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星”敛财2100万 出逃不忘带名酒和情妇(图)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 编辑岳三猛)日前,茂名高新区党工委原书记谭国锋(正处级),因受贿2100多万,一审获刑14年半。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人虽然官不大,收钱却极其疯狂:受贿20起,最大的一笔竟然高达990万。
而且遭遇纪检部门调查时,他还曾短暂出逃。更奇葩的是,即使是在“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日子里,谭国锋仍然不忘带着茅台酒、路易十三洋酒、巨额的现金和女人。
敛财2100万,自称水到渠成
此人在被查前,仕途可谓一片光明,身居要职的谭国锋头顶“政治新星”等诸多光环。
公开资料显示,谭国锋生于1970年4月,1996年进入茂名市发改局工作,直至升为副局长。2009年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2014年升为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广东纪检部门曾做过一个内部教育警示片,《陨落的“新星”——谭国锋案件警示录》,披露其腐败是从收红包开始。1996年,谭国锋由珠海市某合资企业,调入市发改局工作,由于踏实肯干,很快被提拔为副科长。
早在2000年,谭国锋就在办公室中接受了茂名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曾某所送的红包。而这样的小恩小惠也为谭国锋日后的贪腐埋下了祸根。把“红包”看作权力运作回报的他说:“有时候权力使用过之后,效果出来了,自己觉得是很得意的一个事情。受贿的事没想那么多,感觉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做了事,难免就产生一些回报的想法。”
正是基于以上极其错误的想法,自2001年以来,他疯狂捞钱,不但受贿20起,百万以上的就达5起,均是工程回扣,而且金额最大的一笔竟然高达990万。
2016年3月,谭国锋落马。2017年12月20日,湛江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被处罚金600万。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检方指控,谭国锋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工程回扣款、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73.6万元、美金2万元。最终,法院认定,起诉书指控认定谭国锋受贿、索贿数额不准确,予以更正。其受贿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158.6万元、美金2万元。
老同学出面,充当受贿“代理人”
为了这些赃款,谭国锋还绞尽脑汁,找来关系较好的同学林某代收代管,在掩饰犯罪痕迹上,大搞“障眼法”。
2013年,高新区重点工程——造价约2.1亿元的西南片区原材料及公共工程管廊建设开始对外招标。为顺利中标,老板杨某观找到谭国锋,请求予以支持帮助,并承诺给予回扣。事成之后,谭国锋共获得了1000多万元的巨额回报。
为逃避组织监管,谭国锋找来关系较好的林某代收代管,并由林某担任谭国锋在外面收受工程“管理费”的代理人。
谭国锋在供述中称,林某是其高中同班同学,是一个工程预算编制方面的人才。二人分工明确:工程的具体承建事项由林某去操办,谭国锋则在工程招投标公告前透露工程信息,以便老板们组织围标。
林某表示:“施工单位给予谭国锋的工程回扣款先由我保管,具体数目对数时再确认,谭国锋需要用钱的时候从我处支取使用。自此,施工单位就通过我送钱给谭国锋,取得谭国锋对其承建的工程的关照。”
林某还证实,其为谭国锋保管的工程回扣款总共2030万元,部分以现金形式保存在其的书房,部分存放在银行卡里。
出逃带名酒、情妇,上演末路疯狂
此外,自诩风流倜傥的谭国锋,在收取了大量不义之财后,出则豪车,住则豪宅,经常带着年轻漂亮女性出入各种场所吃喝玩乐。
2015年10月,茂名市公车改革后,谭国锋借用某公司丰田皇冠3.0轿车供自己享用,至案发时仍未归还。在高新区6年间,他与多名女性进行“多角恋”,与高新区属下某公司一年轻女性张某,搞不正当两性关系。
为博“红颜”一笑,谭国锋与比自己小20多岁,即90后的某公司业务副经理高某发展成情人关系后,一出手就是几万元的奢侈品。当高某提出自己弟弟结婚装修房缺钱,谭国锋慷慨大手一挥,即赠予人民币30万元。
2016年1月14日,自感不妙的谭国锋逃离茂名,1月18日辗转来到珠海。令人吃惊的是,即使是在出逃的日子里,他仍然不忘带着茅台酒、路易十三洋酒、巨额的现金和女人,在广州、中山、珠海、阳江等地住高档宾馆,上演着末日的疯狂。
然而,就在谭国锋逃亡4天后,在广东省纪委的高度关注和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茂名市纪委当机立断,在珠海一公寓内连夜将谭国锋抓获,立即采取“两规”措施。
在他随身物品中,当场起获现金11.3万元、港币1.3万元,号码为粤KYY279的假车牌一副,手机3台,手提电脑2台,他人身份证7张,他人名下的银行卡7张,卡内存款余额高达6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