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遭国安法官一致否决(图)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导,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将在9月25日开审,案件不设陪审团,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处理。
黎智英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质疑行政长官任命《国安法》指定法官制度的实施过程缺乏透明度,认为行政长官及律政司司长千方百计阻止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表抗辩,实属迫害而非检控,造成审讯不公。今天下午4时,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宣布,一致否决有关的永久终止聆讯要求。
黎智英勾结外国势力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港媒:3国安法官书面判词一致否决。(中新社)
黎智英被控串谋2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1项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共3罪,另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则获存档法庭。案件将于明天(5月30日)开庭进行案件管理会议,预计为期40日的审讯将在9月25日开审,约于11月21日审结。
报导称,黎智英申请永久终止聆讯的理由包括:行政长官选择指定法官的事宜欠缺透明度,出现法庭对他表面上存有偏颇的情况,又认为国安委成员等人不真诚地行事,联合行动以阻止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辩,令行政及司法之间受宪法保障的「职权分立制度」荡然无存。黎智英一方认为随后进行的审讯将不能免受政治干预,亦等同滥用司法程序,故申请永久终止聆讯。
报导称,法庭经考虑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认为司法人员的任命均经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行政长官对于任命哪一位法官成为指定法官一事上,并没有绝对决定权,而且每一位法官都必须严守司法誓言和《法官行为指引》,司法机构主责分配案件的工作。此外,法庭聆讯一般是公开进行,亦会公布裁决理由,若被告被定罪,也可提出上诉。
报导称,法庭指明没有证据证明国安委不真诚行事,黎智英「选择大律师」的权利并非绝对,而且Tim Owen在香港不具全面执业资格,即使黎智英不能聘用Tim Owen代表抗辩,仍可得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和由六位大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所提供的服务,当中包括一位本地资深大律师和多位资历不浅的大律师,而他们对处理刑事案件均拥有丰富经验。
报导称,法庭认为《国安法》的整体立法原意,是要与《基本法》并行一致,为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提供充分保障。法庭考虑案中罪行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衡量双方的理据后,认为案件明显倾向于应该进行审讯,而黎智英亦可得到公平审讯,故驳回是次永久终止聆讯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