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销售3元通厕器握把,被认定枪支散件,一审被判13年(组图)
2018年9月30日,29岁的姜志平因生产销售自己设计的塑料通厕器握把,被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罪判处13年有期徒刑。
得知该消息后,妻子邵芬和妹妹姜小琴崩溃了。这个家庭承受不了3块5毛钱的塑料片带来的13年牢狱之灾。一审结束,姜志平的妻子和妹妹把判决书翻来覆去地看,决定上诉。
代理姜志平案的二审律师杨卫华查阅另一起姜志平卷入其中的一审正卷时,发现一审法官在最后一页附了一份说明和三份鉴定证明显示,原本被鉴定为枪支散件的阀门、打气筒、秃鹰握把等,都被重新鉴定为不属于枪支散件,但姜志平生产的塑料通厕所握把,仍被视为枪支散件。
对这份公安部出具认定枪支散件新说明,连同后来检察院更改了起诉决定书的事实,姜志平律师及家属均不知情。
检察机关的同案不同控罪,成为该案的新焦点。“既然这规定是公安部制定的,那就应该适用于所有刑案的当事人,包括姜志平。”杨卫华说。
近期,杨卫华律师和家属将向公安部递交对新鉴定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通厕器握把鉴定为枪支散件,警方鉴定程序存疑
2016年3月,安徽阜阳农村一个村民家的鸡被气枪打死。当地警方在公安部督办下顺藤摸瓜,查出了一个遍布全国的网络贩枪团伙。
这起案子牵连到来自浙江、天津、安徽、广东等地的六名被告。一审判决书显示,第一被告人陈泽南从各地购进枪支枪托、枪管、扳机等枪支散件,利用互联网和快递物流进行邮寄销售。其他涉案人员则负责生产、销售和物流环节。
姜志平卷涉该案,其生产和销售自己设计的由塑料片组装成的龙臣牌“通厕器握把”,被公安机关判定为疑似枪支枪托。查明数量在3870件,经鉴定,均为枪支散件。
姜志平制造的塑料握把
姜志平妹妹姜小琴告诉每日人物,姜志平是一个产品设计师,之前主要负责设计塑料制的家居日用品,2016年离开公司单干。“龙臣牌”通厕器握把是其第一个自主设计生产的专利产品,平时主要通过淘宝、微信、QQ等互联网渠道进行推广销售。
判决书显示,姜志平从2015年11月开始,委托另一被告杨铭制造气枪枪托,并组织邵爱良、邵祥等人利用互联网和快递公司销售。
判决书显示,姜志平在侦查阶段承认他是在网上了解到气枪握把构造简单、可以赚钱,从而画了设计图打造模具,批量生产销售。帮他销售的相关证人,在证言中也表示姜志平告诉他们这是气枪握把,但要说是通厕器。
一审时,姜志平辩解称他所生产和销售的是通厕器配件,而不是枪支配件,同时他也对于该配件卖出后的用途并不知情。之所以在侦查阶段口供承认知情,是受到了办案人员口头威胁所致。
此案的涉案枪支,是一种叫“气排”(或称“快排”)的自制枪形物。据二审辩护律师杨卫华介绍,在气排的结构部件中,QE-4阀、巴马阀、打气筒、枪管等是自制枪形物的主要部件,而握把只起到美观作用,对射击性能(枪口比动能数据)没有任何影响。
公安部在《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附件中,将握把列为枪支主要零件之一。
对于姜志平一案的涉案枪支握把,侦查机关的鉴定程序引发了争议。
杨卫华律师告诉每日人物,卷宗里鉴定机构的鉴定方式,是将姜志平所制的握把,比照鉴定机构之前认定的一把快排枪进行比较,因参照的快排枪比动能超过1.8,姜志平所制的握把跟那支枪的塑料握把形制功能完全相同,因此证明姜志平的握把为枪支配件。
气排枪
他表示,公安部关于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有明确规定,判断非制式枪支的功能时应当跟制式枪支比较,而该案鉴定机构将配件跟自己鉴定的某把非制式枪支比较,这违反了鉴定规范。
同时,在该案的卷宗中,也存在几份装有姜志平塑料握把,却被鉴定为不是枪的鉴定报告。杨卫华认为,按照鉴定机构的逻辑,参照这些同样合法有效的鉴定报告,完全可以得出和鉴定机构相反的结论,证明姜志平塑料握把并非枪支配件。
除此之外,在一审庭审时,涉案的多位辩护人曾指出,检方提供的所有鉴定意见书均没有复核程序,且授权鉴定人和鉴定人系同一人,也没有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2018年9月,姜志平和该案第一被告陈泽南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
检方变更起诉决定书,公安部枪支散件“新规定”辩方毫不知情
姜志平和家属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律师换成了律师杨卫华。
杨卫华发现,2016年7月,姜志平的涉案通厕器握把,被鉴定为枪支。时隔9个月,在辩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检方于2017年4月将第一被告陈泽南的涉案配件重新送去鉴定。
更令人意外的是,陈泽南涉案的瞄准镜、消音器、激光瞄准器等,检方没有进行鉴定。
杨卫华还在查阅一审正卷时发现,检方起诉第一被告陈泽南涉嫌的枪支案的起诉决定书发生了变更,原先指控的“买卖快排5支,枪支零部件9111个”变成了“买卖快排5支,枪支零部件4568个”。
无论是新的鉴定证明,还是检察院更改起诉决定书的事实,姜志平律师及家属均不知情。
“剩下的四千多个零部件去哪里了”?杨卫华及姜志平的家属向二审法官段志侠提出疑问。
段志侠告知,在一审正卷的最后一页,一审法官附了一份报送上诉函和三份补充鉴定的检验报告,表明由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台了新标准,原本被鉴定为枪支散件的几千个阀体、气筒、秃鹰握把等,都被重新鉴定为不属于枪支散件。
其中,涉案的1820件秃鹰握把所属的美国秃鹰步枪更是号称“气枪中的狙击枪”,威力远甚于姜志平案涉及的自制握把,在重新鉴定后也被排除在指控之外。
这让姜志平的妻子邵芬怎么也想不通。
“同样出台了新标准,为什么陈泽南的证物可以被重新鉴定,而我老公却没有这个机会?为什么气枪的核心配件阀门、打气筒、瞄准镜等可以被刨除在枪支散件范畴之外,而我老公制造的简单的、起装饰作用的握把,却要直接承担13年的刑期?”邵芬提出疑问。
姜志平塑料握把的外观设计专利书
律师和家属提出,希望法院能出示公安部的新规定,并将姜志平的涉案握把送去重新鉴定。段志侠法官回应称,这是内部规定不能给,并且这规定涉及的是陈泽南的案子,与姜志平案件无关。
这令杨卫华律师感到不满:“既然这规定是公安部制定的,那就应该适用于所有刑案的当事人。如果按照这新的规定,连阀门、打气筒和秃鹰握把都不算枪支散件,那么姜志平的塑料握把更不能算了。”
公安部的新规定成为决定姜志平判决走向的关键证据。近日,杨卫华律师和家属将向公安部递交了对新鉴定规定的信息公开申请书。
家属要求重新鉴定开庭审理,法院表示无新证据将书面审理
面对检方鉴定结果的前后不一和同案不同控罪的情况,律师和家属提出了四点诉求:公开公安部新规、重新鉴定姜志平握把、二审开庭审理和原鉴定人出庭。
“现在法院就是一直拖,不理会家属的合理诉求,反而一直催我们提交辩护纸,想要书面审理。”杨卫华律师称。
姜小琴告诉每日人物,自从发现存在同案不同控罪的情况,她和嫂子就时常从广东和浙江跑到安徽阜阳,为的就是控诉案件审理中不公平的现象,希望能公开新规定。
对此,法官段志侠回复称,检察院指控多少他们就只能审多少,同案不同控罪可以找检察院反映。面对家属希望二审开庭审理的请求,法官表示没有出现新证据就不会开庭。
杨卫平律师对上述说法提出异议:“一审中从未出现的三份新鉴定证明,附在一审正卷最后一页,这不就是新证据吗?”
在家属的努力和坚持下,2018年12月26日,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接收了家属递交的姜志平案的材料,将在阅卷一个月后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