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18日 25.7°C-30.6°C
澳元 : 人民币=4.61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90后海归女拆上海历史建筑 被要求10个月复原、罚款3050万(图)

2017-06-23 来源: 澎湃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12条

“上海发布”微信公号6月23日消息,被列为优秀历史建筑的巨鹿路888号被违法拆除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强调在上海要让依法保护历史建筑、传承历史文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90后海归女拆上海历史建筑 被要求10个月复原、罚款3050万(图) - 1
6月7日上午,巨鹿路888号原本的洋房不见踪影,现场竖起了一幢在建新楼。澎湃新闻记者朱伟辉 图

今天(6月23日),静安区公布对巨鹿路888号优秀历史建筑被业主违法拆除事件的调查结果,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罚款人民币3050万元,责令其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同时,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对违法行为人罚款3050万元,责令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

静安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针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业主江某的母亲,违法实际行为人)擅自拆除巨鹿路888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按照《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静安区房管局责令违法行为人王某在10个月内恢复建筑原状,处以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3050万元,该重置价经过专业机构评估。

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拆除优秀历史建筑后违法建设的行为,另行由静安区城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对其从严处罚。

设计、施工、清运、监理环节,相关单位和个人受处罚

对此次破坏优秀历史建筑过程中设计、施工、清运和监理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其违法事实和情节,依法从严给予处罚。

由静安区建管委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定,对施工单位上海灵铭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处以7200元和30万元的罚款,该公司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企业资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活动;对设计师吴某个人,对其在大陆从业资格予以限制,一年内禁止进入本市建筑市场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由静安区城管执法局依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清运单位上海羡承实业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对相关政府责任部门及10名责任人员严肃问责

经调查,在这起违法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事件中,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存在监管缺失、处置不力等严重失职行为。

依据调查结果,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对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2个责任单位及10名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处理:责成静安区房管局、静安寺街道向静安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静安区房管局局长洪海明、副局长林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对静安区房管局修缮改造科科长赵清给予降级处分;对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费军萍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洪明铭予以诫勉;对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洪雪钢给予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徐飚、队员顾双超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处分;对静安寺街道房管办事处副主任丁春伟、职员陆燕萍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建立机制

静安区政府负责人表示,这一事件性质恶劣、教训深刻。痛定思痛,静安区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建立机制。当前要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抢修,恢复原样。已由富有修缮历史建筑经验的区属国有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原始图纸调取、房屋恢复必要性和可行性的专家论证、收集和追寻原有建材等工作。下一步,将在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继续指导下,制定和完善恢复方案,依法依规开展恢复原状的工作。

二是全面普查,落实责任。对静安全区各类建筑进行全覆盖普查,针对静安区内现有159处优秀历史建筑,逐一落实“一幢一册”建档工作,明确保护责任、落实保护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是完善制度,长效管理。按照最严格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机制,提前预警,有效处置,严厉打击破坏历史保护建筑的苗头性事件。

90后海归女拆上海历史建筑 被要求10个月复原、罚款3050万(图) - 2
6月7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巨鹿路888号洋房原建筑被拆,新搭建起了钢筋和水泥。 澎湃新闻记者 朱伟辉 图

早前消息:

上海一座优秀历史建筑被擅自拆除。这座历史建筑位于上海静安区巨鹿路888号,建于1930年代,为英式双毗连花园住宅。据媒体报道,该建筑的产权人为一名留学海外的“90后”女生。

6月7日上午,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原本的洋房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在建新楼,周身被建筑薄膜围着。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得知情况后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产权人,且花了很长时间才联系到。至于如何处罚,该负责人称会要求产权人恢复建筑原状,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一名知情人士表示,据他了解,静安区是在5月中下旬收到举报后才发现这幢建筑被拆的。

媒体报道称产权人为90后女生

6月7日10时左右,澎湃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巨鹿路886号与890号之间,原本的888号洋房不见踪影,现场竖起了一幢在建新楼,周身被绿色的建筑薄膜围着,隐约能看到里面露出的钢筋和水泥。

旁边一家餐厅的工作人员称,并不清楚888号的新楼具体在什么时间开建,只知道有将近半年的时间了,“几天前还有施工的人在,这两天大门紧闭,没看到人了。”

在上海市住建委官方网站公布的“上海市第三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里,巨鹿路868-892号赫然在列。现场868号所悬挂的优秀历史建筑铭牌显示,这批洋房于1930年建造,为英式双毗连花园住宅,砖木结构,共12幢,沿路排列,南面设大花院,北面有小院,单体为假三层,红瓦坡顶。1999年9月23日,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为优秀历史建筑。

据媒体此前报道,888号老洋房在2016年以8000万元的价格被转卖,如今产权人为一名留学海外的“90后”女生。房子被拆后的近半年时间,一直无人问津,市民包先生曾向相关管理部门举报,管理部门称始终联系不上业主。“找不到人,联系不上业主,不代表可以继续违法施工。”包先生感到疑惑。

一名知情人士说,根据他了解到的情况,静安区可能是在5月中下旬收到举报后才发现这幢建筑被拆的,但一直没有联系到业主,也进不了门,“但我感觉,区里的房管部门还是决心不够大,否则即使联系不上,也可以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

静安区住宅修缮工程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得知情况后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产权人,且花了很长时间才联系到。至于如何处罚,该负责人称会要求产权人恢复建筑原状,并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多年从事石库门研究的娄承浩先生表示,巨鹿路868至892号一排12幢花园住宅,均为建筑师邬达克设计。此次施工已经将原本的老洋房结构全部破坏,情节相当严重,新建的框架结构如果没有合法的批文,没有经过规划和房地等部门审批,就属于违建。

“即使如今把新建的框架结构拆了,也不等同于恢复原状,文物也好,优秀历史建筑也好,都具有不可再生性。这样的恢复原状,就是造假古董。”一名文物保护业内人士认为。

优秀历史建筑拆除重建须审批

为什么优秀建筑擅自拆除半年,却无人问津?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从上海历史建筑保护部门的角度来讲,是在全市范围内建有优秀历史建筑巡查监管网络的,但主要是落实到各区房管部门,要求各区每个月上报巡查监管的情况。

“按道理讲,如果这个巡查监管网络执行到位的话,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发现这幢建筑被拆掉的。”该人士称,“对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巡查监管的职责,一般是由市住建委落实到各区房管部门,各区可能就会进一步落实到房办和物业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的优秀历史建筑如果想要拆除重建或平移,必须经过市政府的审批。如果想要进行修缮,在建筑面积、外立面、主体承重结构“三不变”的情况下,必须经过上海住建部门的审批;如果上述三方面有变化,则必须在经过住建部门审批后,再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

2015年,上海住建部门率先在徐汇、静安两区试点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方案的审批职权下放,也就是说,从巨鹿路这幢建筑本身来说,其修缮方案的审批权已下放到其所属的静安区里,但若想拆除重建,依然必须经过市政府审批。

上海此前也发生过优秀历史建筑被违规拆除。例如,2003年,位于徐汇区的逸邨4号被业主擅自拆除,被主管部门责令将淮海中路1610弄4号房屋恢复原状,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根据公开报道,2002年10月19日,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逸邨产权人资格,不久根据房屋损坏情况,产权人提出对房屋进行修缮改造的有关申请,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原则同意进行修缮。但东渡房产提出的修缮改造方案涉及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增设地下室,按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可在市规划部门尚未核发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产权人竟擅自将房屋拆除了。

2003年3月10日,当时的徐汇区房地局接到淮海中路4号优秀历史建筑被擅自拆除主楼、附楼屋顶及部分墙体举报后,立案查处。根据勘查报告,徐汇区房地局认定“有人为拆除痕迹”。

经上海市、区房地局、规划局等部门进一步研究,并根据《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的,由市或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恢复原状,并可以处该优秀历史建筑重置价三到五倍的罚款,相关部门责令该公司在接到决定书次日起10个月内将淮海中路1610弄4号房屋恢复原状,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说是恢复历史原貌,但其实,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首先,原先的建筑是砖木结构,而现在出于消防和抗震的考虑,就不能恢复了。另外,原先的工艺也已很难达到,而就算是根据原工艺,也无法造出一模一样的建筑。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12)
yep
yep 2017-06-23 回复
在重建也是新的了…以前的那些工艺还是没有了…唉…悲哀啊
-VssyY神大爷
-VssyY神大爷 2017-06-23 回复
恢复后的文物也是新的,建筑寿命更长,舒适度更好,会更值钱,当长期投资了!
FCCP
FCCP 2017-06-23 回复
赶紧人肉其一家,肯定不是好东西,弄不好又是一个肯爹!
Rita7
Rita7 2017-06-23 回复
早干嘛的,非拆完发现
dADSoPplh
dADSoPplh 2017-06-23 回复
有钱就是任性啊,花8000万买,再改造,再花3000万来罚款,再自己花钱恢复原样
Uncle Vee
Uncle Vee 2017-06-24
在上海那个地方也不亏,赔3000万再重建以后就是一套新房子了,以后卖出去价值也不低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