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媚去世,北京警方调查病历外泄,律师:最严重可罚七年监禁(组图)
周海媚工作室12日(周二)证实,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终年57岁。随后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的电子病历截图流出,并在微博等内地平台上疯传。据最新内媒消息,北京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当中,调查结果会公布。
根据内地网络传出的疑似电子病历资料显示,周海媚在12月11日上午11时11分紧急被送入北京顺义区的北京中医医院,而非此前所传的协和医院。患者详细的身体状况、现病史、既往病史和体格检查等信息均清晰可见,引发网友质疑泄露病历者行为侵犯患者私隐。
内媒《南方都市报》13日报道,该院工作人员确认,病历确实是该院的,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还未定性是职工泄露的还是现场有心人士故意拍摄发到网上」。
北京市顺义区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有专人正同警方一起调查该事件,调查结果出来后会第一时间在官方渠道对外公布。
内媒《都市快报》则报道,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流传出来的病历是真实的。
周海媚的工作室贴文证实她已因病离世,终年57岁。(周海媚工作室微博图片)
律师:死者生前私隐仍受保护
内媒《红星新闻》的报道引述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张柄尧解释称,私隐权的主体是自然人,死者不再享有,但其生前私隐权仍受保护,是为了保持相关人的精神权益。虽然周海媚已经去世,但《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私隐、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向内媒《现代快报》解释,内地《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私隐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私隐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去世,终年57岁。(微博图片)
最严重可罚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吕金艳解释,内地《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私隐,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故意泄露涉及个人私隐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信息,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泄露医疗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