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麻将馆烧残疾母亲索赔 46 万,法院:母亲疏忽看管负主责
湖南常德,一位母亲带着一岁半的儿子小贺去茶馆打麻将,因疏于看管,孩子跌倒火盆边,双手被烧成六级伤残。事发后,茶馆老板何某垫付了 26000 元医疗费就没支付其他,小贺母亲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 46 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贺母作为监护人疏忽大意导致小贺在无人照看情况下发生事故,应承担 70% 的责任,何某作为经营者,在贺母打麻将期间,应对小贺的安全负有一定的协助义务,故承担 30% 责任,赔偿 18 万余元。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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