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砸母亲棺材挖出骨灰挂树上 哥哥告状被反诉
弟弟徐强(化名)将母亲的骨灰刨出土,并将骨灰挂至树上,哥哥徐旭(化名)将弟弟告上法院,要求弟弟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房山法院一审认定徐强的行为违反公序良俗,法院判决徐强赔偿哥哥精神损失费5000元、棺材购置费1万元;并向哥哥赔礼道歉;同时徐强需将死者的骨灰归还给徐旭以二次安葬。
起诉
哥哥状告弟弟 挖母亲骨灰砸坏棺材
原告徐旭诉称,他和徐强是亲兄弟,原徐强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但徐强因母亲生病拒绝赡养,后母亲随自己生活。2012年,母亲去世后,徐旭按照公序良俗将母亲进行安葬。不料,弟弟徐强竟开车寻衅滋事冲撞灵车,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更令人发指的是,徐强将下葬的棺材砸坏,将骨灰从棺材中取出,并拿着骨灰要挟村委会。
今年,徐强将母亲的骨灰放置在破皮箱中,并挂至屋后的树上。徐旭表示,弟弟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让人不能容忍,弟弟的行为也给自己和其他亲人的精神上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伤害。为此,徐旭将徐强诉至法院要求徐强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赔偿母亲下葬棺材购置费2万元。此外,还需归还母亲骨灰以便二次下葬入土为安,同时向徐旭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辩诉
弟弟反诉哥哥 不通知母亲去世消息
被告徐强辩称,徐旭起诉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徐旭没有告知他母亲去世的消息,他才去拦截灵车的,他当时是为了看母亲最后一眼。后他将母亲的骨灰刨出土请出来,是为了完成母亲生前的愿望,即将其骨灰放置家中供奉。徐旭可以到他家中祭拜母亲。
在法庭上,徐强提出反诉,称因徐旭不通知他母亲去世,让他不能看母亲最后一眼,导致他不能尽儿子义务,送自己母亲,因此要求哥哥徐旭赔偿他精神损失费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判决
弟弟违背公序良俗 赔偿哥哥精神损失费
经审查,房山法院认为,本案中,徐强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毁损原有安葬母亲骨灰的坟墓并将骨灰取出,以其母亲的骨灰威胁他人,并将骨灰挂至树上。徐强的行为已对其他亲属的精神造成严重损害。徐旭作为死者的亲属起诉要求被告给付精神损失费,并赔礼道歉,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就精神损失费数额,法院认为作为亲属理应共同、妥善维护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骨灰、坟墓,予以共同纪念、祭祀、缅怀死者,然而本案的被告徐强违背公序良俗对该物品不予尊重,对其他亲属的精神伤害程度大,故法院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五千元。
徐强辩称徐旭是为履行其母亲的遗愿,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其主张,故法院对他的这项主张不予认可。
徐旭要求徐强赔偿棺材购置费,法院认为徐强将其母亲骨灰从坟墓中取出,依据常理可以推理出徐强的行为对棺材必然会造成一定损害,同时棺材已不能重复再使用,所以法院予以支持;就赔偿数额,法院依据市场价格等综合考虑酌情确定为一万元。
徐旭要求徐强归还其母亲的骨灰以尽快下葬,法院认为徐强将其母亲的骨灰放置家中而不按照公序良俗予以安葬,且死者的其他继承人均同意将死者的骨灰由徐旭予以安葬,故徐旭要求徐强将死者的骨灰归还以二次安葬的请求,合情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房山法院一审判决徐强给付徐旭精神损失费5000元、棺材购置费1万元;徐强向徐旭赔礼道歉;同时徐强将死者的骨灰归还给徐旭以二次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