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被解雇!澳女试用期仍未过就被开,网友打抱不平为其支招(视频/图)
澳洲一名怀孕的女职员声称,她在向雇主透露自己怀孕的第二天就通过短信被解雇了。
Yahoo网站报道,Amy是墨尔本的一名年轻女性,她目前正处于全职工作的试用期,曾因“与怀孕有关的疾病”请过病假,并持有医生证明。
在透露自己怀孕的第二天,也就是她本该返回办公室的那天,Amy收到了一条短信,声称其雇主“决定终止”对她的聘用,“原因是她在试用期内请病假过多”。
Amy在网上说:“如果你今天早上7点47分通过短信被解雇——请注意是被公司解雇——并且你昨天给他们发邮件说你怀孕了,患有与怀孕有关的疾病,并且有医疗证明,请举手。”
“你在早上7点47分给我发了短信,而我的班是早上9点开始的,事先也没有谈及绩效之类的事情,就这样通过短信终止了我的工作。”
(图片来源:Yahoo)
Amy说她收到这条短信时,正坐在车里,打算去上班。
该短信写道:“早上好,Amy,不知道你今天是否上班,由于你仍处于试用期且病假过多,我们昨天决定停止雇用你。”
“请在今天或明天归还您的工作物品、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等。我早上8点有个约会,之后我会打电话给你。我今天上午会准备一封正式信函。”
震惊的澳洲人对这位没透露姓名的雇主大加挞伐,建议Amy向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举报他们突然的解雇行为。
一位网友表示:“一定要向公平工作委员会跟进,很遗憾你不得不在身体不适和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处理这件事。”
“去找公平工作委员会。去年我在怀孕期间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我在法庭上打赢了官司。”
不能歧视怀孕员工
根据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Fair Work Ombudsman,FWO)的说法,根据《公平工作法》,雇主“不能因为歧视性原因,比如因为怀孕,而对员工或潜在员工采取不利行动”。
“这意味着,员工不能因为怀孕而被解雇、降职或给予比其他员工更差的待遇。这些被称为一般保护。”发言人告诉雅虎新闻。
虽然《公平工作法》并不要求员工告诉雇主自己怀孕了,但想要休无薪育儿假的员工必须尽可能提前10周通知雇主自己将休假。
员工在试用期有权休病假
试用期员工享有与非试用期员工相同的权利,其中包括《国家就业标准》(NES)中规定的权利以及免受工作歧视的保护。
该发言人说:“如果被录用为全职或兼职员工,员工在试用期时有权累积并享受带薪假期,如年假和病假。”
全职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病假。兼职员工则按比例休假。
如果因怀孕被解雇该怎么办
如果职员认为雇主因为他们怀孕而对他们采取了不利行动,他们可以向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一般保护申请。一般保护法为大多数职员提供保护。
在一般情况下,任何有疑虑的工人也可以直接联系公平工作调查专员署(FWO)寻求建议,并匿名进行举报。
(Ray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