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扫黑运动抓数千人 山东给基层下指标引争议(组图)
浙江省扫黑除恶行动中,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山东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今年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要办理1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争议。
深挖黑恶势力
据中国新华社1月24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一份《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称, 扫黑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在最高
民法院的部署中,此次打击重点是“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跨国跨境等十类犯罪”。新华社的另一篇报道指出,近年来中国的黑恶势力还大量存在,而且活动越来越隐蔽,大多以“公司”形式存在,渗透的重点领域也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变为物流、交通等。
通知发布后,一些省份就开始了“集中收网”行动,集中抓捕犯罪嫌疑人。两周后,新华网、澎湃新闻等中国媒体披露,河南警方已经抓获涉黑犯罪嫌疑人1481人,陕西1426人,云南1029人,浙江1200余人,河北329人,山东打掉涉黑涉恶团伙597个。综合这些报道,内地已经有数千涉黑犯罪嫌疑人被捕。
社交媒体上,有网友认为打黑是好事,“但千万别是运动战一阵风就没了”,但也有网友质疑,“这些黑恶势力不是一天形成的,为什么要放任到今天才打击?”
浙江省扫黑除恶行动中,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山东“下指标”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曾撰文指出,中央此次扫黑除恶定的基调是“依法”,一切都要有法可依。扫黑除恶应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但是,这次行动中却出现了“下指标”的现象。
澎湃新闻周二(2月6日)报道,当日山东全省检察长会议透露,“今年内,每个基层检察院至少要办理1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或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完不成的基层检察院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山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称,山东省公安等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已经做了长时间准备,一批案件即将进入检察环节。目前,这篇报道已经在网站下线。
一些网友在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分享了这则新闻,担忧下指标后,地方检察院为了完成任务,不再注重程序正义,导致官员“乱作为”。
有网友说,扫黑除恶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数量攀比。动员会刚开,丰硕成果就纷纷涌现,数字一个地方必(比)一个大,几天的成果似乎超过了一年的工作。二是设定指标。如果说指标来之有据,那干嘛要用1年时间办理。如果说没有依据,那一个地方如果没有这样的案件,为了不被一票否决,他拿什么来充数?”
目前,除了山东,尚未有其他地区披露行动中是否有类似现象。
2009年,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开展打黑专项行动,2011年原重庆市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指两年来重庆抓获涉案人员4425人。这项行动曾被许多人质疑司法的公正性。有评论人士认为,利用专政手段打黑,会同时打掉人权、法制和自由。
重庆律师周立太曾对《南方周末》表示:“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诉,快审理。律师看不到案卷,会见不到被告人,如何发挥辩护权?”为重庆打黑中的一些被告进行辩护的喻光明律师曾在接受BBC中文网访问时说,这项举措受到老百姓支持,但是打黑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判刑过重的情况。
历史学者章立凡对BBC中文表示,内地确实存在黑社会也确实需要打击,但是平时出现了就应该处理。内地的运动式执法总是会有更多偏差出现,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
香港科技大学教授丁学良则认为,如果这一次的扫黑斗争延续了以前运动的类似做法,如布置任务和下达指标,那法律取证、人权保证和程序透明都可能出现问题。
“哪怕本来的目标中有合理的成分,但是一旦用搞运动的方式来搞,所有的法律程序都要打折扣,有的甚至被抛弃掉了,”丁学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