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上日本电视吐漏心声,引发“中日死刑观”大讨论!
随着陈世峰被东京地方法庭判处20年有期徒刑,“江歌遇害案”终于告一段落(陈已上诉)。
中国网友还在争论“陈世峰判的轻不轻?”、“刘鑫责任大多大?”的时候,日本媒体终于回过神来,也开始关注这起在中国引起全民大讨论的案件。
12月25日,日本网络电视台AbemaTV邀请江歌妈妈,和日本政府官员、法律专家、记者共同探讨这起案件中折射出的“中日死刑观的差异”。
节目中,江歌妈妈谈到了陈世峰、谈到了刘鑫,谈到了对日本法律和中国网友的看法,还回忆了江歌曾经的点点滴滴。
▼江歌妈妈节目谈话剪辑
在日本窗后台输入 江歌妈妈,可以查看47分钟日文完整版
主持人详细介绍了江歌的遇害过程,江歌妈妈募集的450万人“死刑请愿”签名,以及中国网友对此案的看法。
长达47分钟的节目,嘉宾们纷纷表示能理解江歌妈妈的痛苦,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日本记者野岛刚:
“国家之间判决死刑的基准不同,比如在日本人看来,就很难理解日本人因为贩毒在中国被判死刑。
但是,即便日本人如何抗议请愿,中国法院恐怕也不会接受,这点希望中国的各位也能够理解。”
原经产省官员宇佐美典也:
“如果我女儿被杀害,我肯定也希望凶手被判死刑。但是,大前提是司法必须独立,不能被舆论和外国压力所干扰。”
视频播放后,日本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了各自的看法,大部分人都对受害者十分同情,支持判决陈世峰死刑。
“故意杀人”、“没有冤情”的话,判处死刑严惩凶手完全没问题。
情有可原的话,倒是可以酌情减刑。
因为只杀了一个人就轻判,这根本说不通!
中国人说的在理。特别是现在的日本,外国人恶性犯罪增加,从“人性本善”角度一味考虑改造罪犯,已经不合时宜了!
为了私欲而剥夺他人生命,就应该血债血偿,这点我和中国人意见一致。
犯人估计也为在日本只判有期徒刑而庆幸。
过去那些陈腐法规、少年法之类都该废除了。
作为法治国家,判决虽然令人无奈,但这种优先保护罪犯人权的法律,还是希望修订一下。
因为受害者只有一人?罪犯有刑事责任能力吧?不是未成年吧?受害者的生命可是只有一次,完全不能接受这种判决。
感受到了这位母亲的痛彻心扉,作为日本人也希望判凶手死刑。
然而,日本死刑的现状是从罪犯角度考虑,并不会太照顾受害者。
作为法治国家,任何理由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然,个人还是希望这种肆意妄为的杀人犯能被判死刑!
这件事情上同意中国的意见。出于私怨,事先准备凶器、伺机预谋杀人,20年刑期还是太短了。
同时,一些网友也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各国死刑基准肯定不一样,中国媒体的炒作令人不解。
只因为在自己国家会判死刑,就认为日本犯罪成本很低,这种论点很可怕。
心情可以理解,但即便是日本人被残忍杀害,也不会判死刑的。
比这更残忍的凶杀案,因为受害者只有一人,也没有判死刑。
不能因为受害者是中国人,就被特殊优待。
我时不时会看中国微博,在那里了解了江歌的事情。
虽然失去女儿令人同情,但是这位母亲恨刘鑫,胜过了恨凶手陈世峰。
刘鑫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还有刘鑫父母的个人信息统统被发在网上,刘鑫周围所有人都受到了严重的网络暴力。
为了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犯法,从这个角度看,这位母亲和陈世峰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