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增设联邦大选投票方法:四大人群可通过电话投票,具体要求公布(组图)
《每日邮报》2月16日报道称,在周三议会通过新法律后,在选举日之前受到新冠疫情影响的选民将能够通过电话参与选举。
报道称,这一变化是选举法三项修正案的一部分。
这包括禁止外国竞选者授权选举事宜,或每个财政年度募集超过1000澳元。对误导他人投票的处罚也将增加。
2022年选举的防疫应急安排将允许可能在选举日需要隔离或检疫的选民使用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的电话投票系统。
目前,盲人和低视力选民以及南极洲的选民都可使用电话投票。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通讯部长Paul Fletcher告诉议会,政府倾向于让人们在联邦选举中亲自或邮寄投票。
他说:“在投票日前的最后72小时内,由于隔离要求而无法通过这些方法进行投票时,本法案提供了额外的方法。”
工党后座议员Peter Khalil表示,虽然许多修正案看起来很微小,但都是累积起来的。
“这些确保了澳大利亚……继续巩固我们的民主稳定性。”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报道称,澳大利亚是实施强制投票的十几个国家之一,而不投票的后果可能比人们想象的更严重。
不投票的公民可能会被罚款,不支付罚款的人可能会被吊销驾照,甚至被迫从事社区服务。
不参加联邦选举的罚款是20澳元,但情况可能比这更糟。
如果他们仍然不支付,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可以将他们告上法庭,迫使他们支付。
(图片来源:《每日邮报》)
这种情况曾在2016年发生过,达尔文退休人员Frank Bost拒绝根据原则投票。
他承认违反了1918年联邦选举法第245条,并被勒令支付308澳元,其中包括罚款和AEC的律师费。
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网站称:“任何选择不支付法庭命令罚款的人将受到法庭相应的处理,这可能涉及社区服务命令、扣押货物或其他法庭实施的制裁。”
情况可能会比这更严重。
塔州女子Emma Louise Pearce未能在2016年联邦选举中投票,她最终被判有罪。
Pearce被联邦检控官带到法庭,她表示自己不同意投票制度。法庭随后对她处以180澳元的罚款,外加法律费用和刑事处罚。
(J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