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面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城中村是重点!
新快报讯5 月 29 日,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获悉,广州已全面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中村较多、老旧房屋较为密集等现状,将排查范围确定为村民及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城镇居民自行建设的房屋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据悉,5 类房屋为重点排查对象:
1. 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房屋;
2. 用于开办教育培训、医院和诊所、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性房屋;
3. 用于休闲娱乐、超市、饭店、旅馆、公寓等经营性房屋;
4. 在建工程深基坑周边的、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
5. 其他安全隐患较大的、人流聚集场所周边的房屋。其他房屋作为全面排查对象。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广州市接下来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各区政府组织镇(街)负责发动辖区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要求进行安全自查,按要求填报房屋结构安全自查表,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消除。
同时,市住建局呼吁市民一起参与、一起监督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尤其是自建房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对拥有、使用的房屋进行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以下现象:
1. 擅自加建、改建、扩建;
2. 房屋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
3. 承重墙体开裂、变形、风化疏松;
4. 混凝土构件变形开裂或露筋锈蚀;
5. 钢屋架或木屋架倾斜变形;6. 承重木构件严重腐朽等。
市民发现自有、自住房屋或他人房屋、公共场所有以上异常现象的,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 "12345" 或者联系所在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等方式反映房屋安全问题线索,并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开展隐患整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