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男子因工作调动问题3年没上班,不仅照领薪水还加薪(组图)
中国山西省1名柳姓学校男会计因工作调动问题,自2020年5月至今从未到校上过班,但每个月学校还是照发薪水给他,甚至从2022年12月起薪水还从原本的每个月人民币3000元(约台币13000元)涨为人民币3000元(约台币30000元)。
根据《红星新闻》报导,2014年柳姓男子在山西省贸易学校担任食堂会计,后来因为学校食堂帐户撤销,他转当食堂库管兼管理员。后来他主动与太原市第29中学李姓校长联系,请他帮忙留意其他学校是否有会计的职缺。
柳男被调到太原市第29中学后,因为种种原因3年没有上班。(图/王律师5118微博)
2019年柳姓男子透过李校长帮助,调进太原市第29中学担任专职管理人员(科员),李校长还向他承诺会尽快将他转为会计岗位。但柳姓男子很快发现事实与他所想的不符,且当初李姓校长在尚未和他沟通并签订聘用合约前,就先一步办好他的调动手续,还上报给人社局,导致他的薪水和与薪水相关的社保与先前相差500元至1000元人民币(约台币2160元至4300元)。
在调入第29中学后,柳男先花1个月熟悉工作岗位,后来又碰上疫情,有3个月无法到学校上班,等他返校复工后,原先第29中学生病的老会计也回到工作岗位,种种原因让他一直无法顺利当上会计,加上第29中学根本不缺科员,因此柳男想申请转回山西省贸易学校,但原学校却说柳男必须重新通过编制类的招聘考试,才能重返工作岗位。
第29中学和太原市教育局多次与山西省贸易学校沟通,还拿出请调回原单位的公函,但山西省贸易学校始终拒绝柳男的申请。2021年3月8日,柳男认为当初太原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保局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对他的工作调动进行审批,因此请求法院撤销他调离山西省贸易学校的行政处分。
柳男事后又提出了上诉与再审,2022年11月1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行政裁定书中表示,由于此案件为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其辖下事业单位的审批,考量其内部性,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因此裁定驳回柳男的再审,判定当初柳男山西省贸易学校的行为有效。
柳男也曾对太原市第29中学未订立聘用合约就聘请他一事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第29聘用他违反程序,但一审法官认为,柳男的诉求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的范畴,因此不予受理柳男的起诉。柳男后续申请上诉与再审,分别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并维持原裁定。
柳男请求法院撤销他的职务调动遭到驳回。(图/头条新闻微博)
自2020年5月到现在,柳男就没有再到第29中学上班,平时他靠在餐厅与旅馆担任计时人员维生,但他表示,尽管他没有到学校上班,第29中学依然每个月向他发放薪水,起先每月有3000元至4000元人民币(约台币13000至17000元)的薪水转入他的帐户,从2022年12月开始,薪水更调涨为每个月7000元(约台币30000元)人民币。
后续接任李校长成为太原市第29中学校长的翟校长表示,因柳男一事系属特殊,并不能单靠开除他解决,加上他80岁的母亲与他相依为命,若把他开除,两人生活恐陷入困境,因此还是照样每个月发薪水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