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草案 | 这里的黄昏静悄悄
2017年9月5号晚,也就是大前天晚,参议院法律与宪法事务委员会将他们在6月22号受参议院委托撰写的有关公民法草案意见的报告交付给了参议院。
2017年9月6号,也就是前天,参议院将对公民法草案的二读继续,列在第七项草案议程。就在当天英文媒体和唐林律师行开始对报告进行了报导。
到了2017年9月7号,也就是昨天,唐林律师行在对参议院日程的跟踪中发现,公民法草案的二读继续已不排在当天的日程当中,悄然不知去了哪里。
今天,也就是2017年9月8号,参议院休会,更是啥动静都没有。
到底发生了什么?参议院没有交待,也不需要交待。高兴的时候把公民法草案放上去讨论,更高兴的时候把公民法草案拿下来,然后不告诉你去干嘛了。据说是参议院的权力。当然最终会有一个交待。
这当然就引起了猜测。一种猜测是执政党和反对公民法草案通过的三个党,即工党、绿党和尼克小组,在进行关起门来的讨论。另一种猜测是简单的技术操作,即推后讨论。
如果是第一种,公民法草案会面临什么样的结果。像4月20号口头公布、6月15号成文的那个草案,因为三党的联手反对,很难原汁原味通过。如果投票,执政党赢面很低。投票的结果,可能是打他们的嘴巴子。面子上输不起。不如继续谈判,做出让步,整一个大家都能通过的半调子的公民法草案。毕竟政治是个妥协的游戏嘛。如果是这样,移民社区还是需要警觉,要加强对反对公民法草案党派的游说。让他们坚持原则。强硬立场。拒绝一切对移民不利即偏离现有公民法的修改方案。
如果是第二种。那就等喽。
唐林律师行曾主张给尼克团队小数额的捐款,比如每人十五澳币。竟然这也有人反对。说是会给人授以把柄。什么把柄?唐林律师行百思不得其解。倒是觉得,华人对他们立场的支持,会有助于他们巩固自己的立场。本来嘛,谁代表人民利益,我们就支持谁。而不是谁和我们照相,我们就给谁捐款。谁让我们做花瓶,我们就给他筹款。
多说无益。6号晚上把尼克团队在参议院法律与宪法事务委员会呈现给参议院的有关公民法草案的报告当中提出的不同意见的报告翻译出来了,附在最后,权作结尾。
尼克团队(NXT, Nick Xenophon Team)的反对报告
1.1 《2017年澳大利亚法律修订(加强对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要求和其他措施)议案》(“议案”)是一个令人担心的法律。它包括了一些不公平、不必要的措施,有损害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受欢迎和包容的多元文化社会的声誉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对这些改革中的许多部分没有进行充分的说明。
1.2 在其大多数报告中,委员会做出了离奇的和不合逻辑的断言,即“反对提案的人占澳大利亚整体成年人口的比例是非常低的,这可以得出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支持收紧和加强公民身份制度的假设”。我们不接受这个观点,因为提交的意见书的数量和内容不能被推断为代表多数人的意见。
1.3 大多数澳大利亚人是公正的,不会支持对遵守法律和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的有抱负的澳大利亚公民增加额外的和没有根据的障碍。
1.4 该议案移动了成千上万的认为他们正处在获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的路上的永久居民的“球门柱”。根据移民和边境保护部门(“部门”)的数据,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有50940份公民身份申请被提交了进行处理。截至2017年7月16日,有47328个已经提交了申请的人将会受到该拟定的修改的追溯性影响。
1.5 谢诺峰团队党(“NXT”)不支持政府的公民身份改革的追溯性。其注意到该委员会建议该议案应包含针对在2017年4月20日之前持有永久居民签证的人员的过渡性条款,以便目前的居民要求继续适用于这群公民身份申请人。但是,NXT认为通过该议案做出的任何修改应该仅对未来有效。
1.6 基于已经提供的证据,部门还无法确定可能受到拟定的英语能力测试影响的人员的数量。此外,政府还没有能够证明其如何确定雅思6分是一个申请人的英语技能的最为适当的措施的合理性,其也没有能够消除围绕这些修改将对现有的永久居民的负面影响所产生的担忧。
1.7 该委员会对于政府通过英语测试要求设定的高基准导致将要成为澳大利亚人的人无法获得公民身份的前景的担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三项建议中有一项是,其警告了所采用的英语标准将使得很多目前的公民不能达到该英语标准。
1.8 NXT认为,如果一个英语测试要被加入到公民身份申请中,那么其不应设置高于目前的公民身份测试的任何要求,因为其已经要求了理解和获得一个功能性英语水平。
1.9 该议案还提议向移民和边境保护部长提供史无前例和不受拘束的自由裁量权,使用该权力可以推翻行政上诉法庭(“AAT”)的决定并推翻对公民身份的授予。NXT极度担心这些措施可能会否定申请人的正当程序。
1.10 在其报告中,该委员会支持了政府的认为部长对澳大利亚人民最终负责(而AAT和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不对任何人负责”)的观点。该观点破坏了法庭程序的完整性。其还忽视了AAT的决定受到司法审查的约束和该程序提供的内在保护的事实。
1.11 此外,该议案提议取消出生在澳大利亚并在此生活到10岁的儿童的自动的公民身份权利。受到该修改所影响的儿童即使在澳大利亚出生和被抚养,其仍将是无国籍的并且不能获得最基本的权利和保护。
1.12 该议案提议限制3次未能通过公民身份测试的人在2年内不能再次参加该测试。该委员会建议在回收成本的基础上允许额外的测试将是值得考虑的。NXT认为不应该对一个申请人能够参加该测试的次数进行限制。
1.13 拟定的该议案的第46(5)部分规定部长可以决定一个澳大利亚价值声明和有关该声明的任何要求。根据该部分做出的一个决定将是一个法律文书,但是其将不能被否决。
1.14 NXT同意一个加强澳大利亚的核心多元文化价值的澳大利亚价值声明可能是公民身份程序中的一个有利的工具。但是,任何该声明的形成需要经过深思熟虑的和慎重的议会辩论的约束。该职能在没有适当的议会批准的情况下由行政部门行使是不适当的。
1.15 出于同样原因,衡量一个申请人是否已经充分地“融入澳大利亚社区”的拟定的综合评估的标准也应被适当地进行辩论并由议会来决定。
建议
1 1.16 鉴于上述理由,该议案不应以其目前的形式被通过。
参议员斯特林·格里夫 南澳州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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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林,本科学工,硕士学理,博士化工。移民澳后,始读法律。1999年成立留学生背景第一个律师事务所。2003年把所开到北京。业务包括并购、地产开发、商业纠纷和移民。是唯一给注册移民代理上课的华人老师。华人圈内素有“要移民找唐林”的说法。还是全国政协海外委员,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