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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签了楼花合同,但是最后成交不了怎么办?

2017-10-24 来源: 哥睿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哥睿网友Angela Lee提及,在澳洲签了楼花合同,但是最后成交不了怎么办?专业人士华乙静Tina做出解答,全文如下:

澳洲楼花合同通常都不以买方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足够的资金为前提。在您购买楼花的时候,需要对您自己的贷款能力以及银行政策做一些相应的评估以及了解。

在澳洲签了楼花合同,但是最后成交不了怎么办? - 1

由于楼花的交房时间通常是签订合同的2-3年后,如果到时候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完成交易,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一、尽快开始寻找新的买家。

有3种方式可以实现在合同交换后但是在房子还未成交以前改名或改变买家,具体描述如下:

1. 终止合同然后再签一次(如果需要转名给和买方没有亲戚/血缘/夫妻关系的人士)

这种方式是由买家向卖家提出要求,因为财政困难或其他因素导致自己无法完成这个合同,那么我们需要得到卖家的许可是否可以终止合同。同时您需要给卖家找一个潜在的买家。

这种方法取决于卖家是否同意,如果卖家同意您终止合同,那您跟卖家之间的合同就失效,卖家会跟下一个买家签订一份新的合同,通常价格和条件都不变;但是卖家可能或可能不会要求加价。

这种情况下,第一个买家不需要交印花税。最后的过户名将会是新的买家。

双方律师都需要加收律师费,卖方律师费可能为$800 - $1500。 

2. On-sale (代销)(如果需要加高价格在房产成交前出售)

这种方式是买家自己的合同继续进行,不过买家找到了一个新的下家购买自己的物业,那么买家可以出一份新的合同。在新的合同中,原本的买家成了卖家,合同价格可以由原本的买家制定。

在澳洲签了楼花合同,但是最后成交不了怎么办? - 2

在这种情况下,原买家需要跟买家先成交这个物业,然后再过户给下家(需要三方同时同地点成交)。原买家需要交一次印花税,下家也需要按照新的合同交印花税。物业会最终过户到下家的名字。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买家的合同义务直到合同最后三方同时同地点成交后才解除。 

3. Section 18 (3) of Duties Act 1997 NSW(仅适用于新南威尔士州楼花)

这种方式是根据新州税法第18条第3款,在房产成交时,过户文件上可以把受让人的名字换成自己的亲属(比如配偶,父母,兄妹,子女等)。转让方需要写Statutory Declaration(我们来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只需要交一次印花税而买家的亲属只需要交$10印花税。

您需要准备能证明和亲属的关系的证据,如出生证公证件(上面要显示父母的名字),关系公证件或结婚证等;如果是配偶(含同居配偶)的关系,需要有证据证明在合同签定的时候配偶关系已经存在了。此外转让方需要做statutory declaration和directions (由我们准备这两个文件),需要在律师或太平绅士面前签字,境外客户需要到澳驻中国领/使馆签字。

另外,新加入的亲属也需要提供护照公证书或澳大利亚律师,太平绅士或领事认证过的护照复印本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6年6月21日起,如果你的亲属持海外护照,需要支付额外的相当于房价4%的附加印花税。

二、尝试申请不同银行或者基金的贷款

澳洲本地4大银行贷款政策基本类似,买家可以尝试申请其他中小型银行贷款,例如中国银行,汇丰银行,麦考瑞银行等。也可以尝试境外银行,例如新加坡大华银行等。避免损失已经支付了的10%首付款。

三、终止合同协议

在买家尝试过上述方法都不能够成交的时候,买家应当考虑请律师与开发商律师协商签订终止合同协议。一般来说,在楼花合同当中规定:如果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完成交易,卖方有权利没收10%首付款,并且另行出售房产。在另行出售房产的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依然可以向买方进行追讨。

签订终止合同协议的意义在于,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放弃10% (或者其他约定金额)首付款,同时允许开发商另行出售。但是开发商承诺不再向买家追讨其额外的损失。这也相当于是买家止损的保障。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张大娘常杀淫-
-张大娘常杀淫- 2017-10-24 回复
反正肯定会亏钱的,要斟酌啊
阿璐小窝
阿璐小窝 2017-10-24 回复
扛过去!加油!
Shirley329
Shirley329 2017-10-24 回复
最近这事是不是挺高发的
妲Da_想回国
妲Da_想回国 2017-10-24 回复
找接盘侠不容易啊
unintended
unintended 2017-10-24 回复
这是好,这样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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