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室公寓隔成5房出租,DA都批了!澳华人女业主涉违规改建被起诉(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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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新闻集团11月17日报道称,阿德莱德一名华人女业主因将自己的一居室公寓改造成五居室合租房,被物业(Strata)告上法庭。
业主表示,自己已就改造工程向市府申请到了DA,所以无需Strata授权。但是,这一观点并未获得法官的认可。
南澳地方法庭获悉,任思(Si Ren,音译)在未经Strata批准的情况下,对其阿德莱德CBD 82平米的公寓进行了改造——新增墙体将公寓隔出多间卧室。
报道称,这套位于Mansions on Pulteney的一居室公寓原设有起居室、厨房和用餐区。
任思于2018年9月买下这套公寓后,将其改造成一卫一厨加五间卧室。
2021年网上的招租广告显示,改造后每间卧室的租金约为每周150澳元,而之前整套公寓的租金为450澳元。
(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Strata表示,任思的行为违反了Strata Titles Act 1988 ,“进行这些工程时未获授权”。
Strata将任思告上法庭并要求她将公寓恢复到之前的一居室状态。
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任思曾在2018年8月28日告诉Strata的经理,自己打算对公寓进行翻修,通过新砌的墙壁新增多间卧室。
Strata表示,他们“强烈反对这一提议”,并告知任思委员会不支持这一改造。
在得知这一决定的同一天,任思向阿德莱德市政府申请了开发许可,以便对公寓进行内部装修。
三天后,任思成为公寓的注册所有人以及Strata的成员之一。
改造后的卧室被单独出租(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任思于2019年4月开始对公寓进行翻修,但2019年10月才从阿德莱德市议会获得开发批准。
Strata经理2019年5月3日通知任思,她在没有得到Strata批准的情况下便对公寓进行了翻修,并要求她“立即停止,并将公寓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Strata在向法庭提交的申请中表示,任女士进行的装修属于“订明工程”(Prescribed Work),因此需要通过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授权,但她并未获得批准。
原始布局图(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但任思表示自己并不需要寻求进一步的授权,因为她已经根据Development Act 1993获得了开发批准(DA)。
任思还表示,Strata在2019年11月25日的年度大会上,通过了一项具有追溯力的特别决议,授权翻修工程。
法官Michael Durrant认为,对该公寓进行改造的确属于“订明工程”,因此必须得到Strata的批准。
改造前只有一间卧室(图片来源:澳洲新闻集团)
任思坚称,Strata在一次年度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具有追溯力的特别决议。对于这一说法,Durrant发现她的依据是会议记录中的一份笔记。
该笔记称,Strata委员会要求任思“证明采取了补救措施,确保公寓符合向阿德莱德市府提交并获得批准的,具有追溯力的DA”。
法官称:“被告认为那份笔记是特别决议的记录,是会议讨论的记录,推迟了工程。这次讨论未达到特别决议的要求。笔记中的记录并未授权订明工程。”
法官裁定,根据相关法律,任思不得对公寓的部分区域租赁,除非获得Strata的一致决议授权。
澳洲新闻集团报道称,法官尚未裁定任思是否要将公寓恢复原状、停止出租或是取消现有租约,“我将听取各方意见,具体裁决日期待定。”
(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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