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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拒绝与恐怖网友嘿咻遭掐颈、踹肚、殴头失身(图)

2021-01-01 来源: 联合新闻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陈男前年结识女网友小苹(化名),强行载她到摩铁,欲加以性侵时,小苹大力反抗,遭陈以脚猛踹她的肚子,用手掐脖子、抓头撞阶梯,还恐吓「一定让妳死」,性侵被害人得逞,洋洋得意称「已经干到妳」,台中高分院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刑4年;另依强制罪判刑3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于2019年6月8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小苹,同月12 日凌晨在「SKOUT」与她聊天时,邀她在南投县埔里镇见面,遂驾车搭载小苹,以泡温泉为由,于同日凌晨2时,载她至某汽车旅馆房间后,她表示该处不是温泉,他表示泡澡就是温泉,询问要不要一起泡,她拒绝。

陈询问是否可抱着她睡觉,小苹拒绝,他改口要帮她按摩,小苹表示不喜欢按摩,他突然暴怒,先把她的脸压在床单上,要求她脱掉全部衣物,小苹将内裤以外之衣物脱掉,进入厕所,发现厕所里面没有电话可供求救,她上完厕所,再假意冲澡,并将头发冲湿,以拖延时间。

接着,陈举起拳头胁迫小苹将内裤脱掉,走出浴室,小苹仍以吹头发、喝饮料为由,拖延时间,引致他不耐,恫称「一定要让妳死」,强力把厕所的门扳开,再用脚踹她肚子3、4下,用手掐她脖子,又将她拖到床上,将她压制在床上,舔她胸部、大腿内侧及阴部,被害人大力反抗,致他无法顺利性侵,且因气愤导致无法勃起,胁迫她为他口交。

被害人因恐遭性侵,未认真帮其手淫,他向她吓称「要让妳死在这里」等语,她心生恐惧,立即逃下床,往楼下跑,跑到楼梯中间,遭陈抓住,并以身体将她压在楼梯中间,被害人不断反抗,陈即用拳头殴打她头部数下,抓她头部撞阶梯,以脚踹她肚子,且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得逞后,向她表示经干到妳了」。

小苹不断挣扎,乘机抢走市内电话,但不知如何拨给柜台,陈试图跟她抢电话,并请她不要打电话,她不从,陈直接冲过去撞倒她,拿走电话,被害人感觉虚弱无力,无法起身,且因头晕而呕吐,吐完之后表示欲叫救护车,乃由陈抱她下楼,趁柜台职员请陈缴还房卡时,使尽全力开门下车,请柜台员代为叫救护车,由救护车送医治疗并验伤。

被害人受有左眉撕裂伤、鼻部挫瘀伤并鼻骨闭锁性骨折、左侧耳部挫瘀伤、颈部挫伤、前侧胸壁挫伤、下背部挫伤、右侧上肢挫瘀伤、左侧上臂擦挫伤、左侧肘部撕裂伤3.5 公分、左侧腕部撕裂伤1 公分、双侧膝部挫瘀伤、右侧小腿挫瘀伤、右侧足部挫瘀伤、下体泛红无明显伤痕等伤害。经被害人报警处理。

陈男否认强制性交犯行,辩称「我没有强迫她,也没有以指侵,与她性行为是两情相愿,她身上会有伤痕,乃是她于性行为过程中经告知我有女友后,发怒反悔不愿承认同意发生性行为,进而攻击,为阻挡及她自楼梯扶手摔下造成」。合议庭不采信,予以判刑。

台女拒绝与恐怖网友嘿咻遭掐颈、踹肚、殴头失身(图) - 1

关键词: 性侵网友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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