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8日 14.4°C-17.0°C
澳元 : 人民币=4.53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高层住宅在苏联时期已经证明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不适合兴建居住!

2024-04-27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住宅到底应该怎么修建才能适合更多的人生活居住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也应该在这个过程之中好好的思考和学习一下其他国家的经验,这样才能避免走入歧途,其实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曾经我们北边的邻居国家苏联,苏联的城市化进程很快,并且在从农村到城市化的进程之中作出了许多惊人的举措,高层住宅模式推进就是当年苏联创造出来的一个办法。高层住宅模式的出台

高层住宅在苏联时期已经证明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不适合兴建居住! - 1

高层住宅模式曾经被苏联境内的许多高官寄托了深重的希望,因为他们觉得这就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可以直接解决许多苏联人住房不足的问题,这个时候可能就有人会询问了,明明苏联的土地那么多,是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的国家,怎么可能还会出现土地不足的问题呢?这其实是根苏联的国家经济重心有很大的关系,苏联国土面积虽然很大,但绝大部分国土都是不能住人的,80%以上的人口都是集中在了东欧地区,而东欧地区的80%以上人口又是集中在了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大城市,所以苏联国土面积虽然很大,但大城市之中的房屋其实是不够的,很多苏联人是买不起大平层,住不起一个自己的房子的,既然这已经成为了社会问题,那苏联政府肯定就是要想办法解决的。

高层住宅在苏联时期已经证明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不适合兴建居住! - 2

所以在这个时候高层住宅模式作为苏联政府高层推进的一种方案就出台了。这个高层住宅模式的情况可以看的相当清楚,那就是苏联政府其实还是比较强调这个住宅的功能性的,想要的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住上房子,所以就牺牲了苏联人民住房的舒适性,这些房子内部的面积都不是很大,采光和通风也很一般,但就是足够一家人居住就已经很可以了。苏联那个时代为了和美国争霸的需要,对于民生方面的投资其实是很少的,所以这些高层住宅使用的建筑材料也很低端,整个房屋的寿命就很短暂,这些种种的不适合直接就导致了当时苏联百姓对这种房屋的抵触情绪,在那个时候绝大多数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在内居住的其实都还是平房。高层住宅模式的破产

高层住宅在苏联时期已经证明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不适合兴建居住! - 3

高层住宅推行之后在苏联以及苏联各个附属国家开始流行开来,但其实这种住宅方式的反人类的,因为这个住宅很高所以维护成本很高,难度也是很大,刚开始的时候还很好,但后期随着房屋的老话各种问题就直接出现了,各种水电根本就得不到解决,再加上各种苏联极度北方寒冷的侵袭就导致了这种房屋很容易破损。特别是在苏联解体之后整个国家陷入到了巨大的经济危机之中,许多原苏联时代的高层住宅都变成了危险房屋,维护成本已经超过了当年的建筑成本,给苏联许多大城市都带来了巨大的负担问题,而且这简直就是一种饮鸩止渴的办法,既然城市面积不够,难道想到的办法不是应该扩大城市面积或者去扩大城市吗?

高层住宅在苏联时期已经证明是一个巨大的骗局,不适合兴建居住! - 4

苏联这种将房子越修越高的做法一旦地震来临的话,那真的就是太危险了。密集的人口都集中在这里面,最后就不得不在这里修建一些公共设施,修建一些学校、医院,都是需要满足大量人口居住才行,而且正常的森林绿化面积也是一个危险因素,根本就 不足以让这么多人享受,很多人最后的情况就是不得不牺牲一直宅在家里面吃喝拉撒。就从人文条件上面来看的话,苏联的这种高层住宅导致了许多社会问题发生,许多噪音问题根本无法解决,许多邻居关系之间都变得恶化起来了,而且这种老百姓之间的关系都是相当仇恨的,许多关系的犯罪率开始上升,那个时候的苏联高层住宅还没有出现中国的物业,全部都是靠着他们之间自己协调,这种关系就是更加的恐怖了。结语历史证明苏联的高层住宅模式已经失败了,是让人住着很不舒服的,但这种大规模修建高层住宅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居住问题,反而让许多人感受自己遭受到了欺骗,房子的使用年限和居住环境都相当的恶劣,许多苏联百姓反应这种居住条件甚至还不如自己农村之中的草房子。所以以苏联历史为借鉴,我们应该更加注意老百姓的真实需求才是最好的。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