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上热搜!知名男星让网友吵翻,本人回应!律师:涉嫌违法(组图)
2月15日
歌手薛之谦微博发文
点评电影《飞驰人生2")
图片截取自薛之谦长微博
文章内附带了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
电影画面引发了“盗摄”争议
“薛之谦 盗摄”的话题也冲上热搜第一
对此
今天(2月16日)上午
薛之谦发了首打油诗回应
有网友称
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
公众人物带头盗摄
确有不妥
"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
但也有网友表示
虽然薛之谦的行为
确实属于"盗摄"
但几张照片
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
也没作商业用途
没必要上纲上线
更不少网友坦言
自己看电影过程中
有时也会拍几张照片发朋友圈
“盗摄”时有发生
女歌手乃万
曾在微博晒出
自己在电影院拍摄的屏幕live图");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后被网友指出是盗摄
道歉并删除了微博
此事一度登上热搜
此外,2023年上半年
《灌篮高手》
国内上映,火遍全网
零点首映场上座率超五成
但电影博主@3号厅检票员工
却指出观影存在大量不文明现象
"屏摄应该是我看过这么多电影
最严重的一次"
看电影拍照发朋友圈算盗摄吗?
盗摄不妥!
2017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生效
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
进行录音录像
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并要求其删除
甚至有权要求其离场
不同影院的电影票背面都会提示"影厅内严禁摄影、录音及录影"
央视电影频道《今日影评》中
也请来过专业律师
对一些常见误区做出详细解读
"); max-width: unset !important; box-sizing: unset !important; overflow-wrap: unset !important;">,时长01:42
视频来源:CCTV6《今日影评》
只拍彩蛋、不拍正片行不行?
只拍照片不拍视频呢?
拍了只发朋友圈,或者干脆不发呢?
北京市律协
文化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雯雯律师表示
以上均属于侵权
只要龙标");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亮起
观众就不可以再拿出手机拍摄
在这里需要厘清的一个概念是
买了票,不等于可以拍
"如果若干个网友
每人拍一帧不同的影片照片发在网上
流传得足够多
就可能构成对于该片内容的泄露"
这也就是为何各影片
要联名倡议"不要屏摄"的原因
周兆成律师表示,薛之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薛之谦在拍摄他人作品时未经许可,并且将这些材料用于公开传播、商业利用或其他侵犯他人权益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盗摄。但是,如果薛之谦的拍摄行为仅仅是为了个人观赏或留念并没有传播或商业利用的目的,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盗摄。像薛之谦这样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明星,其社交媒体发布的动态浏览量及影响力都是远大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他们的言行举止也被放大在了公众视野下,公众人物要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与责任。
如果发生盗摄行为,并且被片方追究,盗摄者可能会承担民事责任:盗摄者可能需要赔偿片方因盗摄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票房收入、版权费等。盗摄行为可能违反相关的行政法规,盗摄者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照等。如果盗摄行为构成犯罪,盗摄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周兆成律师还提到,“即使从法律上讲没有追究,盗摄行为在道德和社会层面仍然是不可接受的”,并呼吁大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避免进行盗摄行为。
除了法律、版权等方面的规定之外
"不屏摄"也是一种观影礼仪
电影是带有沉浸属性的艺术
在影院这样特殊的黑暗环境
任何手机光源
对于旁人的眼睛都会构成一种"夺目"
打断旁人的观影体验
如果想分享影片内容到社交媒体,建议使用官方发布的海报、剧照、片花,或者影院展出的海报,同时也不会因举起手机屏摄,而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同时,观众自己也要养成良好的观影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