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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造谣和郑爽恋爱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获赔12万

2017-03-25 来源: 网易娱乐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被造谣和郑爽恋爱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获赔12万 - 1
高晓松(资料图)

被造谣和郑爽恋爱 高晓松告赢营销号获赔12万 - 2
高晓松曾起诉该微博博主

还记得高晓松和郑爽被曝恋爱的传闻吗?如今真的告赢营销号!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高晓松诉微梦创科公司、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向原告高晓松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共123568元。至此,微博大V造谣高晓松与郑爽恋爱一事终于划上句号。

据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威威(微博:王小呆V)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高晓松支付50000元精神抚慰金及5000元公证费、20000万元律师费,1450元案件受理费。

判决邵静静(微博:八卦壹姐V)连续连续十五日发布致歉声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公证费6390元,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728元,共计47118元。

关键词: 郑爽高晓松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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