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实录】搂抱、接吻,“礼貌”还是暧昧?律师施压女主,王晶休庭期大笑(视频/组图)
【今日澳洲11月6日】(记者 杰夫 瑞纳)高云翔和王晶在澳涉性侵案进入第八日庭审。在唐宁中心地区法院,被告王晶的代表律师继续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
今日澳洲App的法庭记者团队正在现场,独家为您直播庭审经过(法庭实录)。
坐在被告席的高云翔和王晶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以下为实时滚动更新:
4: 00pm
法庭休庭,明日被告王晶律师将持续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
高云翔及辩护团队稍后走出法庭。
3: 35pm
辩:“你在事发后两天告诉一个制作人,‘高和王喝太醉了,你必须照顾他们’,这样的话?”
女:“我不记得具体对话内容了。”
辩:“当时你认为,你对这两位男士有监护的责任吗?”
女:“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想的。”
辩:“你的衣服不是被脱掉的,对吗?”
女:“就是被扒下来的。”
辩:“你是在夸大其词,对吗?”(检察官反对)“你的毛衣开衫有破损吗?”
女:“我没有发现。”
辩:“如果有人强行脱你的开衫,你会抓的紧紧的,因为反抗导致一些损坏,对吗?”
女:“当时是两个人脱,我怎么反抗的过两个男生。”
辩:“你可以用手抓住衣服啊,不行吗?”
女:“我就是往回拉,他们继续。”
辩:“这样都没有导致破损?”
女:“衣服不在我这儿,我无法回答是否有破损。”
辩:“你给了警察,对吗?”
女:“是的。”
辩:“连体衣也没有撕裂或破损,对吗?”
女:“好像没有破损,记不清了。”
辩:“你的内裤也没有破损,对吗?”
女:“我没注意过,没再去看过。”
辩:“你有极力反抗过吗?”
女:“事发突然,我不记得什么情况,就是被扒了。”
辩:“你脖子上的项链呢?”
女:“我不记得带的什么项链了。”
王晶辩护律师出示女受害者和被告在KTV的合影。
辩:“这些照片是你想要照的,对吗?”
女:“你表述不正确,我不记得为什么要拍这些照片。”
辩:“你是想要通过和高合影,来炫耀你和大明星一起,对吗?”
女:“首先我不记得是否是我要求拍的,因为照片没在我的手机上,既然别人拍了我的照片,我就有权拥有那些的照片。”
辩:“那你记得拍这些照片吗?”
女:“是的。”
辩:“你和高合影,你摆了个pose,对吗?”
女:“是的。”
辩:“这个pose有什么含义吗?”
女:“没含义,只是个pose。”
辩:“你看到合影里你的项链了吗?”
女:“是的。”
辩 :“你离开酒店的时候,项链还是在你身上,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没有遗失这条项链,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没有被扯断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4:09am,你在手机上收到出租车的信息,‘Taxi 5900马上到达’,对吗?”
女:“我不记得几点收到了什么信息,我不记得了。”
辩:“你记得收到过信息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当你看到4点多,你丈夫的来电和信息后,你慌了,你打电话叫车,在房间里等到出租车给你发信息,再下楼,对吗?”
女:“这个是你脑子里想的故事。”
辩:“你离开酒店后,你是和Taxi还是你丈夫打电话?”
女:“我不记得当时在跟谁说话。”
辩:“你非常恐惧回到家后要面对老公,对吗?”
女:“我不记得具体状态,但当时只想要回家。”
辩:“你回家后和丈夫产生了激烈争吵,对吗?”
女:“我当时录证词的时候,不知道用语精不精准,我用了“争论(argue)”这个词。”
辩:“你说的是持续争论,对吧?”
女:“他一直在问我,我是这个意思。”
辩:“他对你动手了吗?”
女:“没有。”
辩:“他提高声音了吗?”
女:“我不记得声音有多大,但女儿当时在睡觉,不记得女儿有没有被吵醒。”
辩:“......(跟受害人女儿相关问题,法官禁止公开)?”
女:“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3: 25pm
辩:“你告诉法庭,当王强奸你的时候,你跟他说,‘我能不能明天再来’,他说‘我什么时候能再见你’?”
女:“是的。”
辩:“你的意思是,你这么说的时候是在发生性行为时,为了离开,对吗?”
女:“当时我想尽快离开,我一再发出请求,因为我开始说,‘让我走’,但他没有停手。”
辩:“事发当天,你在第1份笔录第31段中提到,‘我开始哭,求他让我走,我的衣服都在厕所,我的开衫在卧室,王躺在床上,我求他让我走’,对吗?”
女:“我不止一次说过,第1份笔录是在极度恐惧情况下提供给警察,顺序比较混乱。”
辩:“在警局录证词的时候,没有人能伤害到你,对吗?”
女:“我不知道你指的什么证词。”
辩:“你从未被锁在酒店房间内,对吗?”
女:“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上锁。”
辩:“酒店房间一般会有安全锁,是不需要钥匙就能打开的,对吧?”
女:“我不知道房间内的锁什么样。”
辩:“我的意思是,你随时都可以打开酒店房间门,离开对吗?
女:“我想要走的时候,我已经被扒光了衣服,两个男生站在那里,我怎么走?!那个时候局面已经不受我控制了。”
辩:“你从没害怕过这两个人会打你,伤害你,对吗?”
女:“我害怕了,我已经被人控制起来,像一个奴隶。”
辩:“没有人把你当奴隶,你是完全自愿在那里的,你怎么说?”
女:“我不是自愿的,我当时就像一个奴隶。”
辩:“你从未跟他们说过你像个奴隶,对吧?”
女:“我说过无数次的‘不要’,‘不要碰我’,但他们没有停。”
辩:“但你为什么没尖叫呢?”
女:“是那种疼痛的叫喊。”
辩:“你告诉警官说,他们把我锁在这个房间里面,对吗?”
女:“哪个警官。”
辩:“不是警官,是一个制作组女成员。”
女:“我不记得有这么一段对话。”
辩:“你是否告诉过这位女士,房间门被锁住了?”(检察官反对)“你在第二天还告诉过一名制作组的男士,王和高喝醉后就成了‘白痴’?”
女:“我说过了,我不记得我和他的对话是什么。”
辩:“你曾说过王和高突然就不醉了这样的话?”
女:“我听不懂你的问题。”
辩:“你是否认为王在进房间之前,王有受酒精影响的迹象,但进房间就没有?”
女:“我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3: 16pm
庭审继续。
3: 05pm
法庭短暂休庭。
2: 45pm
辩:“你曾在第1份证词说过,‘在酒店外,我当时感到我要离开的话,王会伤害我’,对吗?”
女:“我觉得他要伤害我是在房间里,但第1份证词时,我的思维很混乱,说的很多东西都混在一起了。”
辩:“你告诉警察的明明是,你之所以没在酒店外离开,是因为怕王伤害你啊?”
女:“我回答过你的问题了。”
辩:“女士,如果你要离开的话,你在酒店外根本就不用害怕王会伤害你,对吧?”
女:“我回答过你了,第1份证词时,我的思维很混乱,说的很多东西都混在一起了。”
辩:“那你第1份证词里说的是错的,对吗?”
女:“我在酒店外还不是害怕的状态。”
辩:“当你真的跟王进入酒店房间后,你在床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了,你进去后房间的窗帘本来就是打开的,对吗?”
女:“我不记得窗帘当时的状态。”
辩:“那窗外风景呢,你能看到歌剧院吗?”
女:“当我被性侵的时候,我能看到很多高楼大厦、歌剧院和海港大桥。”
辩:“你进入房间后,王指着歌剧院说,风景不错吧,对吧?”
女:“不对,他没这么说过。”
辩:“你回答,‘我在这里已经住很久了,歌剧院都看腻了’,对吗?”
女:“我不记得我说过这样的话。”
辩:“是你让王叫高下来的,对吗?”
女:“我没有。”
辩:“你知道王打电话叫的只有高,对吗?”
女:“我说过很多次了,高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辩:“但女士,当时是凌晨3点啊?!”(检方反对)“你想见高,对吧?”
女:“我没有。”
辩:“你不想见到高?”
女:“因为王在楼下说的是,上楼和‘他们’聊一下,而且他在楼下一直亲我,我觉得有人来会安全些。”
辩:“你在楼下看到大部分人都坐着商务车走了,对吧?”
女:“不对,两辆商务车只给高和王用,其他工作人员是不用的。”
辩:“但大部分人就不住香格里拉,对吧?”
女:“小部分人住香格里拉。”
辩:“你让王告诉你高的房间号,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王曾邀请你去过酒店顶层酒吧,对吗?”
女:“他没有说过。”
2: 30pm
王晶辨方律师要求播放KTV门口监控录像,持续对女受害者盘问。
视频播放至时间 1:58am
辩:“画面里蓝色T恤的男士是谁?
女:“Yan Yu。”
辩:“他没上商务车,对吗?”
女:“我不知道。”
视频播放至时间 1:59am
辩:“你就上商务车了,对吗?”
女:“是的。”
辩:“王和你坐的同一辆商务车,对吗?”
女:“是的。”
辩:“你们到达香格里拉酒店,当王下车后,你也下车了,对吗?”
女:“我不记得谁先下的车,我下了车是为了打车。”
辩:“一开始你是跟大家往大堂走,对吗?”
女:“我不记得你说的这个情节,我记得我是去大堂找个工作人员帮我打车,因为我在酒店外面没有看到有车。”
辩:“但你手机上就可以打车,对吗?”
女:“是的,我手机上有打车软件。”
辩:“Siqi Li也告诉你,‘这么晚了,你跟我们一起走,我们送你回家’,酒店的酒吧已经关了,对吗?”
女:“我只记得一个大概内容,她让我跟她的车走,但我已经说了,我的家在北面,他们住南面,不顺路。”
辩:“你没跟她这么说,你说的是‘我要再待一会儿’,对吧?”
女:“我没这么说,她编造的。”
辩:“你跟王先生一起在王先生在酒店外呆了一段时间,当时商务车也在,对吧?”
女:“是,当时我说我要打车,但王当时一直不让我走,一直接近我,我一直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
辩:“你和王亲吻了,对吧?”
女:“说法不准确,是他强迫我的。”
辩:“你为什么不和Siqi Li走呢?”
女:“我已经回答过了,我的家在北面,他们车往南面,不是一个方向。”
辩:“你和王在激情拥吻的时候……”(被受害者打断)
女:“你用的词很刺耳。”
辩:“有一个女士在推王先生回酒店,对吧?”
女:“我不记得这个事情,从视频里看到是Siqi Li在推王。”
辩:“那时你就完全可以离开的,对吧?”
女:“我当时并没有想那么多,因为我在等我的出租车。”
辩:“Siqi Li问你,你到底要留,还是要走?”
女:“我不记得她说过这个。”
辩:“你笑着问王,‘我要不要跟她走’?”
女:“我没说过这句话。”
辩:“你和王之后又开始拥吻了,对吧?”
女:“我没有拥抱他,一直都是他用胳膊压着我,我手里拿着各种东西。”
辩:“Siqi Li那晚一直想帮你脱身,送你回家,对吗?”
女:“我并不知道Siqi Li的初衷是什么,因为我当时是一个很困的状态,我当时没想很多。”
辩:“商务车一直等你,Siqi Li又跟你确认,‘你到底要走’吗?”
女:“我不记得她说过这句话。”
辩:“你最后选择和王上楼了,对吗?”
女:“我从来没有。”
辩:“你同意跟王上楼的吗?”
女:“是王抢了我的包。”
辩:“那在这之后,你就同意上楼吗?”
女:“我没有同意,我当时想抢回我的包。”
辩:“你告诉过woods医生,王跟你说过,上楼喝一杯再打车?”
女:“我回答过这个问题了,我不记得和医生说过什么了。”
辩:“我们现在知道你和王进入电梯的时间点。”
女:“我没注意时间。”
辩:“你从那时到4点,你都没注意时间,对吧?”
女:“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你这个问题。”
辩:“2:27am,你和王出了16层的电梯,对吗?”
女:“时间我不清楚,视频上这样显示的话,那就是对的。”
辩:“这个时间点也显示,你电话里有给王打电话的呼出记录?”
女:“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机会有这个记录,我不记得我有打过这两个电话。”
辩:“你之所以打王的电话,是因为王找不到电话,不能打电话给高,你才给王打电话让他找手机,对吧?”
女:“我理解不到你这个假设,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打电话给王。”
辩:“我们想知道,为什么你和王在一起的时候,还会给他打电话?”
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辩:“如果你是被强迫去王的房间的话,你明明可以打电话给你丈夫,可以打000报警,对吧?”
女:“我记得当时他拉着我的手腕,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打这两个电话。”
辩:“当时手机在你手上啊,不是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王在进房间之前,王都没拿过你的手机,对吧?”
女:“好像没有吧,记不清了。”
辩:“他在房间内,也没抢过你的手机,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反正我后来是没有手机的。”
辩:“你的手机后来放到包里了,对吧?”
女:“在房间里,我不记得我的手机放哪了。”
2: 20pm
被告王晶律师拿出王和女受害者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盘问。
辩:“你给王发过微信‘你明晚的计划是什么’?
女:“是的。”
辩:“你说‘让我请你和Li Ma吃饭’?”
女:“是的。”
辩:“王说,‘你要请客只请我好了,不用请Li Ma’?”
女:“他发的是语音,我现在不确定,需要重听才能确定。”
辩:“你发,‘只请你,不请你爸妈,哈哈哈’?”
女:“是的。”
辨方就ZhiHui Liang经理的朋友圈内容对女受害者进行询问。
辩:“王给你发了个信息,赞扬你,对吗?”
女:“就是发了照片,转发的别人对我的评价。”
辩:“你怎么知道他是转发的?”
女:“因为我之前先在Liang的朋友圈看到的照片。”
辩:“你能懂王给你转发这个,是在赞扬你,对吧?”
女:“是的。”
辩:“你回复的是个emoji表情吗?”
女:“我回复的捂脸笑的表情。”
辩:“是表示被称赞后的害羞嘛?”
女:“害羞有另一个emoji表情,不是这个。”
辩:“那这个表示什么?”
女:“就是觉得好笑,有点尴尬的笑。”
辩:“王称赞你,‘你真的很棒吗’?”
女:“是的。”
辩:“女士,从你和王在微信上开始,到你碰到他本人,从拍摄到杀青,你和王一直在不断调情,且程度越来越重,你同意吗?”
女:“我不同意。”
辩:“在你和王、他父母、Siqi Li吃饭那晚,你告诉王,你丈夫和孩子在外地,对吗?”
女:“我不记得有这个对话。”
辩:“在KTV那晚,你告诉过法庭,你打算在结束后回家的,对吗?”
女:“是的。”
辩:“出了KTV,你为什么没打车回家?”
女:“我是想打车回家,但团队里的一个人说,不用打车了,跟着商务车去酒店门口吧。”
辩:“那个人是Siqi Li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Siqi Li曾邀请过你上车,让车送你回家,对吗?”
女:“我不记得有人说过。”
辩:“Yan Yu就在KTV外等出租车,并打到车了,对吗?”
女:“我不记得当时他在做什么,有人建议我上商务车,我就去了,因为我知道酒店门口通常都有出租车,不用等,我就上了。”
辩:“你没有打电话叫车到香格里拉门口等你,对吗?”
女:“我当时没有打电话。”
辩:“你有没有跟其他人说,让他们等一会儿,陪你打车?”
女:“我当时没有说,走出KTV后,我很快就上车了。”
2: 10pm
庭审继续。
1: 15pm
法庭休庭。
12: 50pm
辩:“警察来敲门的时候,你在睡觉吗?”
女:“我睡了一会儿,有警察来,我起来,我记得请当时的状态,很晕。”
辩:“你告诉警察,让他们先离开,你之后会自己去警局,对吗?”
女:“我不记得是不是警察让我们一会儿去警局来录证词。”
辩:“好几个小时后,你才去的警局,对吗?”
女:“小孩儿要上学,我送完小孩儿才去的警局。”
辩:“为什么你在2:25am和2:27am要给王打两次电话?当时你两人都在香格里拉酒店车道附近。”
女:“我不记得为什么我要打电话。”
辩:“当时你说你很害怕他,对吧?”
女:“我当时不是很怕,我都快回家了,我在等出租车。”
辩:“那为什么你会给他打电话?”
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手机上,会有两个我的未接电话。”
辩:“这个电话是你打的,还是王拿到你手机后,他打的?”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是为了拿到王的电话号码,你才这么做,对吗?”
女:“我不记得当时为什么会有这两次拨出电话。”
辩:“当晚你和王相处太过愉快,虽然有商务车可以走,但你根本就不想走,对吧?”
女:“你说的不对。”
辩:“Siqi Li邀请你上过车,对吧?”
女:“我告诉过Siqi Li,我家在北面,他们要去南面,送我会太绕路,我告诉她我自己打车就好了。”
辩:“是你自己不愿意走,对吧?”
女:“我是在等出租车啊,不是我不愿意走,因为商务车走的是相反方向。”
沈:“王的辩方的这些铺垫都是针对女当事人的人品的质疑,今天女当事人情绪稳定下来了,但这反而不是一件好事,陪审团到底在想什么就更加难以猜测了,最终决定的是陪审团。”
12: 40pm
王晶辨方律师要求再次播放事后女方离开时,酒店16楼电梯内的监控录像吗,重复、放慢播放两次,并向法官、律师和陪审团递交视频截图证据。
庭审现场手绘图(画师:lilbh;来源:今日澳洲App)
辩:“再问些3月27日早晨4点左右的问题,你在电梯里手机响了,手机是亮着的,对吗?”
女:“我不记得在电梯里的场景。”
辩:“你看到的是你丈夫给你打电话,但当时你没接听,对吗?”
女:“我没看到手机是个什么状态,我不记得当时的状况。”
酒店电梯内监控录像播放至 4:11:09am
辩:“女士,你能看到你手机在响,是手机来电了,对吗?”
女:“我能看见屏幕是亮的,但我看不清是否是我丈夫给我打电话。”
辩:“手机响了,你低头就能看见是谁打的,对吧?”
女:“我现在不记得当时我看到的是什么了。”
辩:“除了你丈夫,还能是谁打的?”(法官反对)“从这3张放大截图中,可以看到第3张里有个未接电话,对吧?”
女:“我看到,但现在没有通话记录,我不记得是谁打的了。”
辩:“在你回家见到丈夫后,你没说两句话就去卫生间洗澡了,对吗?”
女:“我记得是这样。”
辩:“你说过4:45am的时候,不是你给王打的电话,对吧?”
女:“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但是我的丈夫打的电话。”
辩:“丈夫如何拿到你的手机的?”
女:“他问我,我给他的。当时我都快昏厥了,不记得具体什么时候给他的。”
辩:“你之所以给他,是他要你给他手机的,对吧?”
女:“我不知道他的想法。”
辩:“他叫你‘别撒谎’,对吧?”
女:“我不记得他说过这个话。”
辩:“他问了你脖子上的印记,对吧?”
女:“先后次序我不记得了,我记得他问我‘你脖子为什么这么脏’?”
辩:“然后你就用水洗了脖子,对吗?”
女:“我记不清是在哪洗的。”
辩:“如果是在洗澡间,你就看不见它是什么样子,对吧?”
女:“我记得我是看了下镜子。”
辩:“你没告诉你丈夫,那个印记是什么,对吧?”
女:“我没有,因为他问我脖子为什么那么脏,我就从镜子看到有精液痕迹在我脖子上。”
辩:“这时,他叫你‘别撒谎,快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对吧?”
女:“我不记得他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发生了对话,以及具体内容。”
辩:“你告诉丈夫,他们拿走了你的手机,不让你打车,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睡觉前,有没有跟他说过警察的事情?”
女:“我当时已经吓晕了,从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辩:“你睡觉后,下一件事就是警察早上来你家了,对吗?”
女:“不是,当时老公给我说,如果发生了什么,我们就报警。当时我真的很累很累,我当时只想睡觉。”
辩:“第二天早上6点,你发现警察来你家了,对吗?”
女:“我不记得当时几点了,但确实有警察来家里跟我说话。”
辩:“不是你自己报的警,对吧?”
女:“不是。”
辩:“你丈夫没有征求你的允许报警,对吧?”
女:“我当时快晕倒了,他当时给我说, 如果有任何事不对,我们就报警。”
辩:“那你怎么回答的?”
女:“我不记得具体的对话内容。”
辩:“你没有叫他报警,也不同意他报警的行为,对吗?”
女:“我没有让他报警,是因为我当时不知道遇上这样的事情,我应该做什么。”
辩:“你就没有跟他说事情经过,对吧?”
女:“我没有具体告诉他,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情。”
辩:“你只是告诉他‘你不能用手机,被困在酒店房间里了’,对吧?”
女:“我当时的状态就是很不正常的状态,一直在哭,说不出几个词来。”
辩:“你在酒店电梯里并没有哭,对吧?”
女:“没有,但仔细看,我的脸上是有哭的痕迹的。”
辩:“你在出租车上也没哭,对吧?”
女:“没有,睡着了。”
辩:“你跟你丈夫通话的时候,没有哭,对吧?”
女:“我当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当时想的是,不想让我老公知道,因为这样我的父母也会知道,我当时不知道这件事的后果会是怎么样。”
辩:“你回到家是灯火通明的,对吗?”
女:“是的。”
辩:“你丈夫非常想知道,你为什么这么晚回家,对吗?”
女:“对,他想要知道发生什么事情,这不是我正常回家的点,我从未这么晚回家过。”
辩:“然后他要求看你的手机,看你打给过谁,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他给王打了电话,也给Li Ma打了电话,对吗?”
女:“是的。”
辩:“你当时睡着了,对吧?”
女:“我不记得当时是否睡着了,但我告诉他这些名字,他才打的电话。”
辩:“你听到他打电话给Li Ma了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丈夫在电话里跟Li Ma非常愤怒,对吗?”
女:“我不记得他是个什么状态,老公打电话是在客厅,我在卧室和小孩儿在一起。”
辩:“他提高了音量,对吧?”
女:“我不记得了。”
辩:“他对Li Ma的用语非常尖锐,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有给Li Ma发信息吗?”
女:“我有回Li Ma信息,他先发给我一个信息。”
辩:“你给Li Ma发的什么?”
女:“我回的是‘出事儿了’。”
辩:“7:39am,你丈夫给Li Ma说,f**k u, f**k your family, f**k u?”
女:“我不记得了。”
12: 30pm
辩:“3月24日,在女演员和另一人在场时,你和王交谈,过吧?”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曾问过王是否结婚,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问过王是否有女朋友,对吗?”
女:“我不记得当天的对话了。”
辩:“你是在否认你曾问过王的婚姻状况吗?”
女:“我不记得我问过。”
辩:“3月24日,在你拍摄完法拉利车内照片后,王当时也在场,Terry、Li Ma、Gino都在,你曾问过王,你能送我一辆法拉利当礼物吗?”
女:“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说过这句话,我也不知道Terry是谁。”
辩:“Terry是Yan Yu。”
女:“他是王公司另一股东。”
辩:“你曾问过王,‘你能送我一辆法拉利当礼物吗’?”
女:“我不记得跟这些人聊天,不记得聊天场景。”
辩:“3月24日,你曾问过王要一辆法拉利当礼物,对吗?”
女:“我回答过很多次了,我不记得了。”
辩:“当天你又问过,‘你什么时候给我买’?”
女:“我不记得我说过。而且这辆法拉利是用于拍摄用的,为什么要一直强调这辆法拉利呢,我不太懂。”
辩:“你曾向王要过一辆法拉利,还想当他的女朋友?”
女:“我回答你无数次了,我不记得了。”
辩:“你曾跟王说过,‘有法拉利谁还要老公’,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这是有人编造的。”
辩:“这是你说的,对吧?”
女:“我不记得了。”
辩:“在你拍完照片后,法拉利就被开走了,对吧?”
女:“我不记得我拍照片的时候,拍摄有没有拍完。”
辩:“你记得法拉利被开走时,你在场,对吧?”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还说过高非常帅,对吧?”
女:“我不记得当天你说的这些东西了,就是很正常的一天。”
辩:“拍摄期间,你曾多次说过,高真的太帅了,也有其他人在场,对吧?”
女:“我不记得我有没有说过,也不记得多少次,赞美他帅也没有问题,他就是一个中国的演员,有无数的中国演员也是很帅的。”
辩:“你并没有夸其他中国演员,‘你夸的就是高很帅’,对吧?”
女:“我不记得什么时候说过,我也不记得我说过多少次。”
辩:“你还跟王说过,王也很帅,要是再有辆法拉利就更帅了?”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是这么想的吗?”
女:“我不知道,我当时在想工作的事情,所有的事情都要我来安排。”
辩:“证据里的5张照片只是很小一部分,你还和法拉利拍了很多很多张,对吧?”
女:“高的助理用相机拍的,但我不知道他拍了多少,他也没发给我。”
辩:“这些并不是制作中的部分,对吧?”
女:“不是,是在休息期间。”
辩:“是你要王去叫那个摄影师给你拍的,对吧?”
女:“我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我记得最后是高的助理,用相机给我拍了很多照片。”
12: 15pm
被告王晶辩护律师当庭拿出标记为“B2”的信封,内有5张女方坐在红色法拉利的照片。
辨方就此继续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
辩:“聊下3月24日,当王在拍摄现场,当时你也在。当天,你和王在现场交流过吗,关于他是否满意你工作表现?”
女:“我不记得具体谈话内容,但拍摄法拉利的这一天,是他第一次出现在拍摄工厂。”
辩:“你问过他是否满意你工作表现了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有聊到3月26日会有杀青庆功宴,他来付费吗?”
女:“我不记得当时说了什么。”
辩:“你是否记得24日当天,王告诉你会在26号举办庆功宴?”
女:“我不记得当时聊天内容了。”
辩:“你在2天前,就知道26日会有庆功宴了,对吧?”
女:“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做这个沟通的,但在影视行业,所有的拍摄完成后都会有杀青宴。”
辩:“你2天前就知道了,但你并没有提前告诉你丈夫,对吧?”
女:“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知道有这个杀青宴的。”
辩:“一直到26号当天,你才跟老公说,你当天会晚回家,对吧?”
女:“我不记得。”
辩:“你曾跟王说过他很大方,对吧?”
女:“我不记得说过。”
辩:“你认为王是个大方的人吗?”
女:“我不知道跟他聊了什么,我怎么回答你这个问题。”
辩:“女士,记不记得是一方面,你作为影视行业从业人士,你是否认为王是个大方的人?”
女:“我的团队给他们极大的帮助,顺利完成了拍摄,我觉得他请大家是个正常的行为,不是什么特别慷慨大方,而且他请的还是中国的团队的工作人员。”
辩:“你知道王是用他自己的钱,而不是制作组经费来请客,对吗?”
女:“我现在不知道,不记得了。”
辩:“他请的是中国的团队吃饭,而不是澳方团队,这个钱本来就该他付,我方制作费里并不包括这个费用。”
辩:“你告诉过他,他是个非常大方的人,对吗?”
女:“我回答过,我不记得当时跟他说了什么。”
12: 05pm
庭审继续。
11: 20am
法庭休庭。
部分主流媒体,因报道内容不准确,遭到法官警告。
休庭期间,王晶在被告栏内和律师交流,不断低声询问,时不时露出微笑。部分为英文直接沟通,未经过翻译。其间一度抬头大笑,但并未发出笑声。
10: 50am
辩:“你告诉过王,你结婚了吗?”
女:“没有。”
辩:“我不知道他在那里听到,在KTV他跟我说过,‘你结婚了,你还有个小孩儿’?那你怎么回答的?”
女:“我不记得。”
辩:“你说‘老公和孩子都不在悉尼’,对吧?”
女:“没有,这是你编造的。”
辩:“你从这次拍摄中赚了不少吧?”
女:“你知道高赚了多少吗?!一天拍摄就赚20万澳元。这些都是无关性侵的问题,能不能把问题放在性侵上?”(女受害人回答时情绪有些激动)
辩:“要是我的问题不对,检方会反对,可是他没有。你曾跟王在微信上说,有部分费用要涨价,对吧?”
女:“事实工作量和之前约定的工作量有出入,所以我提出了合理的要求。”
辩:“你曾给王安排过去墨尔本的旅游行程,对吗?”
女:“不是我安排的行程,王当时问我有没有朋友做旅行社的,他想要在拍摄结束后去澳洲其他地方玩一玩。”
辩:“在微信记录里面,包括你之所以给他安排旅游,是因为你为了感谢王给你安排了这个项目,让你赚了不少,对吧?”
女:“我不记得具体内容怎么说的了,但这是一个做项目的常态,通常完成项目后,会有一个这样表示感谢的方式,比如请吃饭啊,是在正常范围内。”
辩:“你尤其感谢王,给你解决了‘唐德’的问题吗?”
女:“唐德不是一个人,是个公司。”
辩:“王帮你解决了唐德方面的问题,对吗?”
女:“他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帮我,是帮他自己,好让拍摄顺利在澳完成。”
沈:“女当事人关于高20万澳币一天的回答就是一个‘双刃剑’典型例子,有时候辩方律师用力过猛,被盘问者会给出一些出人意料的答案,这个答案给陪审团听到,对高是不利的。陪审团的心理是很难把握和掌控的。”
王晶律师就女受害者和王晶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盘问。
辩:“第29页,‘她应该是与唐德高层接触的那个人’,对吗?”
女:“不对,她是中方的另一个制片人,我曾经问过王另一个制作人应该问她老板。”
辩:“王回复,别担心,对吧?”
女:“是的。”
辩:“你回,‘不好意思让你生气了’?”
女:“是的。”
辩:“他回,‘我没生气,不用放在心上’,对吗?”
女:“是的。”
辩:“你回,‘希望我没给你添麻烦就好’,对吗?”
女:“是的。”
辩:“王回,‘没问题,别担心’,对吗?”
女:“是的。”
辩:“围绕这个问题你们聊了很多,对吗?”
女:“因为当时拍摄的时候,唐德和王的公司都是投资这个电视剧的公司,一起合作在澳拍摄的。”
辩:“王曾说过公司要上市的事情,你跟他说,‘带我一起,哈哈哈哈’,对吗?”
女:“我的意思是他的公司要上市的话,我愿意当股东。”
辩:“Li Ma还说过,我们公司要有个漂亮的女股东了,对吗?”
女:“是的。”
辩:“你回复‘哈哈哈哈’,对吗?”
女:“但我不知道你现在什么意思。”
辩:“你曾跟王聊过一辆法拉利,对吗?”
女:“我不记得了。”
辩:“你还记得有天拍摄用到了法拉利吗?”
女:“是的。”
辩:“你记不记得当时,你让Jiang Lin给你拍摄你坐在法拉利里的照片?”
女:“我记得Jiang Lin是高的助理。”
辩:“他也是一个摄影师,对吗?”
女:“我不知道他是否是摄影师。”
辩:“你让他给你拍在法拉利里的照片了,对吗?”
女:“他那天拍摄了好多照片。”
沈:“这是王的辩方对于经济方面进攻的铺垫,在向陪审团展现女当事人追求豪华奢侈生活(会某种程度上引起陪审团对女当事人的反感)的同时,引申到女当事人可能因为经济原因谎报性侵。”
10: 40am
辩:“你在证词里提到,尽管王多次亲你,你出于礼貌也没有离开KTV,对吗?”
女:“对,我一直在拒绝他跟我的亲密接触,从视频里你们应该看的很清楚。”
辩:“在视频某些时刻,你好像在主动亲王,对吗?
女:“你说的不对。”
辩:“你们嘴唇接触了,对吧?”
女:“我不记得嘴唇是否接触,但他确实亲过我。”
辩:“并不是简短的,大概持续了1分钟时间,你怎么说?”
女:“视频根本看不清楚,我的头一直往墙的方向躲,他亲不到我的嘴。”
辩:“你在KTV有4小时45分钟那么长,对吗?”
女:“大概是9:30pm-2am结束。”
辩:“在4小时之长的时间内,你一直坐在王旁边,你怎么说?”
女:“因为我和王是KTV两个主要人物,因为一开始选好了位置,大家通常都不会换位置。”
辩:“在这4小时内,你也不是一直坐着,经常有站起身换座位,对吗?
女:”我站起来换位子,就是为了躲开他,这不是正好说明这个问题吗?”
辩:“大家都是坐商务车去的KTV吗?”
女:“不是所有人,有些是Li Ma和王晶的朋友,他们也去了,他们不是制作团队的人,他们自己开车去的。”
辩:“王的商务车是你付费的,对吗?”
女:“王的商务车是他自己付的,高的商务车是我这边垫付的。”
辩:“你坐的那辆商务车是王自己付钱的,对吗?”
女:“我当时不知道王是自己付,之前说的是我方支付超时费用,正常情况下,是我的公司先付,但我的同事并没有去付,王自己付的。”
辩:“王负责晚餐到KTV之间的交通,对吗?”
女:“这两辆商务车是我的公司租的,是我们公司安排用于拍摄的,只有拍摄之外是他们自己用的。”
辩:“女士,我的问题是王方面,来负责晚餐到KTV之间的交通,对吗?”
女:“不是我安排的,但我不知道是谁安排的,你说是Siqi Li应该就是吧。”
辩:“在酒店门口,Siqi Li曾邀请你上商务车,对吗?”
女:“我不记得具体场景,视频里能看到她邀请我,去坐那辆商务车。”
辩:“晚饭后,王曾在Siqi Li在场时,在安排谁要去KTV时,跟你说过,你已经结婚了,为什么不回家啊?”
女:“王没有这么说过,这有点好笑。”(受害者笑)
辩:“在事发当晚和当晚之前的拍摄期间,你从未跟其他人说过,你老公和女儿在外地?”
女:“我不记得,我通常不跟同事聊家庭状况。”
10: 30am
被告王晶律师就第3份警方笔录和KTV的监控录像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
辩:”在第3份笔录中,你再次提到‘礼貌’,第11段第4行,说‘我出于礼貌喝了4分之1酒’?”
女:“是的。”
辩:“期间王和我挨着坐,只说了些庆祝项目完工的话,对吗?”
女:“是的。”
辩:“你之所以喝酒,并不是你想喝,而是出于礼貌,对吗?”
女:“是的。”
辩:“你说过,‘在晚餐后,我并不想去KTV,但出于工作需要去的’,出于礼貌,对吗?”
女:“是的。”
辩:“第16段,你说王叫你‘看着我的眼睛’,这让你不舒服,但你对此也没说什么,对吗?”
女:“是的。”
辩:“王让你出去和他一起抽烟,尽管你不抽烟,但你出于礼貌还是去了,对吗?”
女:“是的。”
辩:“女士,作为一名不抽烟的人,当吸烟的人要去指定地点抽烟的时候,你根本不用跟着他们去,为了表示礼貌,对吧?”
女:“我的角色是澳洲负责人,当中方负责人要求我去一个社交情景,我难道不去吗?”
辩:“你是认真地在说,你出于礼貌才跟着这些吸烟的人出去的吧?”
女:“是真的,我不想让这些人觉得我很拘谨,很不友好,而且跟他们出去吸烟,和性侵本身没有关系。”
辩:“你觉得,让王一边抽烟,一边搂着你,你允许他这么做也是出于礼貌吗?”
女:“我不知道当时聊得什么内容,当时还有其他人。他一直在聊‘我在这次拍摄期间,多么出色,一直在赞扬我’,我以为搂着是属于朋友与朋友之间那种友好。”
辩:“他一直在赞美你,对吗?”
女:“具体内容我不记得,应该就是赞扬我的意思。”
辩:“他左手搂着你,右手抽烟,对吗?”
女:“从视频里,是这样的。”
辩:“你根本不抽烟,对吗?”
女:“我不抽。”
辩:“他当时说,‘你在整个拍摄期间很出色,完成的很好’,对吗?”
女:“大致是这个意思,具体记不清了。”
辩:“当时他还说了些内容,让你笑到都弯腰了,对吗?”
女:“视频里看我是弯下腰笑了一次,但我不记得说了什么了。”
辩:“你弯腰笑是出于礼貌,还是真的很好笑?”
女:“我不记得具体内容了,无法回答。”
辩:“有没有可能也是出于礼貌笑的,谈话内容其实很无趣?”
女:“这是你的假设,我无法回答。”
辩:“你出于礼貌喝酒,对吧?”
女:”我平时是个不怎么喝酒的人,喝一点点脸就会很红。在这种社交场合,别人举杯敬酒的时候,你杯子里一点酒都没有,是很不礼貌的。”
辩:“你作为不吸烟者,跟着一群吸烟者出去抽烟也是出于礼貌,对吧?”(法官表示问题重复)
高云翔和王晶坐在被告席中,一直认真聆听女受害者的陈述。
10: 20am
被告王晶律师就第1份警方笔录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
辩:“第2段中,你提到你当时36岁,在自雇的公司上班,第4段提到你是中澳合拍项目制作人,对吗?”
女:“是的。”
辩:“第7段中,你说晚饭你没喝酒,其他人喝了?”
女:“我当时是喝的很少的,出于礼貌才喝的酒,整个晚饭期间,没有超过四分之一杯的红酒。”
辩:“第11段,你挨着王和高坐,对吗?”
女:“我挨着王坐,高在王右边。”
辩:“第11段,你说,‘他们一直在劝我喝酒,我为了礼貌喝了点’?”
女:“是的。”
辩:“你说的‘他们’是指高和王吗?可能也指其他人?”
女:“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给第1份证词的时候是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我一直在哭,话也说不全。”
辩:“女士,你在录第1份证词的时候,到底在怕什么?”
女:“当时录第1份证词,还没决定要不要报警,因为会有很多后果(consequence),因为他们在中国有钱有势,这样的案子报出来,也不会有好的结果。”
辩:“你当时在警局,这么多警察保护你,你的害怕不是身体上的,对吧?”
女:“你说法并不成立,害怕并不是只有身体上的受伤才会害怕,心灵上的,之后事业上的创伤都会让人害怕。”
辩:“你之前说的‘后果’,其实是担心事业上的后果?”
女:“各方面的影响,因为他们在中国有钱有势,他们可以用钱在中国解决任何问题。”
辩:“他们两个当时是要回中国,对吧?”
女:“是的。”
辩:“你在澳居住了15年了,对吧?”
女:“是的。”
辩:“你不会回中国了,对吗?”
女:“我会,我的好多亲戚朋友都在中国。”
辩:“你的父母在哪?”
女:“在中国。”
10: 10am
女受害者(下简称“女”)身着黑色西服和黑色内搭出现在视讯中。
被告王晶律师(下简称“辩”)持续对女受害者进行盘问,内容关于女当事人与王晶和丈夫的对话。
辩:“你丈夫在你回家后是否生气?”
女:“不是生气,是着急,他问我去哪了?为什么这么晚?”
辩:“他问了‘你去哪了’?”
女:“我不记得具体问的,只记得大体意思。”
辩:“你编造了借口回答他,对吗?”
女:“不对。”
辩:“你说KTV之后你又去了另一地方吃饭,这是编造的,对吗?”
女:“我不记得当时我说了什么,我记得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他真相。”
辩:“所以你跟他说了慌,对吗?”
女:“这不是谎言,只是在极度恐慌下,不知道说什么。”
辩:“你告诉他,‘KTV之后去别处吃饭了’,这就是个谎言,对吗?”
女:“我不记得跟他说了什么了。”
辩:“如果假设你这样说了,这就是个谎言,对吗?”
女:“你说的特别难听,我是在极度恐慌下不知道怎么说。”
辩:“你极度恐慌是因为你的丈夫,他知道你这么晚跟两个男人在酒店房间里,你为了逃避才说谎,对吗?”
女:“你说的不对。”
辩:“你之所以告诉丈夫去吃了另一顿饭,是因为王这么给你的建议,对吗?”(检方反对)“王告诉我,‘他告诉你这个借口是他建议你的’,对吗?”
女:“我没有和王进行这些对话。”
辩:“王说过,‘我才来悉尼几天,你在悉尼几年了,你知道的餐馆名字多’,对吗?”
女:“我没有和王进行这些对话。”
AHL法律沈寒冰律(下简称“沈”):“女当事人的回答犯了大忌。盘问的规则是:不知道答案不问,也就是说,盘问时候的问题辩方已经知道答案,通过这些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来测试被盘问者的诚信度。女当事人即便承认辩方所提出的一般问题,也无关紧要。”
辩:“你回家后告诉丈夫,你不能离开香格里拉酒店,是因为王拿走了你的手机不给你,对吗?”
女:“我已经说过了,我不记得跟老公谈话的具体内容了。我记得我跟他说过,‘他们在酒店不让我走,还想亲我’。”
辩:“你说过,是你丈夫在4:45am用你的电话,给王打的电话,对吗?”
女:“具体时间我不知道,但他问过我有谁,我说了王晶的名字,然后他打电话给王晶。”
辩:“来看下时间顺序,你4:32am付了车费,对吗?”
女:“是的。”
辩:“你下车后,是要花几分钟才能进到家里面,对吧?”
女:“大概5分钟以内。”
辩:“你回答过高的律师,王问你‘下次还能见到你吗?’,你说‘对’?”
女:“我没有说过‘对’,这个对话是发生在被强奸的时候,我求他, 问他‘我能不能明天再来,现在放我走’,是在这个情境下。”
辩:“你的意思是,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王问你‘下次什么时候再见你’?”
女:“是在我问他,‘我能不能明天再来’之后,他的回答。”
辩:“王说的这句话,明显是性行为之后,他在给你告别说的,对吧?
女:“不是,是在发生性行为时,我在请求离开的时候他说的。”
辩:“你从没有在发生性行为时,跟王请求过离开,对吧?”
女:“你说的不对。”
辩:“你跟王说过,‘我能明天再来吗’这句话,对吗?”
女:“我说过了,这是在他对我性侵的时候,那会儿很疼,很难受,非常不舒服,这是我的一个请求,我想用任何方式离开那里。”
辩:“那为什么你不说,‘这很难受,很痛苦,我要报警了’,而是用上面那样的方式?”
女:“不知道,当时我很乱,很害怕。”
辩:“整个晚上,让你害怕的应该是你丈夫,对吧?”
女:“不对。”
辩:“你那么做是为了再次展现‘礼貌’吗?我说再次,是因为之前你多次提到‘为了礼貌’。”
女:“请求重复问题。”
辩:“你跟警方说过好几次,你做了多次你不愿意做的事情,都是出于“礼貌”对吗?
女:“我是个很有礼貌的人,我不想让人觉得难堪。”
辩:“那是不是说,即使有人让你感到恐惧和不舒服,你还是会保持礼貌呢?”
女:“一开始没有觉得特别奇怪和不舒服,他大部分时候看起来只是喝多, 我想让项目有个完美的结束。”
10: 00am
庭审开始。
律师分析该案走向
昨日庭审后,澳洲AHL法律沈寒冰律师指出本案辨方盘问看点。
“根据王的辩护律师的盘问猛烈程度,今天女当事人和辩方律师的对立将会达到顶峰,有可能女当事人再次崩溃,也有可能激起陪审团极度反感(对女当事人,也可能是对王)。今天的冲突会是一场十分重要的'重头戏'。如果盘问完毕,那么检方的‘补洞’工作就变得极为重要,但是根据这场已经发生的情况来看,能够挽救的可能性不大。”
9: 23am
高云翔一身黑色西装,搭配蓝色领带,提前约半小时抵达法院门口,被告王晶律师与高云翔团队同行。他神情淡定,缓步前行,邻近法院门口还主动望向主流媒体镜头。
9: 00am
三家主流媒体等待在唐宁中心地区法庭外。
8: 50am
今日澳洲App的庭审记者团队已经到达庭外。
高王二人案件将继续并案审理,计划上午10点开始。
高云翔、王晶案件法庭排期(图片来源:新州法院网站)
庭审看点回顾:
庭审第二日:女受害人首度现身,细节公开,辩方律师质疑证词可信度
庭审第三日:女受害者遇交叉盘问,监控录像播放,女主称“因害怕而服从”
案 件 背 景
2018年
3月29日
中国影视明星高云翔和电视剧制片人王晶,被控于悉尼香格里拉酒店房间内性侵一名女子,分别在酒店内和唐人街被捕。若罪名成立,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据悉,受害女子为电影《阿那亚恋情》悉尼协拍方工作人员。
4月5日
案件首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过堂,董璇到庭旁听。
当天,高云翔身穿囚服,视讯出庭。他坐下后对着镜头挥手,说了一句“爱你”,又飞吻了一下,才开始跟法庭上的翻译对话。
辩护律师称将为2人做无罪辩护,并计划申请保释。
4月11日
高云翔与王晶涉嫌性侵案两案合一,再次过堂。
两人均被控严重性侵犯和结伙严重性侵犯罪名,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控方在庭上公开了部分调查结果,包括在王晶房间内找到精液、血迹,以及受害人留在玻璃上的掌纹。
当日,董璇在保安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以伞遮掩,白衣黑裙走进法庭旁听,结束后一言不发乘保姆车离开。
5月2日
案件再次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
因高云翔的辩护律师要求控方提供更多监控记录,包括Red Chili Restaurant、Gala KTV、Kobe BBQ、Vodafone、Blue Angel Restaurant等,该案延后至6月再审。
这些地点,相信为案发前高云翔在悉尼滞留期间,曾经到过的地方。
6月7日
此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再次过堂,因高云翔律师称仍未收到部分证据材料,该案将延后至7月下旬,董璇未到庭旁听。
6月29日
高云翔的保释申请在新州高等法院获批。当天,董璇带着女儿小酒窝及高母共同来到法庭。
高云翔的严苛保释条件包括:
住在董璇租的房子里,每日两次向Chatswood警局报告;交出妻子、母亲和女儿护照,不准接近国际机场100米;不可接触受害人,每日9pm至5am在家禁足,佩戴电子监控设备;交保300万澳元,只能有一个手机号码,并且告知检控方。
其中,董璇若回国工作,可申请临时取回护照。高云翔的护照此前已经被警方扣留。董璇及家人的努力,让法官降低了高逃逸的风险评估。
7月11日
王晶保释申请被新州高等法院拒绝。
拒绝理由包括:王晶在该案中与受害者的互动程度高于高云翔,且他的9份证人宣誓书力度不强,出庭接受交叉盘问的3个证人证词力度有限,与澳洲社区的联系也很弱。
7月19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再次开庭。
今次为高云翔首次亲身到庭应讯,董璇未陪伴到场。
因检方要求更多时间准备DNA报告、出租车司机证词,以及案件的其他材料需时补充,申请延期,但遭到被告方律师团队的反对。
法官谕令,上述文件于8月16日送达律师手中,案件其他缺失材料在23日前送达,该案延后至8月30日同庭再审。王晶涉性侵案也延后至同日再审。
8月15日
当日为高云翔36岁生日,董璇并未如往年一样祝福老公,演艺圈中也无人在高云翔微博发文祝贺。
8月30日
高云翔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第7次过堂。
检方要求案件证据提交延迟三周,原因包括:1、部分证据尚未准备好;2、需要新州检控长复看该案,重新评估对高云翔和王晶的控罪。
9月18日
高云翔出席保释听证会。法官批准变更其保释条件,董璇可以自由离境。
此次为高云翔获释后第3次亲身应讯出庭,也是第一次展露笑颜。
9月20日
案件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衣、墨镜冒雨出庭。
控方提出,需要更多时间商定二人最终罪名,故申请再次延期。
10月29日
王晶第3次申请保释,听证会在新州高等法院进行,但依旧被拒。
10月30日
案件第11次过堂。高云翔一身黑色西装、戴墨镜出现在悉尼中央地方法院。
过堂仅数分钟就结束。控方将起诉高云翔额外罪名。 高云翔律师称,需要时间阅读和准备相关材料。
11月14日
听证会如期进行。法官决定本案关键证人无需提前出庭质证。
11月30日
高云翔在助理一行陪同下出庭。法官宣布,高云翔的第一和第二项控罪被撤销,控方将在新州地区法院初审起诉其第3-9项罪名,聆讯日期为12月7日。
王晶通过视讯出庭,精神状态欠佳。法官通过中文传译告知,其最初的两项控罪被撤销,但其他11项罪名保留。他下次仍将视讯出庭,其保释申请已被拒。
12月06日
高云翔新的控罪清单。
法庭文件显示,控罪第3-9条分别为:
3.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4.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5.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6.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7.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8. 结伙严重猥亵(Aggravated indecent assault - offender in company - t1)
9. 结伙严重性侵并剥夺受害者自由(Agg sexual assault in company and deprive liberty - si)
中国男星高云翔悉尼涉性侵案于12月6日进入初审环节,在唐宁中央地区法院首次提审。不过,在检方的要求下,法官将该案延期至1月25日再审。在此之前,法庭提及的7项新的控罪,仍有进一步被修改的可能性。
12月11日
中国男星高云翔和制片人王晶分别在新州高院出庭。前者修改保释条件,拿回女儿护照。
王晶视讯出庭,律师团队胜券在握,通过法庭视讯设备向王晶传达,“我认为进行得比较顺利,看上去前景很乐观。”
12月14日
法官宣布王晶保释再次被拒。至此,王晶所有保释申请都遭拒,能否脱罪还要看案件最终审讯结果。
2019年
1月24日
高云翔和王晶分别以亲身到庭和视讯方式,同时应讯。
法官宣布高云翔被控7项罪名,王晶被控11项罪名,其中5项结伙严重性侵罪的最高量刑为终身监禁。
高云翔和王晶二人对指控罪名均不认罪。
7月16日
高云翔和董璇被曝3月份已正式离婚,结束了长达8年的婚姻。
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并未出庭,代理律师张起准表示细节不方便透露。
9月30日
时隔近9个月,高云翔与董璇离婚后首次过堂,高云翔并未现身法庭,仅律师代表出庭。
开庭主要宣布高云翔方申请对两项保释条件进行修改,但并未确定修改内容,开庭时间推迟至10月3日。
10月3日
高云翔成功获准修改保释条款。
此前,高云翔曾被要求每天两次到Surry Hills警察局报到,晚9点到凌晨5点之间必须在家。
修改条款后,他每天只需报到一次,且晚11点到凌晨5点宵禁。
10月21日
在唐宁中心地区法庭,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开庭,但被延后至周三。
据悉,高云翔案件辩护律师团队新增一名高级出庭律师(SC),即英皇御用大律师(QC)。
10月23日
高云翔眉头紧蹙现身法庭。,其团队新加入的印度裔英皇御用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也到庭。
案件并未开庭审理,以准备材料为由,再度延期。
王晶被提审至法院,但未出庭,女当事人未到场。
10月28日
历经19个月,高云翔与王晶在澳涉性侵案正式进入庭审环节,两名被告均到庭。
庭审因甄选陪审团人数和人员构成,推迟至下午3点开始。
王晶的父母也到场。
10月29日
高云翔涉性侵在悉尼地区法院开始第二日的庭审,当日完成陪审团组建,证据呈现和证人陈述阶段。
皇家检控官Sean Hughes向陪审团陈述受害人讲述的案情经过。
受害者下午视讯出庭,问答长约半小时。高云翔出庭大律师Murugan Thangaraj质疑受害者证词可信度,称受害人自愿发生关系。
10月30日
女受害者现场通过视讯出庭,神情略显紧张,精神状态比较憔悴。在检方的盘问过程中,女受害者几度哽咽,失控大哭。
庭审期间,播放了KTV、酒店外、大堂、电梯和王晶房间外走廊的监控录像。
10月31日
辨方律师就KTV附近和包厢内的监控录像对女当事人进行盘问,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女当事人行为和意图的质疑。
休庭间歇,高云翔与辩护律师在庭内攀谈,数度毫不掩饰的开怀大笑。
11月1日
高云翔辩护律师继续就KTV包厢内监控录像和警方口供对女当事人进行盘问。
辨方律师的盘问集中在,女受害者为何与王晶有发生亲密动作,为何不拒绝王晶“骚扰”,为何无视生病老公和女儿信息,是否对高有好感,为何前后口供不一致等问题。
11月4日
高云翔辩护律师就女当事人的警方口供对其进行盘问,双方就高云翔射精位置争执不断,女方几度被问崩溃。
王晶辩护律师也开始盘问,问题集中在询问女方与王晶是否存在暧昧关系。
11月5日
王晶律师持续盘问,当庭播放了酒店门口和电梯内的监控录像,并出示了一份新证据--王晶在澳通话记录。盘问过程中,女方崩溃落泪,后期表现略慌乱。
被告律师就女受害者与王晶接触的动机和是否“自愿”发生关系表示质疑。内容涉及女受害者前后口供不一致的原因,发生性行为后是否与王晶交谈过,为何声称畏惧王晶,离开后却给他打了3次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