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中国内蒙古双语教学新政纷争背后的真问题(图)
本文转载自多维新闻,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8月26日,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规定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实施方案后,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就需要学习汉语。这一措施虽然初衷是希望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用意良好,但在当地引起不小争议,一些蒙古族学者和少数民族学生家长对新措施有些抵触和担忧。
中国内蒙古将于今年秋季在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使用中国国家统编《语文》教材引发争议。(微信@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第五中学)
反对这一政策者是担心孩子上学不适应,因为之前是从三年级开始学汉语,现在从一年级开始学必然挤压学习蒙古语这个母语的时间,可能导致两个语言都学不好。甚至有蒙古族学者考虑到更极端的“蒙古语言生存危机问题”。当然,谈论民族语言危机不免有些危言耸听,只要合理地安排好汉语与其他语言课程的比例分布,在学好母语的情况下,更早学汉语其实利大于弊。
作为一项国家方案,这个政策并非内蒙古独有,在中国政府高层的推动下,2017年7月中国成立了国家教材委员会,专门强化对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管理和使用国家事权,服务于当下中国的国家需要。基于此,中国国家教材委员会组织专门力量统一编写中小学语文、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并定于2017年9月在全国所有中小学校统一使用。
而以民族语言教学、非使用汉语通用语的地区,推行过程有所延后。比如,有民族语言授课的新疆、西藏分别于2017年、2018年,才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起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而按中国政府计划,内蒙古、甘肃、吉林、辽宁、青海、四川等6省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将于今年2020年秋季开始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内蒙古的这个政策正是其中之一。
要说明的是,一个国家推动官方通用语教育再正常不过。任何现代民族国家,都会有官方语言,并会在境内推动官方语言的教学。通用官方语言的存在,是辨识一个国家公民的主要形式之一,是一个国家的语言符号象征。单从这一点来看,中国政府推动汉语教学绝对有充足理据。
当然,就像中国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样,在推动汉语教学过程中,少数民族聚集区的政府,应该要尊重和考虑少数民族的语言习惯和文化传承,要因时因地变通,不能一刀切,也不能急于求成,不然会伤害民族感情,引发社会反感,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
在内蒙古自治区本次争议事件中,因为语言教育涉及民众的多方权利,地方政府应提早及时地向民众征集意见,做好沟通和解释工作,而不能匆忙强制推行。据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宣传平台日前发布通知,当地敦促该区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做好国家通用教材相关政策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及时对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和正面引导,同时要求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干部职工、基层群众的思想动态及过激言行,确保汉语教学顺利实施。相比于管控过激言行,正面疏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今次争议事件说明内蒙古教育部门的沟通和解释工作尚不到位,在提前征求民众意见,与民众沟通,达成理解方面存在欠缺,此时若在沟通阙如、争议四起的情况下匆忙推行新政,当为不明智。这也暴露出一些官员的治理能力存在短板。坦率说,类似情况在中国社会并不少见,高层推出的具有良好初衷的政策,在各地具体执行过程中时常出现不尽人意乃至适得其反的情况。这也再次说明中国政府近年来力推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仍然任重道远,需要下大力气推进。
本文转载自多维新闻,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