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9月12日 25.1°C-27.1°C
澳元 : 人民币=4.75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李元则: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任澧州刺史时颇有政绩

2022-05-25 来源: 趣历史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李元则(620年 - 651年),字彝,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母为王才人。 下面趣历史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武德四年(621年),出任婺州刺史,封为荆王。贞观十年(637年),为遂州都督,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不久就因为所穿的冠服过于奢侈僭越免官,十七年,任澧州刺史,改变过往的作风,励精图治,颇有政绩。永徽三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谥号为“思”,陪葬于献陵。

李元则:唐高祖李渊第十二子,任澧州刺史时颇有政绩 - 1

人物生平

生年不详,从异母兄李元嘉生年推断,当在619年至621年间。621年,封荆王,633年,任豫州刺史。636年,改封彭王,任遂州都督。因为所穿冠服位阶僭越,而免官。643年,任澧州刺史,态度改变,开始精励政务,名声显著。 651年,去世,追赠司徒、荆州大都督,陪葬献陵,谥号思。唐高宗登望春宫望其灵车,恸哭失声。 无子,过继霍王李元轨之子李绚为后,龙朔年间李绚为南昌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