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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忠每周政论:政府滥用公帑打七议员官司

2017-10-13 来源: 王国忠 评论0条

“纳税人根本不应为七议员的律师费埋单,这是政党和议员个人的事情,我对联邦政府主动负担律师费感到惊讶。”

王国忠每周政论:政府滥用公帑打七议员官司 - 1
新州上议院副议长王国忠

澳洲双重国籍风波,七名国会议员随时失去资格。副总理乔伊斯 (Barnaby Joyce) 一旦丧失席位,执政两党联盟将失去国会大多数,一个小小的失误,像雪球般愈滚愈大,形成政坛的大雪崩。

这次风波中,少数和新兴党派受牵连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们历史短、经验浅和人手少,但两党联盟是由两个历史悠久的政党组织,官职高至副总理却连自己可能违宪都蒙然不知,理应谴责。

自己或拥有别国国籍,是个人疏忽;所属政党亳无警觉,是政党疏忽。现在纳税人却要为这个政党和议员的疏忽埋单。

二十四人华丽大律师团

联邦政府为保副总理和其他议员的政治前途,光是华丽的大律师团就花费最少 13 万元一天,加上最高法院的诉讼费,成为一个惊人的数字。

参与“七议员”案的大律师共 24 人。当中代表副总理的资深大律师华尔卡 (Bret Walker SC) 、前律政司基勒逊 (Justin Gleeson SC) 和英王御用大律师马克尔 (Ron Merkel),收费约 7.5 万元一天。

一国党参议员罗伯斯 (Malcolm Roberts) 的律师团有三个大律师,报导称,要 1.5 万元一天。

我所认识的法律界人士表示,最终埋单耗费的公帑肯定不止 300 万元。

联邦律政部长布兰迪斯 (George Brandis) 拒绝就最终产生的法律开支置评,对于动用公帑为全部议员辩护,他的理由是“宪政问题”是“公众利益”。我很有兴趣想知道,如果七名议员中大部分为工党议员,布兰迪斯会否愿意作出这种一掷千金的决定。

为自己人打官司费用无上限:极坏先例

维州前州长简纳德 (Jeff Kennett) 说得好:“纳税人根本不应为七议员的律师费埋单,这是政党和议员个人的事情,我对联邦政府主动负担律师费感到惊讶。”

简纳德说出了重点,执政者的职责就是公平地分配税收,放在国家和社会有需要的地方。议员自己不够资格却去参选,最后可能失去资格,怎样说也应该是议员自己的事,为何我们要出钱为他们打官司?

两党联盟这种做法,破坏了律政部应有的中立,也设下极坏的先例:政府聘请律师团为自己人打官司,费用无上限。

双重国籍风波本可避免

最高法院与澳洲其他法院不同,不一定要遵守先前的案例,特别是宪法问题。至执笔时,迹象表明一切结果将于下周二公布。

双重国籍风波自 7 月起扰攘数月,7 名受影响的议员来自执政两党联盟、绿党和一国党。在宪法中规定国会议员不能拥有别国国籍,源自宪法第四十四章第一节,目前的解读基于 1992 年和 1999 年两个案例,规定议员“必须采取所有步骤,合理地放弃他国国籍或公民身份”。

事实上,撇除小党派不计,两党联盟理应有足够的人手和资源做好本份,加上他们议员背景本来就比较单一,不像工党那样多元化,按理公民及国籍身份问题应该比较容易处理;事情闹到这一步,完全是政党内部管理不善 --- 连最基本的事实查证都没有做。

若果两党联盟败诉失去国会多数议席,最终只能怪自己;但他们动用纳税人几百万元为自己打官司的事,选民不会忘记,选民会追究这些特权分子的责任。

补白:上周我在文章中提到澳洲持有枪械的人数正在减少,枪械的数量却在增加,反映愈来愈多枪械集中在少数人手上,结果新州警方公布数字确实如此,居住于北悉尼和 Mosman 等地区的持枪者,一人可拥有二、三百支枪。 

关键词: 王国忠政府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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