门之前,还深深地望了熟睡的小思怡一眼,眼神中难得流露出了柔和的情绪。
“妈妈‘找’到钱就回来。”李桂芳在心里说完这句话之后,转身出了门。
随后,她和自己的两个朋友会合,三个人一合计,决定到离青白江区不远的金堂县作案。
在金堂县的某红旗超市内,李桂芳眼见四下无人,偷偷将两瓶洗发水装进了自己怀里。
整个过程没人看见,她没想到这次“行动”如此顺利,心下窃喜,准备离开作案现场。
就在她即将走出商场的时候,商场保安感觉她身上有猫腻,不允许她离开。
李桂芳当即和他争论起来,两人争执之下,李桂芳藏匿的洗发水掉在了地上。
这下可谓是人赃并获,保安拦住了李桂芳,同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金堂县城郊派出所民警黄小兵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不由分说地把李桂芳抓回派出所。
李桂芳偷得两瓶洗发水金额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但黄小兵看出李桂芳吸毒,执意要把她带回去做笔录。
在做笔录时,李桂芳向黄小兵提过,自己的家庭成员只有年仅三岁的女儿李思怡。
黄小兵向副所长王新请示是否要对李桂芳实行强制戒毒时,也提到过这件事。
遗憾的是,这两名民警都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也导致了之后的悲剧。
王新接到黄小兵的请示后,结合李桂芳的阳性尿检结果,确认有必要对其实行强制戒毒。
当天晚上十点,李桂芳的戒毒手续办理齐全,她被带上了前往成都戒毒所的车。
在上车前,李桂芳死死扒住车门,不断请求民警,让她回家安顿好小思怡。
“民警同志,我只是想回去安排好我的女儿,办好之后我马上跟你们走。”她苦苦哀求道。
但她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期待中的回应,即使她拼命反抗,还是被推上了车。
李桂芳面色凝重地坐在车上,双手不断地摆弄着自己的衣角,看起来很是焦躁。
押送她的车辆在马路上飞速行驶,她很快就发现,车辆走的是一条自己很熟悉的道路。
沿着这条路一直开下去的话,在抵达成都之前,一定会路过青白江区。
想到这里,李桂芳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她开始用头撞击车门,试图得到押送民警的回应。
王新当时正在开车,无暇顾及李桂芳,再加上戒毒所的关门时间快到了,他更加不想耽误时间。
随着李桂芳撞击车门的动静越来越大,王新担心她在车上出问题,只好抽空应付她。
“卢晓辉,你给李桂芳的姐姐打个电话。”王新吩咐坐在车上的另一个民警。
电话打通了,但是李桂芳的姐姐不知为何没接电话。
王新又让卢晓辉打电话给管辖李桂芳所在区域的团结村派出所,让他们帮忙处理小思怡的事情。
“孩子派出所答应安置了,你放心,公安办事情是可信的。”王新告诉李桂芳。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李桂芳终于松了一口气,渐渐平静了下来。
三岁女孩活活饿死
2003年6月21日,此时李桂芳已经被送到成都戒毒所强制戒毒17天。
早在几天之前,她的邻居就隐隐约约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让人作呕的恶臭气息。
邻居一开始以为是自家出现了死老鼠,还特意给自家来了个全面的清洁大扫除。
然而,大扫除之后,这股恶臭还是萦绕在周围,一直挥之不去。
经过排查,邻居最后把恶臭的来源锁定在了李桂芳和女儿李思怡所住的套间里面。
预感到大事不妙的邻居赶紧打电话报警,没过多久,民警就赶到了小区里。
民警先是小心翼翼地打开了外面的门,一进到屋子里,那股腐臭味顿时更加明显。
在屋内转过一圈后,民警发现了被尼龙绳拴住的卧室门,在门后,小思怡的尸体安静地躺着。
因为死亡时间过长,小思怡的尸体已经有了明显的腐烂现象,蛆虫在她的尸体上肆意爬行。
小思怡喉咙有明显的肿痛痕迹,在死前,她应该有长时间绝望的呼喊和求助。
同时,卧室内的陈设被翻得很凌乱,警方判定这是小思怡在试图找寻可以进食的东西。
年仅三岁的小思怡在死前进行了所有能够生存下去的尝试,但她最终还是在痛苦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得知小思怡的死讯后,邻居们很难过,他们都曾经或多或少跟小思怡有过接触。
据李桂芳的邻居所说,小思怡是个很乖的孩子,眼睛又圆又大,嘴也很甜。
在此之前,小思怡不止一次被李桂芳锁在家里,她没东西吃的时候就会敲敲邻居的窗户。
如果有邻居恰好在家的话,又听到旁边的动静的话,就会拿出家里的食物给她吃。
只是,小思怡被李桂芳锁在卧室,又加固一根尼龙绳的情况,这么久以来还是第一次。
邻居们都表示,这次隔着好几道门,他们是真的没有听见小思怡在家里哭闹。
还有人说,小思怡哭闹是经常的事情,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次就没有多加注意。
在调查中,民警还发现,黄小兵本来应该把李桂芳的《强制戒毒通知书》送到她家人手中。
但截至他被拘捕,这份通知书都没有送出去,李桂芳的姐姐是在小思怡死后才知道的这件事。
她说,如果知道李桂芳被强制带走戒毒的话,她肯定会到李桂芳家中带走小思怡的。
而接到民警电话,应该前来安顿小思怡的团结村派出所也没有任何作为。
6月5日,王新从成都戒毒所回到金堂派出所后,还交代黄小兵,让他询问小思怡是否被安顿好了。
黄小兵口头答应,实际上却并没有打电话过去,他还和王新说:问过了,一切都安排妥当。
之后,再也没人过问小思怡的死活,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被扼杀了。
涉事民警被判刑
2003年10月30日,导致小思怡惨死家中的主要责任人王新和黄小兵被提起公诉。
在小思怡饿死的事件中,共有10名警务人员牵涉其中,案发后,他们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
但黄小兵和王新两人是最直接的责任人,他们的罪过必须由法律来给出裁定。
在庭审现场,面对法官和众多媒体,黄小兵和王新分别从自己的角度讲述了当天的事情经过。
黄小兵说,在提交材料给王新的时候,他已经提到过陈桂芳家里有一个三岁的女儿。
在这种情况下,王新做出的让李桂芳强制戒毒的决定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我只是一名普通民警,是执行者,不是领导者。”黄小兵把自己身上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
而王新则说,从成都回来之后,他分明让黄小兵打电话给团结村派出所确认。
黄小兵却没有按照他的意思执行,反而编造自己已经打过电话的谎言。
另外,王新还提出,团结村派出所也应该在这件事中负主要责任。
团结村派出所的所在地离陈桂芳家以及陈桂芳二姐家都很近,他们本可以救下小思怡。
正是因为团结村派出所没有做到自己答应的事情,才导致了最终悲剧的发生。
“此后你们有没有人再打电话到团结村派出所过问小思怡的事?”公诉人问王新。
王新一时语塞,他思考良久之后才不情不愿地开口说道:“没有。”
在庭审过程中,王新一直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己的各种疑问,反驳公诉人的观点。
但在法律和公理面前,他的一切辩驳都显得那么苍白。
2004年8月,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正式对小思怡被饿死一案宣判。
法院判决王新和黄小兵玩忽职守罪成立,两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及两年有期徒刑。
李桂芳作为小思怡的母亲,在事情尘埃落定之后,获得了十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她在成都戒毒所完成戒毒后,没有再回到青白江区,而是到了乐山,和自己的大姐一起生活。
母亲失去女儿的伤痛,或许要用一生才能够完全治愈。
-完-
参考资料
北京青年报:《幼女饿死家中谁之过 办案民警还是吸毒母亲?》
北京青年报:《“吸毒母亲被羁三岁幼女饿死案”庭审目击》
深圳晚报:《“吸毒女被羁三岁幼女饿死家中”案今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